墨色错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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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吸精公主

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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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墨色错落 周三 六月 02, 2010 5:43 pm

引子一

略带慵懒气息的初春午后,楚雄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内,一众职员带着饭后的意辛勤地工作,不敢有丝毫怠慢。因为此刻他们的老板薛楚凡,就在一墙之隔的经理室之内,隔着宽大的玻璃窗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年轻俊郎且风度翩翩的楚凡看着自己的员工,无奈地叹了口气:“唉,老李那混蛋突然跑掉,害我积压着了一批货。再找不到买家的话,手头上就没有多少流动资金了,要是连工资也发不出那可麻烦大了。”

虽然纵观经理室之内就只有他一个人,但他却并非自言自语,一把含糊的女性声音从幽暗的角落传出,给予他回应:“有我在,你还用得着心烦么……”

楚凡点了根烟,双眼仍然看着窗外的员工,微微笑道:“那倒是,自从认识我的你之后,我摆的风水阵似乎就生效了,公司的生意一直都是顺风顺水,从没出过什么大问题,光是捡钱都捡了两百多万。要不是老李给我带来的大麻烦,我还打算带你去日本玩几天呢!”

“你以为我就一定会跟你去么?我可忙得着,而且言姐也不会放人。”含糊的声音又再传出,但却无法看见声音的主人。

“那我包你半个月总可以吧,钱我有的是,十万不行就二十万,再不行就三十万,我就不信会有不贪钱的妈妈桑。”楚凡语气豪迈,虽然此时他的公司有些小麻烦,但三、五十万他还不放在眼里。

“那有人像你这样花钱的,金山银山也早晚会被你花光。”含糊的声音于经理内飘荡,仿佛来自虚无飘渺的空间。

“你不用为我担心,在认识你之前,我曾经给一个叫无尘的高人算过命。他说我的命格万中无一,年轻时虽然有些风浪,但步入中年就会事事顺境,家财万贯。而且,他还给我几本经书,我从中学到了一些风水术,公司的风水阵就是我的杰作,哈哈!”楚凡露出会心的笑容,顿顿又说:“本来我也不太相信风水命理之类的事,因为之前我的环境可不太好,公司才刚刚起步,生意也不怎么样,让我头疼的事情一大堆,摆了风水阵之后也没多大起色。可是在认识你之后,一切事情都突然迎刃而解,所以我就开始相信他了。不过,他所说的似乎有些不对,他说我要过了三十岁好运才会来,但现在我才二十八就已经万事如意了,也许因为你是我命中的贵人吧!哈哈……”

“就算是这样,也不能乱花钱啊!”含糊的声音略带责备之意。

楚凡稍有不悦:“你还真奇怪,其他人都把钱看着比什么都重要,可你就有钱送上门也不要。”

“我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反正我就不会跟你去旅游。”幽暗中传来的断绝的语气。

楚凡无奈地叹了口气:“知道,我怎么不知道呢!你不想去就不去吧,你可千万别像上次那样,好几天也不肯定见我就行了,我的小乖乖。”

从幽暗中传出的声音带着调皮的口吻:“那就要看你的表现喽!”

“嘟、嘟……”电话响起,楚凡按下免提键,秘书的声音马上传出:“老板,是张老板打来的电话。”

“老张这老狐狸找我,肯定不会是好事吧!”楚凡皱了下眉头。

秘书又说:“我想应该会是好事,他说想有宗生意想跟你谈。”

“先接进来吧,希望他不是来找我当冤大头。”楚凡虽然面露不悦之色,但当电话接入时却热情地说:“老张,近来过得很滋润吧,怎么突然想起小弟来了?”

“找你当然是有好路数了,最近钢材的库存怎样?我有个客户跟我下了宗大单子,一时间忙不过来……”挂掉老张的电话后,楚凡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仰天大笑。

“怎么了,是好消息吗?”含糊的声音又从幽暗中传出。

“当然是好消息了,我正为积压库存的事情烦恼,没想到老张竟然给我送来及时雨。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头老狐狸从来只会占别人便宜,这次竟然给我送钱来。”楚凡按捺不住心中的兴趣,喜悦之色尽表于颜。

“我都说有我在,你就用不着烦恼……”幽暗中传出的声音比刚才更为含糊,并带有急促的“啐啐”声。

楚凡面露销魂之色,陶醉地说:“你的功夫还真不赖,都给你吹了一个多小时了……”他发出一声低吟,身体微微抖了一下,“而且还真会选时候,现在出来像把所有烦恼都泄出来一样,舒服极了。”

“只要你开心就好了。”甜美的少女声音从办公桌下传出,它的主人尔后便钻出来,为楚凡拉上裤链,并从桌上取来纸巾抹去嘴角的白色秽液。

楚凡把眼前这位相貌清秀,芳龄不过十八的美丽少女搂入怀中,深深吻向她的樱唇,毫不在意对方嘴角上还残留着自己的子孙后代。唇分之时,他微笑着对少女说:“你总会给我带来好运气,老张这宗生意有你的一份工劳,我可要好好的报答你啊!你不想跟我去旅游,陪我一晚总可以吧?今晚就别去上班了,我带你去玩一晚,你想去什么地方都可以。”

“那可不行哦!”少女娇媚的笑着,“如果你想我陪你,那你今晚就来捧我场吧!如果你想报答我,那可要找十个八个帅哥伺候我哦!”

“有我伺候你,你还不满意吗?”楚凡把手按在少女胸前,面露色迷迷的笑容,隔着轻薄的衣衫抚摸没有受到胸围束缚的丰满**。

“你那有伺候我啊,从来都是我伺候你。”少女也把手放在楚凡胸前,隔着衬衫以指尖在对方**附近有技巧地画圆。

“好啊,我现在就带你回家,好好地伺候你。”楚凡说着就把少女抱起来走向门口……

卷九 吸精公主 引子二

宁静的夜空中飘荡着初夏的热情,新月躲藏于悠闲游走的薄云之后时隐时现,犹如一位害羞的姑娘。白天飘浮于空气之中的尘埃,此刻大多都已经找到了落脚之处,但清凉的夜风依然略带浮躁的气息。

在繁嚣的都市中,有一片叫园明新村的优美住宅区,这里本来很宁静,可是在这夜阑人静之时,却有一阵阵欢畅的呻吟于夜空中回荡让人难以入睡。充斥着情欲的呻吟来自住宅区中一间富丽堂皇的别墅,虽然知道会影响到邻居休息,但此刻正沉醉于肉体享受的别墅主人对此却毫不在乎,心中只想着用尽全力向最后的高峰冲刺,以给自己及胯下的少女带来最大的快感。

翻云覆雨之后,别墅的主人――年轻有为的私营企业家戚承天坐在床头点了根烟,看着床上全身不挂寸缕的娇媚少女,嘴角徐徐上翘。**的身体暴露于异性充满欲望的目光之下,并没有使少女感到丝毫不适,反而使她略觉自豪,有意无意地向对方展示自己丰富而娇嫩的胴体。

“戚老板,还没看够吗?”少女娇媚笑道,软若无骨的白皙玉手轻轻地抚摸着对方大腿内侧。

“不是跟你说了,只有我们俩就不要叫我老板,叫天哥!”承天故意板着脸,但面对美艳如此的佳人,他又没能用上责备的语气。

少女的玉手依然在对方平日绝不展露于人前的部位摸索,脸前露出如蜜桃般的笑容,以让人全身酥软的娇柔声线说:“你今晚是我老板嘛,当然得叫你……戚老板了!嘻嘻……”

娇媚的笑声让承天难以硬起心肠,要是换上别人,恐怕早就已经挨了几个耳光了。今日的他有名有利,几乎没有谁能让他放在眼里。就在几个小时之前,那个不识趣的服务员把他的西装弄脏了,他一句话也没说,拿起一瓶红酒就往对方的头上砸。事后丢下两千元给对方做汤药费,对方还得给他道谢。

十年前,他还只是个一无所有的黄毛小子,而现在他却拥有逾亿的家财,以及一间实力雄厚的钢材公司。他之所以能取得今日的成就,除了因为他懂得把握时机之外,更主要是因为他拥有一颗狠毒的心。对待外人如此,对待自己人也不会手软,就像他的表哥……然而,他虽然能对所有人狠下心肠,但唯独对眼前的少女下不了手。因为这名娇媚少女的诱人胴体不但让他爱不惜手,更是他生意场上重要的筹码。交通厅的牛厅长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要她做情妇了,而能否包揽新高速公路的钢材生意,就全凭牛厅长一句话。

“真受不了你这小妖精。”承天刚把烟吸完,胯下金戈已经朝天而立。

“小宝宝又想做坏事了。”少女先温柔地抚慰对方的凶器,随即稍张樱唇将其包裹于温暖的口腔之里。

“有你在身边当然想做坏事了。”楚凡的双手不规矩地在少女白嫩肌肤上游走,准备开始另一次翻云覆雨……

梅开二度之后,承天虽然略显疲累,但依然用手搓揉高挺且充满弹性的玉峰,脸上稍现不舍之色:“牛厅长好像挺喜欢你的。”

少女依偎在对方怀中,身体微微颤抖一下,但还是强颜欢笑:“怎么了,找到个正经常女孩结婚,就嫌弃我了?我不需要名分,只要能待在你身边就行了。”

“不是,我那有嫌弃你,只不过是想给你找个好归宿而已。”承天虽然嘴巴是这么说,但脸上稍现不悦的神色。

“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少女眷恋依偎在对方怀中,轻抚着对方结实的胸膛。

“你还真奇怪,别人都是挖空心思想办法上岸从良,可你就是想做一辈子……”承天没有把“婊子”二字说出口,怕害伤到对方,虽然她的确是个人尽可夫的**,但她也是他生意场上的重要筹码。他稍微不耐烦地问:“你要怎样才肯跟牛厅长啊,只要你点头,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真的吗?”少女露出惊喜若狂的神色。

承天亦露出欢颜,豪气万丈地说:“黑白二道有谁敢不给我戚承天的面子,要是我也办不到的事,就没有谁能办到了。你尽管说,花钱能解决绝对不是问题,就算是光花钱不解决的,我也有办法能解决!”

“要是你能把我爷爷的画像挂到天安门上,我就答应你,嘻嘻……”少女顽皮地笑着。

承天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下来,稍显无奈地说:“你这小妖精,我干脆给你一笔钱总可以吧,一百万行不行?”

“才一百万呢!”一丝怒意在少女俏丽的脸庞上一闪而过,她随即娇媚一笑:“你表哥当年开给我的价钱也不只这个数,但我最后还不是帮你拉倒他。钱我一点也不在乎。”

承天知道自己的话有点过分,所以马上转移话题:“说起这事,要不是当年你帮我,我现在也会这么风光。不过,我表哥可就惨了,听说他现在上山学道了,说不定正在用银针扎纸人来诅咒我呢!”

少女顽皮地笑着:“你想这么多干嘛,春宵苦短哦!”说着就把玉手伸向对方的兵器库。

承天感觉**再次升起,表哥及牛厅长的事情不禁置之脑后,三度提戈上阵。当金戈插入神秘之泉时,他既得到泉水的滋润,同时亦感受到泉道的狭窄,不由感叹:“每次进去都像给处女**似的,你是不是有什么祖传秘方啊?”

“啊……人家那有,是天生的……啊……”少女边欢畅地呻吟,边撒娇般轻打对方的胸膛。

“怪不得那么多人想要你,连干三次还是这么紧,实在带爽了……”承天使尽全力向快乐的源头冲刺,在经历之前想梅开二度后,下身依然传来让人销魂的快感,使他不由想到一个问题:“你试过一个夜上最多做多次啊?”

“啊……应该是七次吧,啊……”少女的娇媚呻吟让让**焚身,征服的欲望空前膨胀。

“是谁那么色呢?”承天用尽全力冲刺,每一下刺激皆能使他在肉体及灵上得到两重的满足。

“不就是牛厅长……啊……”受到对方猛烈的攻击,少女已经哽咽难言。

“那老色鬼竟然还能一夜七次,嘿,我可不行,我这一次就要干到天亮!”一想到胯下**很快就得送给牛厅长做情妇,承天不由加上几分力劲。然而,剧烈的床上运动已使他开始喘气,虽说他年轻力壮,但肆意挥洒精力总会有油尽灯枯之时……

翌日清晨,少女醒来后坐在床上舒畅地伸了个懒腰,随即便想穿上衣服离开。可是当她看往身旁男人瞥了一眼,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被恐惧的情绪笼罩着,不禁放声尖叫。因为躺在她身旁的并非昨晚年轻的戚老板,而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更可怕的是,这位不知从何而来的老人已经没有了呼吸……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一章 一夜老死(上)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君可见漫天落霞,名利息间似雾化。

虽然只有短短的只言片语,但这两句话却能道尽浪子心声。人性本为善良、纯朴,但处身于险恶世途中,难免会受到金钱、**等诱惑从而变得堕落。有道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当一个人在这险恶的世途中闯荡,努力过、得到过、堕落过,最终仍能得到心灵上的回归,回复善良的本性,那当然是千金不换。只是在众多的浪子之中,又有几个懂“回头”的珍贵呢?

本人慕申羽,是一名另类刑警,之所以说另类皆因我所隶属的部门在正常情况下,外人是不可能得知的。就算那天有人向检察院投诉我,最多就只能知道我隶属于刑侦局,但实际上我所隶属的部门不受刑侦局管辖。我所隶属的“诡案组”是由公安厅厅长下命成立,并直接听命于厅长,专门调查一些超自然事件。因为这些案件中可能会存在某些会引起市民恐慌的因素,所以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组有权不走正常的审讯程序,不向市民公开案中任何信息。

现在,我要向大家说的是关于一个浪子的故事,当然这并非一个普通的浪子,或者说他所遇到的事情并不是一个普通浪子能拥有的经历,要不然也不会惊动到“诡案组”。

今天一大早就看见我们老大――组长梁政皮笑肉不笑地走进办公室,我想大概又有活要我们干了。果然,他一进来就把一个档案丢在我桌子上,狡黠笑道:“园明新村那里出宗奇怪的案子,你跟蓁蓁进去调查一下。”

蓁蓁本来正百无聊赖,一听见老大的话马上就弹起来,兴奋地问道:“是什么奇怪的案子,发现妖怪吗?”

“该不会又是闹鬼吧!”伟哥阴阳怪气地插话,蓁蓁立刻哆嗦了一下,瞪了他一眼后,稍为胆怯的问老大:“应该不是闹鬼吧?”

老大板着脸训斥道:“我看你不是看恐怖电影太多,就是近阿慕太多了,整天都说有鬼。这世上那会有鬼,从古至今死了那么多人,要是他们都会变成鬼,地球早就给鬼站满了,还那有你站的地方。”

蓁蓁傻乎乎地笑了笑:“那也是,都是阿慕不好,整天鬼前鬼后的,害我也以为这世上真的有鬼了。”

伟哥又再插话:“那也不能这么说,虽然我们没有看见,但不能就此否定鬼神的存在。譬如说,电磁炉是利用磁场感应电流来加热食物,我们虽然没能看见电流,但它能加热食物却是事实。”

这回轮到老大瞪着他:“我叫你做的事做好没有?还有好几个档案柜的资料等着你录入电脑,你还有空吹牛皮。不把所有资料录入电脑,你就别想下班!”

伟哥双手于键盘上飞棱,瞥了一眼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档案,无限感慨地喃喃自语:“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得志猫儿雄过虎,落毛凤凰不如鸡……”边说边摇头叹息,大有英雄落难之意。

“好了,别再说什么鬼啊神啊的,阿慕你看完没有。”老大扬了下手就看着我。

我把档案放下,皱了下眉头:“还真是不可思议,这宗案子的死者只有二十八岁,前天也生龙活虎的,可是昨天早上却突然死掉,而且外表竟然跟八十的老人一样。更奇怪的是,死因居然是自然衰老而死。”

老大看着我狡黠地笑着:“你觉得是什么原因让死者在极短的时间里,从一个二十八岁的青年变成一个八十岁的老人?”

我思索处方后回答:“之前听流年说过,铅中毒会使人出现气提前衰老的迹象,不过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宗案子的死者在死亡前一天也没有任何异常之处,但却在一晚之间就衰老而死,在医学上似乎很难找到解释,唯一的可能是……”

“是什么?别说一半没一半。”老大瞪了我一眼。

“是你叫我说的,我说了别骂我。”我摊了手又说:“唯一的可能是中了茅山术或者降头之类的诅咒。”

“没出色的家伙!就只会胡扯,也不见有人诅咒一下你。”老大果然开骂了。

“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我说罢便没有再理老大,向蓁蓁扬了下手,跟她一起外出调查,而我们首先要去的地方是法医处。

来到法医处看见流年正在写报告,看来已经做完了尸检工作,于是便问他园明新村的死者情况如何?他搔着脑袋露出一个不知从何说起来表情:“我还是先带你们去停尸间看看再说。”到了停尸间,他把冷柜拉开并解开尸袋。在尸袋里,我看见一张苍老的男性面孔,头发白如银丝,皮肤干瘪得就像树皮一样,皱纹深得能夹死苍蝇。最可怕的是那稍微往内陷入的眼眶,仿佛在紧闭的眼皮之下是漆黑的空洞。然而,死者的唇部与眼眶截然不同,通常老人因为牙齿脱落,唇部会出现内陷,但死者并没有这情况,显然是因为牙齿没有脱落的关系。除此以外,死者不管怎样看,都与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无异。

“你们都看见了,死者明明就是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可是根据我手头的资料,却证明他的身份是个二十八的青年人。”流年把一份基因鉴定报告及相关资料递给我。我翻阅这些资料后得知,该名死者已经被证实为承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总裁戚承天,但他的实际年龄只有二十八岁,我实在无法把一个二十八岁的青年跟眼前的八十老翁画上等号,然而这却是事实。

“死者是因自然衰老以致多个主要器官严重衰歇致死,这对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来说是很平常的死因,但对一个年轻人来说就十分不可思议。”流年看着冷柜里尸体,面露疑惑之色。

我把资料交给蓁蓁看,跟流年说:“死者在出事前依然跟常人无异,他的亲友及下属均没发现他有任何不妥的地方,但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白发老人。这在医学上有可能吗?”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一章 一夜老死(下)

“嗯,这个……”流年皱眉沉思,并没能立刻给我答案。

蓁蓁翻了翻资料突然插话:“一夜白发应该有可能吧,我在小说里有看过,譬如《白发魔女传》和《神雕侠侣》都有这样的情节啊!”

我无奈地笑了笑:“杨过还会暗然销魂掌呢,你小说看太多了。”

蓁蓁被我说得一脸迦荩还好流年为她解围:“也不能说小说里的情节就一定是虚构,一夜白发其实是有根据的,历史确有伍子胥一夜白发的记载。”

这段历史我也些许印象,不过似乎跟宗案子中的死者有很大差别,于是我便说:“据我所知,伍子胥是为了逃出昭关而愁白了头,但他的身体并没有问题,最起码他在混出昭关之后还能继续逃走。”

流年点了下头:“嗯,的确是这样,一夜白发还能找到历史记载,但一夜老死似乎就没有先例。”

“既然在医学上找不到合理的解释,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了。”我微微笑着。

蓁蓁瞥了我一眼,不屑道:“你不会真的以为死者是被人诅咒了吧!”

我耸耸肩说:“我的确这么想,在没找到更合理的解释之前,就只有这个假设成立。”

“老大才不会听你吹牛皮。”蓁蓁白了我一眼。

“那我们就只好找出证据让他相信。”我说罢就向流年道别,跟蓁蓁前往死者的出事地点――园明新村。

死者戚承天是在自己家中死亡,而他的房子就位于园明新村。这是一个高尚的住宅区,保安十分严密,我们虽然是警察,但进入都必须登记姓名及证件,如此说明了闲杂人等是很难进入这个小区。我们来到死者的豪华别墅门前按下门铃,没过多久就有一名年约四十的妇女给我们开门。表明来意后,妇女告诉我们她叫顺嫂,是死者生前聘用的佣人。

顺嫂请我们进屋后,就给我们奉上热茶,并告诉我们她的老板死了,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后就会离开,我们下次过来可能没人给我们开门。既然她马上就要走,我当然得赶紧询问她一些问题,希望能从中得到线索:“能跟我们说说戚承天的情况吗?”

“戚老板可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从她的语气审判,她的老板平时对她可不怎么样。不过死者为大,她也没有多说对方的坏话,只是较为中肯地告诉我们戚承天平日的一些情况――

我给老板打工已经好三年多了,自从他买了这间别墅之后就请我了来做日常的清洁。本来他在请我的时候说我除了清洁之外,还得给他煮饭,不过我都做了好几年,他也没有在家里吃过一次饭。他平时都是在外面吃饭,而且白天一般都不会在家里,只是晚上很晚才会回来睡觉。

老板的脾气不太好,每次回来都是对我呼来唤去,有时候喝多了酒还会莫名其妙地骂我一顿。不过他在家的时候很少,而且给我的工资又比较高,所以我一做就做了好几年,一直也没想过要辞工。没想到他竟然走得这么突然,而且还走得那么奇怪。听说他马上就要结婚了,那女孩子有来过,长得还算可以,不过脾气也跟老板差不多,都是看不起我这种下人。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老板却突然走了,还是会让人觉得可惜。

虽然他经常在外面吃饭,又经常喝酒,但他的身体似乎没什么大问题,最起码在他走之前我也没发觉他有什么不妥。不过他似乎跟亲戚的关系不太好,我在这里工作了三年多也没见过他的亲戚过来找他,只是经常会带一个叫百合的年轻女人回来过夜。当然百合并不是我刚才说的女孩子,我本来也以为她是老板的女朋友,因为他们真的很亲密。可后来才知道她原来是个**,不过她好像不介意让别人知道她是做这种丢脸的行业。

老板走之前的那个晚上,也有带百合回来过夜,我也是第二天听见她的尖叫才知道老板出事了。当时她被吓得脸色也白了,一个劲的大叫,我冲进来问她发现什么事,她一时说不出话,只是指着床让我看。我一看就吓倒了,床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而且看样子还已经死了。我本来还奇怪为什么会突然有个老头子跑到老板的床上,可是后来仔细看清楚他的脸容却越看越像老板,于是就报报警了……

听完顺嫂的叙述后我便问:“戚承天经常会带**回家过夜吗?”

她点了下头:“应该说是经常会带百合回来,除了她之外就没带过别的**回来了。”

“那他的女朋友不知道这事吗?”我又问。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我们当下人可管不了这么多。不过,自从老板谈上现在这个女朋友后,就比较少带百合回家了。”她说着顿了顿又道:“话说回来,百合的确长着很漂亮,比老板的女朋友要漂亮多了。而且人品也挺好的,对付我这下人也没有一点架子,我给她倒杯茶她也会说谢谢。要不是做这种行当,她肯定会是个好媳妇。”

“戚承天怒既然这么喜欢百合,那为什么不干脆把她包养呢?以他的家底要包养个**应该不成问题。”蓁蓁道出我心中的疑惑。

“这个你们就有所不知了,老板虽然跟百合好像很亲密似的,但他在百合背后也会说她的坏话,我这下人也听过不少。老板好似不怎么喜欢百合,对她好只是因为她能帮老板拉生意,我已经不只一次听见老板在讲电话时,跟电话那边的人说,让百合去陪对方睡。而且百合也很奇怪,她好像不喜欢让人包养。上个星期我听见老板跟她,有个厅长什么的想包养她,就算是一百几十万也愿意出,可是百合竟然没有答应。你们说是不是很奇怪,做这种行当的女人不就是想赚钱么?可是百合却似乎不太在乎钱……”她突然沉默了片刻,再次开口时略显尴尬:“不瞒你们,其实百合曾经借过钱给我。有一次我为了儿子的学费而犯愁,正想着该怎么开口跟老板借点工钱,百合看见我烦恼的样子就问我有什么困难。我如实告诉她,她就把身上的钱全都塞给我。我知道那是老板给她的钱,不好意思要,就说我不知道什么时间能还给她。她竟然跟我说不用还,我不肯收她就问我是不是看不起她,我只好收下了。”

“戚老板平时跟人有过节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我觉得他很可能是死于茅山术或者降头之类的诅咒。

“说实话,老板平时挺拽的,可能因为他太有钱的关系吧!所以应该无意中得罪了不少人。”她似乎突然想起了些什么,顿了顿又说:“刚才我不是说过他跟亲戚的关系不太好的,我记得他有一次打电话时,好像说过有个和他合作做生意的亲戚跟他闹翻了,之后还去当了和尚还是道士什么的。”

听完顺嫂的话后,我突然对这个名叫百合的**很感兴趣,而我手头上亦有她的联系方式。不过,在拜会她之前,我倒想先到死者的公司看看,因为我对顺嫂提及那位去了当和尚还是道士的亲戚更感兴趣,说不定就是他给死者下了诅咒。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二章 妙龄少女(上)

一名年仅二十八岁的年轻企业家戚承天,竟然在一夜之间衰老而死,尸检的结果显示他是死于自然衰老。中毒的可能基本上能排除,因为现今世上还没有一种能使人在如此短暂时间内衰老致死的毒药,所以我怀疑他是被人用茅山术或者降头之类的诅咒害死。而作为一名企业家,最想害他的大概就是生意上的对手,又或者合作不愉快的生意伙伴,因此我们来到了他的公司作进一步调查。

来到承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办公室,这里地方也挺大的,员工也很多。不过大多数人都不是在自己的岗位上专心工作,而是围在一起交头接耳,似乎在讨论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也难怪的,老板突然猝死,下属当然是人心惶惶,谁知道下个月有没有工资发。看着这乱作一团的员工们,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来问话。

就在我正为该找谁来问话而感到烦恼时,一个戴着眼镜的长发**便出现在我眼前,她一上来就以威严的语气对着众名员工说:“怎么了?全都围在一起聊天,都不用干活了!是不是都不想干了?”

众人闻言马上就返回各自的岗位,不敢有丝毫怠慢。不过我听见一个从身边经过的女生稍有不悦地嘀咕了一句:“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不就是老板的堂妹嘛,拿着鸡毛当令箭。”原来她是戚承天的堂妹,或许她能为我提供一些线索。

我正想上前向她表明来意时,她就已经向我们走过来,并以不太友善的语气询问我们的来意:“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我们是警察……”我向她出示证件,并表明来意:“我们是为戚承天先生的案子而来的,想了解一下……”我刚说出戚承天这个名字,办公室里所有人几乎都在同一时间向我们这边望过来,似乎此刻这个名字牵动着他们的每一根神经。

长发**本来对我们并不友善,但她肯定知道不能让我们继续呆在这儿,不然就休想这些员工能集中精神工作。果然,她向我们露出一个较为牵强的笑容:“这里说话不方便,请跟我来。”

她把我们带到一个会议室,关上门后才向我们作自我介绍:“我叫戚舒泳,是这里的副总,你们想知道些什么可以直接问我。”

我坐下来就开门见山地问:“我们想知道戚先生平时跟些什么人来往比较多,是否有跟别人产生摩擦,或者说有没有仇家?”

她慢条斯理地走到主席位坐下,并轻轻地把秀发往后拨,跟刚才跟急进判若两人。她悠闲地整理一下眼镜的位置才回答我的问题:“戚总平时虽然是比较张扬,但他在商场打滚近十来,他不可能不懂得那些人可以得罪、那些人不能得罪,要不然也不会有今时今日的成就。”

“你说得没错,但戚先生做这么大的生意,应该或多或少会跟别人产生一些摩擦,而且他的死状离奇,所以我们不能排除是被他人所害。”我边说边观察她的表情,因为以现在所得到的情报判断,戚承天的死亡似乎对她最有利,因为她有机会把死者的公司据为己有。

她似乎对堂哥的死亡毫无在意,轻描淡写地说:“你也说了,戚总死得莫名其妙的,要是被人害死,怎么会是这样的死法呢?我看你们是想得太多了吧!还是早点给他的死因下个定论,好让我们处理他的身后事。”

看来顺嫂说得一点也不假,戚承天跟亲戚的关系真的不怎么样。戚舒泳咋说也是他的堂妹,而且两人又是一同工作,平日经常会有接触,但对于他的死竟然表现得漠不关心。说他们两人之间没有心病,似乎没有人会相信。

虽然她不太愿意合作,但我可不想白走一趟,还好顺嫂告诉我死者跟一个和他合作做生意的亲戚闹翻了,而且这个亲戚还去了当和尚或者道士,于是我便问她有没有这回事。她皱着纹想了一会儿才回答:“嗯,是有这回事,不过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能详细告诉我们吗?”我想或许能从这件事中得到重要的线索。

“嗯,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只是听我妈说过……”她徐徐为我们讲述这个昔日的故事――

这事得用七年前说起,当时戚总还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黄毛小子,在学校读书不成,就只好出来打工。那时候他的表哥薛楚凡是做钢材生意的,自己开了家公司,生意还挺不错的。伯母就帮他说了下情,让他进了表哥的钢材公司做事。

他刚开始时只是个普通的业务员,不过他虽然读书不怎么样,但有一张能言善辩的嘴巴,做业务还是挺适合的,没做多久就得到表哥的重用,升了做业务主管。而且他还是表哥的亲信,所以公司里的大小事很多都是交由他处理。

他的工作能力的确是不错,可惜他这人野心太大,不甘心屈居于人下,总是想着自己当老板。可是想当老板不是单单依靠能力就能办到,还需要很多其它因素配合,单是资金这方面,他就不是一时半刻能拿出来。所以他一直在等机会,等待一个能让他成为老板的机会。

或许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吧,大概四、五年前,他终于等来了机会。那时他的表哥因为关税的问题,被海关抓了去坐牢,要坐九个月。因为他是表哥在公司里最信任的人,所以在坐牢的期间,表哥把公司的大小事业全都交给他处理。他利用这九个月的时间,自己开了间公司,把表哥那间公司里能挖走的全都挖走了,等到表哥坐完牢的时间,原本生意很好的公司只剩下一个空壳,客户、人才、资源都被他挖走了。

表哥当时很气愤,就去找戚总理论,他们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交恶的。因为戚总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都支持他表哥,责怪他不该这样害自己的亲人,后来就连他父母也跟他闹翻了。所以除我之外,他就几乎没有跟其他亲戚来往……

原来戚承天是如此狼子野心的,连自己的表哥也不放过,趁对方身陷牢狱之时把对方的一切都据为自有,怪不得会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如果我是他表哥,那我也会想尽办法报复他,或许我该从这个叫薛楚凡的落泊商人身上入手。于是但向戚舒泳问道:“你知道薛楚凡现在的情况吗?”

“不是太清楚,只听伯母说过他的情况。他的公司被戚总挖空之后,好像去了一间叫清莲观的道观里学道,现在应该还是在那里,你们过去或许能找到他。”随后她说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不能再给我们提供资料,然后就下逐客令了。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二章 妙龄少女(下)

离开戚承天的公司后,我本来想到戚舒泳据说的清莲观找薛楚凡问话,可是我却不知道这间道观位于何方,于是就打电话给伟哥,让他在网上搜索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道观的地址。伟哥在电话中说这种小道观在网上是很难找到相关资料的,只能询问一下本地的道友,看有没有谁知道,一时半刻难以给我回复。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先去找那个叫百合的**,毕竟她是第一个发现死者死亡的人,或多或少也应该能给我们一些线索。

顺嫂所说的百合,其实真名叫阮静,百合这个名字大概是艺名。干这行当的人大都不会用真名,一来因为艺名通常取得比较简单易记,二来这一行并不是光彩的行业,所以大多数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名字。我们手头上的资料有她的住址,于是便直接去她家找人,她做的是晚上生意,白天应该会在家里。

她住在一栋高尚住宅大厦里,进门时,一名年约五十的门卫要求我们登记身份,并询问我们找那一户的住客,我如实告知他,他就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小子,你是来寻开心的吧,怎么还带个女的过来啊?”我想他大概是把我当成嫖客了。不过这样也好,因为这证明他对阮静有所了解,于是便向他表明身份,并向询问有关阮静的事情。

“她的人品挺好的,就这样看,你根本看不出她是做那种事的……”门卫请我们进门卫室里坐,并告诉我们他叫炳叔,然后就给我们讲述有关阮静的事情――

她大概是两年多前搬来这里住的,她的样子长得很年轻,当时我还以为她是个学生呢!不过这里的租金可不便宜,能在这里住的女学生,几乎都是被有钱人包养的。所以,那时候我想她应该是个被有钱人包养的二奶吧!

不过,之后我又觉得不是,因为她白天都没有去上学,反而每天晚上都会跑出去,而且不到凌晨三四点不回来,有时候就甚至第二天上午才回来。后来,她因为忘记带钥匙,来门卫室找我帮忙,我们就聊上几句,之后就渐渐熟络起来了。有一次,我故意轻描淡写地问她是做什么工作的,她竟然向我道起歉来:“真不好意思,我每晚都那么晚才回来,给你们添麻烦了。其实,我是做小姐的……”

她好像不介意让别人知道她是做小姐的,虽然她不会主动告诉别人,但有人问起她就会直说。有一次她还跟我开玩笑,我要是想跟她上床,她可以给我打折。

我跟她熟络后,就发觉她这人没什么架子,跟谁都很聊得来,而且还挺好人的。我每次值夜班,她回来时都会给我买夜宵,买多了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就说要给回钱她。可是她竟然这样跟我说:“你又没跟我上床,为什么要给我钱呢?等你跟我上过床再给我钱吧!”她这样说,我就不好意思再跟她提起个“钱”字了。

不过,有件事也挺奇怪的,就是她经常会带些年轻的小白脸回家过夜,每次带回来的都不一样。因为我们通常是下半夜她回来时才会碰面,那时没有其他人,而且我们也挺熟络的,所以说话了没什么避讳。有一次我忍不住好奇就问她,是不是把客人带回家里做生意,她笑着跟我说:“才不是呢,能嫖我的都是些有钱的主,不是五星酒店他们都不去,才不会跟我回家呢!”我又问她带回来的是什么人,她调皮地在我耳边说:“是……童……子……鸡!”说完还往我耳孔呵了口暖气,害得我的老脸也马上红起来。

随后她跟我说,处男能为**带来好处,所以她上班的夜总会里,几乎所以有还是处男服务生都被她**了。她还开玩笑地跟我说,如果我还是处男的话,她也可以帮我**,不但不收我一分钱,而且还会给我一个大红包。嘿嘿,我儿子都有她那么大,还那会是处男啊……

炳叔的言语间流露出几分惋惜之意,似乎为没能得到阮静的一夜思情而感到遗憾。他这副德性让我很想见立刻识一下这位“名妓”是否真的倾城倾国,能使上至大老板、下至小门卫都为她神魂颠倒。

跟蓁蓁坐电梯上楼时,她突然莫名其妙跟我说:“很心急想见那个女人吧?你们男人都是这样,全都是急色鬼。”

“你吃醋了吧!”我笑了笑就伸手去搂她的腰,结果当然是挨揍了。

我们来到阮静的住所门前,正准备按门铃时,门就打开了,一名年约十八岁,身材高挑,相貌清秀的少女从里走出来,似乎正准备出门。我想她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了,所以仔细观察了一下她的外表。她的确长得很漂亮,头发乌黑柔顺,如墨液瀑布般披肩而下,瓜子脸形显得她略为清瘦,水灵灵的大眼睛像有水滴在里面晃动,朱唇配上白皙脸色犹如雪地中绽放的玫瑰。身材既高挑但又不会显得太过单薄,该突的地方突了出来,应翘的地方也翘来的。

如此完美的女人,我还真是第一次看到。更难得的是她虽然像是要出门,但脸上却没有任何化妆,而且衣着也很随便,就是简单的S衫牛仔裤,不过依然很好看。炳叔说的没错,她就像个纯情女学生似的,从外表根本看不出她是做小姐的,怪不得那么多男人为她着迷。

她看见我们在门外稍微感愕然,不过马上就很有礼貌地说:“请问有事吗?”

我还真的被她迷住了,呆着不知道说话,被蓁蓁踩了一脚才回过神来,连忙作自我介绍:“您好,我们是警察,我叫慕申羽,这是我的同事李蓁蓁。我们是为了调查戚承天的死因而来的。”

她露出一副惊惶失措的样子,连连摆手摇头:“他的死可不关我事了,只是刚好那么倒霉,他出事时就在他身边而已。”

此刻她跟一般的妙龄少女没什么两样,一点也不像阅人无数的**,害得我心里也泛起怜悯之心,连忙安慰她:“我们不是来抓你,只是想向你了解一下死者在死亡前后的情况而已,你大可放心。”

“原来是这样,你们把我吓死了。”她大口大口地呼气,胸前一双“山东大包”呼之欲出,害我不敢正视,免得小慕起反应被蓁蓁发现又说我好色。她呼了一会气后,就跟我们说:“你们进来再谈吧!”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三章 清莲道观(上)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在调查戚承天为了戚承天离奇死亡一案中,我一再听闻有关一位名叫阮静的**长得非常漂亮,现在见到她本人果真是花容月貌,而且还是清花雅月。虽然我从来也不会嫖妓,但这一刻还真有与她共度良宵的冲动,要不是身旁的蓁蓁,或许我会马上跑去找自动柜员机取款呢!要知道她收的价值肯定不会低到那里去,最起码像这栋大厦的门卫炳叔这种收入,就一定嫖不起她。要不然炳叔跟我们说起她的时候,就不会流露出惋惜之情。

在门外向阮静表明来意后,她就请我们进屋里坐,并到厨房拿饮料给我们喝,显得十分客气。我稍微观察了一下她的房子,装修得比较简约,但给人的感觉却很舒服,就像她本人一样,没有过多的修饰反而有种返璞归真的美感。当然,这也是因为她天生丽质,所以才能如此漂亮。

“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吗?”她坐布艺沙发上,把一双修长的**也缩上去,就像一个顽皮的女学生一样,十分惹人喜欢,实在难以想像她竟然会是个**。

“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们,你跟戚承天的关系,以及他在死亡前后所发生事情。”我虽然是对着她的脸说着,但视线却不知不觉竟然落到她的“山东大包”上。真想不明白她这么年轻,为何会有如此丰满的胸部,实在让人有些想入非非。或许,在这宗案子完结之后,我得节衣缩食省下一笔钱来跟她共赴巫山。

“其实,那晚跟平时没什么两样……”她把食指放在唇前,摆出一个很可爱的姿势,思索片刻之后就徐徐向我们讲述她与戚承天之间的事情――

戚老板是我的常客,他经常会来我上班的地方捧我场,我们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小姐与客人的关系。虽然他对我很好,但我知道他跟其他男人都一样,都是冲着我的相貌和身体而来。等到我成了残花败柳的时候,他们可能连看也不想看我一眼。这一点我很清楚,因为我在夜总会上班,这些事情就算没有眼见也有耳闻。

他虽然是很喜欢我,但我毕竟是个**,所以我们的来往也就只限于床上交易这个层面上。以前他几乎是每晚都来捧我场,但最近他好像要准备结婚的事情,已经有近半个月没来找过我了。

那晚,他就跟平时一样,我没发现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先是跟一些朋友来夜总会,点了我和其他姐妹跟他们一起玩,摇骰子、猜拳、喝酒,这些都是平时经常会做的事情。之后,他就带了我们出钟去吃宵夜。吃宵夜后,他的朋友就各自带着姐妹们去开房,而他就把我带了回家。

(“出钟”乃粤港澳地区的**业术语,意为带小姐出夜总会外面玩。因为带小姐外出是按小时计费,而粤语中“钟”即小时的意思,所以便衍生出“出钟”一词。)

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奇怪,他为什么会把我带回家,而不是带我去酒店。他说这是因为他喜欢我,没有把我当成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所以才会带我回家而不是到酒店开房。不过,我知道他这么做只不过是为了讨好我而已,要是他真的喜欢我,干脆跟我结婚就行了,还用我继续出来抛头露面吗?我心里明白他对我这么好,只是为了让我帮他拉生意。

有经常会带些客户或者高官来找我,让我帮他讨好这些人,这些年我可帮他拉来了不少生意,让他赚了不少钱。他能不重视我,不讨好我吗?

(我问她,戚承天既然如此重视她,为何不干脆包养她?)

嘻嘻,想包我的人可多呢!不过我从来也不会答应让人包养,这不是因为我不贪钱,而是因为我懂得男人的心理。我越让他们不能完全占有我,他们就越想把来弄到手,甚至为我争风吃醋,这样我就会更值钱了。如果我让人包养,虽然能在短时间里得到一大笔钱,但是当包我的老板玩腻我之后,我就不可能再有现在的身价。

(接着,她继续讲述戚承天出事当晚的事情。)

他带我回家之后,就直接带我到他的房间,之后的事情你们也能想像得到,不就是做小姐跟客人该做的事。那晚的一切都跟平时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恐怕就只有那晚他一连跟我做了四次。可能是因为他快要结婚,以后不方便再来找我的关系吧,那晚他特别有兴致,尤其是在他问起我一晚最多做过多少次的时候。

要是在平时他一晚通常只会跟我做一两次,但那晚他做完两次之后又想要了。这对我来说是生意,他给我一晚的价钱,想做多少次是他的自由,我没有理由拒绝,当然就得迎合他。他做到一半的时候,突然问我一晚最多做过多少次。我告诉他最多做过七次,他一听就来劲了,说他一夜没能做七次那么多,因为这一次就会做到天亮。

他虽然嘴巴说得好听,不过身体可不太听话,这一次虽然做了个把小时,但离天亮还早得很呢!我笑他的小钢炮不听话,没能坚持到天亮就走火了。他可能是有点恼羞成怒吧,把我按在床上又来了一次,这一次还真的做到天亮了。

被他折磨了一个晚上,我累得都不想动,连衣服也没穿就睡着了。直到这个时候,我还没察觉他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可是,到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身旁躺着一个老头子,当然可把我吓坏了,以为自己中邪或者梦游什么的,半夜跑到别的地方去,当即就害怕得尖叫起来。

我叫了一会儿,顺嫂就跑进来的时候,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没有跑到别的地方,还在戚老板的房间里。不过,当我回过神来后就发现躺在床上的老头子很像戚老板,虽然他应该有八十多岁,但越看就越像戚老板……

从阮静的叙述中,除了发现戚承天会利用她来拉拢生意之外,就再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不过,这一趟也不算是白跑了,起码能让我见识到这做花容月貌的**,而且在戚承天死亡前后并无特别的事情发生,让我更加怀疑他是因为受到诅咒而死的。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三章 清莲道观(下)

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就是顺嫂说她三年多前开始给戚承天打工,当时就已经看见老板带阮静回家,但我现在在我眼前的阮静大概就是十八、九岁的样子,那么她不会这十六岁就开始做**吧?于是在离开之前,我便多口问她一句:“你现在多大了?”

她娇媚地对我笑了笑:“年龄可是女人的秘密哦!如果你只因为好奇而问我,那我只能告诉你,我看起来比较实际年龄要年轻得多,因为我懂得美容的秘诀。”

在离开的路上,我一直在想着阮静的事。说实话,她的确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难怪能拥有众多裙下之臣。不过,最让我琢磨不透的还是她的年龄,她看上去绝对不超过二十岁,但她却说自己的实际年龄要大得多,那她到底有多大呢?

“又在想刚才那婊子了?”蓁蓁以蔑视的目光向我扫射。

“别叫婊子那么难听,你应该叫人家做‘性工作者’。”我装作若无其事地随意回应。在这种问题上如果太过较真,反而会起反效果,甚至越描越黑。我忽然觉得自己越来越在意蓁蓁的感受,虽然表面上我总是装作毫不在乎。

“叫什么也一样,反正你们这些臭男人就喜欢找这种女人。”她仍然想继续这个话题,我本来还想换别的事情说说,转移她的注意力,现在看来应该很困难。

既然不能转移话题,那就只好顺着这个话题说下去:“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什么奇怪不奇怪啊!是奇怪你没有马上就跟她勾搭上吗?”她还真说到我的心坎里,我刚才的确想马上跟阮静勾搭上,虽然我并不喜欢嫖妓,但对方实在太诱人了。当然,我可不会把心底话告诉蓁蓁,要不然她至少一个月不搭理我。

“老实说,我对嫖妓一点兴趣也没有。就像贴身衣物一样,别人只用过几次的内衣,你应该也不愿意用吧!更何况是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的内衣。”我这话在一般情况是对的,不过如果是在没有选择地情况下,那么大多数都会凑合地用着。当然我说这么多废话,可是不是想跟她讨论**的问题,当即一转话风:“在男人眼中,**是肮脏的。这一点所有**都心中有数,所以所有**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职业,并想早日甩脱这个肮脏的身份。可是在刚才的谈话中,阮静对自己的**身份毫不忌讳,而且似乎很喜欢这份职业,一点也没有洗手不干的意思。你觉得很奇怪吗?”

听过我的分析后,蓁蓁沉思不语,似乎是在认真思考我提出的问题。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其实,我并不太在意阮静的事件,正所谓“一样米养百样人”,有人喜欢做医生,有人喜欢做警察,当然也会有人喜欢做**,这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像有部叫《金鸡》的电影,内容就是讲述一个乐于做**的女人。

回到诡案组办公室时,伟哥已经查到了清莲观的地址,竟然是在一个偏远的县区,跟本市的距离虽然没有十万八千里,但要过去可得花不少时间。现在已经是黄昏,要去找薛楚凡只能等明天了。

翌日一早,我就跟蓁蓁一起驾车出发,到达清莲观所在县区时已经是下午了。本以为还能赶得及在太阳下山之前找到那鬼地方,谁知道在路上问了不少人,竟然没有一个知道这间破道观在那。虽然有几个老人听说过这个县区里,在很久之前的确是有一间道观的存在,但准确位置却没有人知道,甚至不知道是否已经荒废了。这让我怀疑伟哥到底是不是耍我们,也许他所以说的道观早已人去楼空,并不是我们要找的那间。

给伟哥打电话,这厮一再用自己的脑袋担保没有耍我们,清莲观的确就在我们身处的县区里,而且绝对没有倒,现在还有人在那里修行。给我骂急了,他就说:“慕老弟,我给你说啊!那些有指示牌,什么人也知道在那的是旅游区,不是真正的道观。真正专心修行的人都不希望受到外人打扰,当然是躲到深山老林里去,肯定不容易找到了。而且这个地址是灵异论坛的管理员给我的,像他这样的高人会没事寻我们开心吗?”

我用十分怀疑的语气说:“他应该不会寻我们开心,但你就不好说了。”

“靠,连老哥我你也不相信!”伟哥稍微有点恼火。

“会相信你的是猪!”此时已经快要到黄昏了,我不想再浪费时间跟他扯谈,于是就恶狠狠地对着话筒喝道:“快再给那高人打电话,问清楚准确的位置!”

他似乎被我的气势压倒,怯弱地回答:“其实我也有让他告诉我准确的位置,不过他说能不能找到得看缘分。要是没缘分的话,说得再清楚也是找不到……”

“等我们回来的时候,蓁蓁肯定会让知道你跟她的拳头有多少缘分!”骂完这句完,我就把电话挂掉,跟蓁蓁继续到处询问路人是否知道这间该死的清莲观在那。

或许,我们跟这间清莲观还真是没什么缘分,直到天色全黑的时候,我们还找它到在那。此时肚子已经饿得呱呱叫了,还是先祭饱五脏庙再说。蓁蓁不太喜欢吃肉,所以当我说去吃饭时,她就指着路边的一间素菜馆说要到那里吃。我倒是没所谓,反正只要能吃饱就行了,于是就把车停在素菜馆门口,跟她一起到里面吃饭。

也许因为我们开的是警车,素菜馆的老板竟然亲自为我们点菜,并且逐一向我们介绍店里的招牌菜。老板姓丁,是个挺健谈的中年人,因为我们来得比较晚,已经没有多少客人,而且我们也聊得很投契,所以他就干脆就坐下来跟我们聊天。

“你们应该是从外地来的吧,来这里抓通缉犯吗?”丁老板的样子挺紧张的,可能因为这里只是个小地方,平时治安比较好的关系吧,所以看见外地来的警察就以为是出了大乱子。

“嗯,我们是来抓一个用妖法害人的道士的。”蓁蓁边给嘴里塞饭菜边说话,竟然没有把饭菜喷出来,还真有两下子。

丁老板信以为真,脸色都变:“不会吧!平时经常都会有道友来这里吃饭,我也认为不少道友啊。我觉得真正用心学道的人都是比较正直的,应该不会害人吧!”

一听见“道友”二字,我马上就来劲了,连忙问:“你们这里很多道友来光临吗?”

丁老板似乎以为我想找他的顾客麻烦,急忙辩解道:“是很多道友来吃饭,但我想应该没有你们要找的人吧!来我这里吃饭的只是些普通的道友,都不会什么法术神通的。”

我可没心情给他解释太多,继续问道:“那你应该有听说过清莲观吧?”

他点了下头:“有听说过,这附近的道友都知道清莲观。虽然只是间小道观,现在也没什么名气,但以前可是很有名的,观里的现任观主无尘真人也很厉害,经常会有人慕名来找他算命。不过,他的脾气很奇怪,他要是不想给你算命,就算你送上金山银山也见不到他一面。但他要是想给你算命,你就算不愿意他就要给你算,而且不收一分一毫。也许就是因为他的脾气古怪,所以清莲观现在没以前那么出名。”

“那你知道清莲观的位置吗?”这是我最想知道的事情。

“知道,就在五莲山的山顶上,离这里不是很远。怎么了,你们想找他算命吗?”他突然对着我笑了笑,我想他大概是以为我是想去问官途之类的事吧!

我没想给他解释太多,马上就追问他说的五莲山在那个位置,他很乐意地回答:“距离这里大概十里路左右有一座大山,样子有点像五朵莲花的,那就是五莲山了。”

得知清莲观所在后,我们马上就想离开,立刻去找薛楚凡。可是丁老板却把我们拉住:“你们现在上山是找不到清莲观的。”

“为什么?”蓁蓁不解问道。

丁老板拉我们坐下才说:“五莲山虽然不算高,不过占地挺大的,而且长满茂密的树木。你们要是现在过去,恐怕找到天亮也没能找到清莲观,还是明天天亮后再去找吧!”

他说得也是,现在瞎灯黑火,要在茫茫树海找一间小道观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与其浪费时间去瞎找,还不如睡个好觉养足精神,明天一早再去找。然而,我千万也没想到,要在五莲山上寻找一间破道观竟然会是一件如此可怕的事……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四章 走为上计(上)

来到清莲观所在的县区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这间该死的破道观,本以为这次会白跑一趟,幸好在素菜馆里吃饭时,丁老板把道观的地址告诉我们。正想立刻去道观找薛楚凡的时候,丁老板却拉住我们,说在晚上上山很难找到道观,于是我们只好等明天再出发。

找旅店过夜的时候,我开玩笑地跟蓁蓁说:“要不我们只要一个房间,这样不但省钱,还方便互相照应。”

她闻言脸色马上就红了,羞涩地骂道:“谁要跟你这大变态一个房间啊,你想找人跟你睡一个房间就找昨天那女人去。”她还在意阮静的事情,这证明她心里有我的位置。

翌日一早,天还没亮蓁蓁就已经来我房间敲门了,硬把我从美梦中拉回现实。这疯丫头自己起床起得早就算了,竟然还要我也跟她一样早,也不让别人睡得晚一点。没办法了,既然已经让她吵醒,那就干脆早点去找那破道观好了。

五莲山并不难找,我们按照丁老板说路线驾车十来分钟就来到山脚了。东方虽然已经发白,但太阳却像个赖床的懒汉般,还没从水平线下爬上来。我想天色已经开始亮起来了,要找清莲观应该不会很难,于是就跟蓁蓁徒步上山。然而,要找到这间破道观比我想像中要困难得多。

五莲山的林木非常茂盛,在山下时视野还比较清晰,但上山后因为茂密的林木遮挡了大部分光线,而且还有雾气升起,所以视野十分模糊,就连十米外的事物也没能看清楚。虽然视野不佳,但都已经上山了,我们可不想再跑一趟。于是就打算碰碰运气先找一下,反正晚一点视野会越来越清晰。

然而,我的想法似乎太天真了,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雾气不但没有消散,反正越来越浓厚,一点消散的迹象也没有。置身于雾气缠绕的山林可不是一件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因为在浓雾之中,周围的树木都变成模糊的影子,犹如一群张牙舞爪的妖怪。被无数妖怪包围的感觉可不太好,就连一向剽悍的蓁蓁也不自觉地往我身边靠过来。我当然也好不到那里,同样也往她那边靠去,两人不知道不知不觉就并肩而行了。我本来还为觉得这样挺好的,不过马上就不这么想了。

“哎呀!”在棵大树旁走过时,我实然被敲了一下脑袋,想必是靠得太近被蓁蓁打了。可是,当我问她为什么打我的时候,她却露出一个莫名其妙的表情:“你神经病,我那有打你啊!”奇怪了,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不是她打我会是谁呢?

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我并没有太在意思,跟她继续在雾气弥漫的山林中寻找那该死的清莲观。然而,我们没走多远,蓁蓁突然尖叫一声,随即踹了我一脚。我不知道她在发什么神经,不岔地问:“你没事干踹我!”

她理直气壮的回答:“谁叫你摸我屁股!”

我并没有摸她的屁股,但她为何会莫名其妙的冤枉我呢?她平时虽然是脾气火爆,但不至于会无理取闹,应该真的有人摸她屁股,她才我踹我,可是这里就只有我们俩啊!我忽然感到一阵寒意,心想该不会是这里有鬼吧?

我把心中想法告诉蓁蓁,她的脸色马上就白了,声音颤抖地说:“你是故意吓唬我吧?”

“我吓唬你干嘛,刚才我真的没有摸你,而且之前我的头也不知道被谁打了一下,咦……”我还没把话说完就感到裤袋被掏了一下,下意识地往裤袋一摸,发现钱包不见了。于是赶紧回头一看,可是却什么也没看见。

“你看那里!”蓁蓁指着我身旁的一棵大树,我往那里一看,竟然看见一个细小黑影正在往远处逃走。

因为雾气太浓,很难看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就追过去,想在近距离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竟然连警察的钱包也敢偷。可是,我没跑几步就被地上的枯枝拌倒了。“等等我!”我听见蓁蓁的叫声,她似乎没发现我拌倒了,从我身旁越过,一支箭似的往前跑。我想她大概是被吓坏了。

我爬起来叫她别乱跑,要不然跟我跑丢可就麻烦。然而,我叫了她好几声,她也没有回答,似乎真的跑丢了。我连忙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可是却没能打通,看了一下手机的屏幕才发现原来一点信号也没有。这回可真是遇到大麻烦了,这片树林里似乎有些奇怪的东西存在,现在又跟蓁蓁失散了,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继续呆在这鬼地方肯定不是个好主意,但我又不能丢下蓁蓁不管,只好边走边叫她的名字。可是叫了好一会儿,也没听见那疯丫头回话,我想她大概已经跑了很远。正犯愁之际,耳朵突然被揪了一下,我自然反应地跳到一旁,这次又在身旁的大树上看见一个细小的黑影闪过。长生天啊,我该不会是遇上树精吧!

不知道是否因为雾气太浓的关系,我又感到一阵寒意,并觉得这里鬼气森森的,不由哆嗦起来。蓁蓁拳脚功夫了得,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我还是先逃离这个鬼地方再说。

然而,要离开这片山林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雾气非常浓厚,我根本分不清方向。而且视野也相当模糊,地上又有很多枯枝败叶,一不小心就会绊倒。更可怕的是,那只疑似是树精的企业家老是咬住我不放,经常突然在我身旁的大树上出现,一会敲一下我的脑袋,一会又揪一把耳朵。可是当我一回头,它闪一下就不知道蹿到那里去了。

真该死,那树精似乎把我当成了玩具,不时来捉弄我一把。不过这样还好,它似乎对我没什么威胁,起码我到现在也没有受伤。然而,就在我以为自己的生命不受威胁的时候,“砰”的一声响起,眼前突然一黑,额头传来的痛楚让我感到一阵眩晕,不由蹲坐下来。我伸手往前额抹了一下,整个手掌都是鲜血。而在身前的地上,我摸到一颗沾有鲜血的小石头,我想刚刚就是它问候我的额头。看来树精已经不再满足于敲脑袋和揪耳朵了,它想玩更刺激的,或许它还想要了我的命!

现在的情况并不乐观,这里的地形非常复杂,而且浓雾使视野变得极其模糊,别说要逃离这个鬼地方,我就连那该死的树精长什么样子也没能看清楚。就在我为树精接下来会怎样整我而感到担忧时间,一个朦胧的人影出现在前方。

墨色错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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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墨色错落 周三 六月 02, 2010 5:44 pm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四章 走为上计(下)

严格来说这并不算是一个人影,因为我没看见它的头部,也没看它的双脚及双掌。那影子像是一件被晾起来袍子,被一条大概有两根手指粗的绳子吊在树上。在这深山老林里看见一件挂在树上的袍子已经够让人觉得奇怪的,然而这并非重点,最让我感到害怕的是那袍子竟然会动,而且还正在向我招手。看来我这回不是遇到树精之类的精怪,而是见鬼了!

“哇!”我大叫一声立刻往回跑,可是没跑多远就被地上的枯枝绊倒了,虽然摔了个饿狗扑屎,而且额头上的伤口还冒出了不少鲜血,但为了活命我还是爬起来跑,不过没跑多远又被绊倒了。我就这跌跌撞撞跑了好一会儿,虽然摔得浑身是伤,但我可不敢停下来。因为那件可怕的袍子一直追着我,每当我一回头就能看见它正从一棵飘到另一棵树上,反正总是跟在我身后十来米左右,让我勉强能看见它,但又看不清楚。然而,越是看不清楚就越让人感到恐惧。更要命的是,它偶尔还会用小石头掷我,而且每次都能打中我的后脑,力度还不少。我真害怕下一次就会被它掷穿脑袋。

我被那可怕的袍子追得有点发慌,跑着跑着“砰”一声,就被前面的东西撞倒了。我本以为自己撞到树上去,可是又觉得不对劲,因为我撞到的东西比较柔软,没有树干那么硬。我想我撞到的大概是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果然,我很快就听见蓁蓁的声音:“你怎么不长眼啊!”

“现在雾气这么浓,就算多长几只眼也没用,而且我正还被鬼怪追着。”我虽然感到很无奈,但也为终于找到救星而大松一口气。有她在身边至少也能壮壮胆,虽然在面对鬼魅时,她比我更胆小。

“那里有鬼啊,你别瞎说。”她没有站起来,而在地上迅速爬了几下往我身边靠。

“就在我后面,不信你自己看……”我往身后一指,“咦,怪了,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了?刚才它还死死咬住我不放呢!”

“你又想吓唬我,我看你才是鬼!”蓁蓁说着就往我手臂上狠狠地捏了一把,痛着我眼泪也快要掉下来。

“哎哟,我真的没有骗你啊!你也不看看我满头都是血,都快流血不止了。”我指着额头的鲜血让她看。

“呸!流那么一点血就呱呱叫,亏你还敢说自己是警察!”她嘴巴虽然是这么说,但却把我一边袖子撕下来,准备帮我包扎额头上的伤口,防止鲜血继续涌出。

蓁蓁先把我的袖子撕开成布条,然后再为我包扎伤口,手法蛮娴熟的,可能是因为她经常有到虾叔的医馆里帮忙的缘故吧,没一会儿就包好了。包好后她就看着我一劲儿地傻笑,我问她笑什么,她笑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话:“你现在很像个印度人。哈哈哈……”我想她是故意帮我包得很难看,不过也没办法,在这种深山老林里能止住血就已经不错了。

误打误撞地跟蓁蓁会合后,就再没有奇怪的东西出现,而且太阳已经升起,雾气又随之渐渐消散,但我们还是迷路了。这片山林里根本就没有“路”,我们只能靠太阳辨别方向往山顶走。可是走了很久也没能走到山顶,虽然我们一直向山顶的方向走,但我却觉得只是在原地绕圈。因为我总觉得眼前的景物好像就在不久前见过,可是我却没能找到自己刚才留下的记号。

“我们是不是老是在绕圈啊?”到了中午的时候,蓁蓁终于都忍不住问我。

“你也发现了,我想我们遇上鬼打墙了。”我无奈苦笑。

蓁蓁脸色一寒,不自觉地往我身边靠了靠:“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你现在不就遇上了。”我没好气地回答。

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看来是很害怕。这疯丫头平时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模样,但当面对虚无飘渺的鬼魅时,却比谁都要害怕。现在是中午时分,虽然当下的情况比较诡异,但我还不至于会像她那么害怕,不妨作弄她。心念至此我便一脸严肃地跟她说:“看来这次遇到大麻烦了,我们可能一直被困在这片山林里。”

“一直被困这里……”她的脸色白得就像雪一样,身体还微微颤抖。

我故意用神叨叨地说:“嗯,现在还好,起码大白天那些东西不会太明目张胆,要是到了晚上就不好说了……”话至此时,蓁蓁突然“哇”一声叫出来,居然还扑到我身上牢牢地抱着我,丰满的酥胸结实地压在我胸前,压得我有点喘不过气。

我本以为这回可赚到了,轻抚她的背部,在她耳边温柔地说:“有我在,不用害怕,我会保持你的。”可是她却以抖颤的声音跟我说:“你后面有很多……那些‘东西’……”

听她这一说,我马上全身一个激灵,本想回头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把她吓倒,但看来是用不着回头了,因为我刚把头抬起来就发现周围的树上有不少黑影,我能看见的就起码有二三十个。

虽然现在正值中午时分,但因为山林里树林非常茂盛,枝叶阻隔了大部分阳光,所以还是十分阴暗,致使我没能看见清楚那是什么东西,只能看见一团团黑影停留在树枝上,似乎就是早上袭击我的树精。而更让人心里发毛的是,虽然没能看清楚那些树精是长什么样子,但却能看见它们带着敌意眼神的双眼。被二三十眼睛包围可不是一件让人感到舒服的事情,更何况它们随时都有可能袭击我们。

“现在该怎么办?”蓁蓁在我怀中不住地抖颤。虽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在这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应该表现出一点英雄气概,故作镇定地安慰她:“不用怕,有我在!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真的,那我们要怎么做?”蓁蓁突然转惊为喜,可惜我的办法或许会让她感到失望:“你知道《三十六计》中最厉害是那一计吗?”

“不知道。”

“就是最后一计‘走为上’!”说罢我就拉着蓁蓁发疯似的逃走,硬是冲出树精的包围圈。我们的举动似乎惊动了那些树精,一阵尖锐的“吱吱”从身后传来,与此同时还有无数小石头如暴雨般落在我们的身上……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五章 玄之又玄(上)

好不容易才在雾气弥漫的山林跟蓁蓁会合,并且雾气也渐渐消散,可是随后却似乎遇到了鬼打墙,一直走到中午也未能走到山顶。更不幸的是,我们还被一群疑似树精的东西包围,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我只好使出《三十六计》中最后一计——走为上!

拉着蓁蓁,或者说是被蓁蓁拉着在崎岖的山林中拔脚狂奔,犹如暴雨般的小石头尾随而来,我的背脊恐怕已经被砸得一大片青瘀了。而且,那些可怕的树精还不断发出“吱吱吱”的尖锐叫声,让我大感心慌意乱,好几次差点就碰到树,还好蓁蓁反应快拉我一把,要不然我可能会被树精分尸了。

然而,穷途未必末路,绝处也可逢生!被这群树精追了大半个小时后,我看见前方一片光亮,显然我们已经跑到了山林边沿了。蓁蓁似乎也发现这一点,跑得比刚才更快。我的体力远不如她,刚才又已经跑了一段不短的崎岖道路,现在都已经快跑不动了,现在几乎是被她拖着跑。我想如果我再轻一点的话,她大概会像拖着个麻布袋似的,让我在半空中飘扬。而实际上她还真的想这么办,只管自己狂奔,我被拉着碰了三次树才走出这片该死的山林。

虽然我被弄得遍体鳞伤,但不管怎样总算是把小命保住了。冲出山林后,那些诡异的树精就没有再追来,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并认真打量我们身在何方。原来我们误打误撞的跑到山顶来了,不远处有间十分简陋的庙宇,我想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清莲观。

看见这间破道观的那一刻,我心中的喜悦之情难以言喻,就跟我连续买两年福利彩票,第一次中了十块钱时差不多。蓁蓁也很兴奋,大声欢呼:“找到了,终于找到了!”并作势想跑过去。

我连忙拉住她,把食指竖立在唇前:“嘘……这可是人家静修的地方,你这样大吵大闹的,会惹得人家不高兴。”

她稍微漏气的应了我一声,随即又叫起来:“你怎么弄成这样,刚才不是帮你包扎好的吗?怎么现又会满脸都是血!”

“你还好意思问,还不是刚才被你拉着碰到树上去。”我想我还能活着,是长生天对我眷顾。因为我们身上什么也没带,要清理脸上的血迹还真不容易,虽然觉得有点失礼,但我们还是打算先到道观里再说。

沿着一条稍加人工修整的简陋石梯,穿过一个字迹已经被风雨磨灭的牌坊,我们来到一个小广场。这里地上铺设了石板,中央放着一个半人高的大香炉,简朴中带有几分脱俗的典雅。广场后面是一座简陋的道观,道观门上有一个木做的牌匾,上面写有三个笔迹苍劲有力的朱砂字——清莲观。

小广场上有一个穿着朴旧但整洁的衬衫及西裤的中年男人在扫地,我想他应该是这里的道士吧!于是但想跟蓁蓁上前向他询问,可是蓁蓁却拉住我,在我耳边小声问道:“他是道士吗?怎么没穿道士袍呢?”

我没好气的回答她:“我也没见过你穿裙子啊,可我从来没怀疑你不是女生。”她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后就跟我一同上前。

扫地的道士一看见我们,就连忙上前扶我,并关切地问:“你们是不是在上山的途中遇到麻烦了?”

“我们遇到一群树精,还有一件会飞的袍子……”我苦笑着把我们在山林遇到的怪事一一告诉这位中年道士,他听完之后竟然哈哈大笑:“你们遇到不是什么树精鬼怪,只是一群调皮的捣蛋鬼而已。我先带你去处理一下伤口,待会再帮你把钱包要回来,反正我也正准备找那些家伙要回我的道袍。”他说罢就把我们带到道观后面。

道观后面有几间十分简陋的平房,他带我们走进其中一间,里面同样是十分简陋,只有一张床、一张凳子、一张书桌和一个小木箱,床上有摆整齐的枕头被铺,书桌上有几本线装书和一盏油灯,除此之外就只什么也没有了。他让我先坐下,然后到门外的水井里打了一桶水进来帮我洗擦脸上的血污,再从木箱里取出一些应该是草药之类的东西让蓁蓁为我包扎伤口。等蓁蓁帮我包扎完后,他才跟我说他的道号叫忘恨,并询问我们为何而上山。

“我们是来找人的。”蓁蓁先我一步开口。

忘恨笑了笑对我们说:“你们是想找我师傅看相吧,那你们就来得不是时候了,师傅只有初一、十五才会替来访善信看相。可惜你们晚了一天来,今天已经是十六了,所以除非你们跟他有缘,要不然你们这趟算是白走了。”

“不是……”蓁蓁正想说话,我就拉了她一下,示意她先别急着道明来意,然后跟忘恨说:“有很多人找你师傅看相吗?”

“嗯,应该说有很多人想找师傅看相,但能够亲自来到这里的人并不多,我想你们应该能体会到上山的路有多难走吧!”忘恨总是一副笑眯眯的表情。

“看相这种事好像没什么科学根据耶,你也会看相吗?要不你看看我是做什么工作的。”蓁蓁的语气中略带挑衅的意味。

“我只懂些皮毛,远不能与师傅相比,不过你有兴趣的话,我也可以一试。”忘恨收起笑容,认真地看着蓁蓁的脸,片刻后便说:“你虽为女生,但眉毛细密,有若关刀,必定有抱打不平之心,应该是从事武职……”他指着蓁蓁的额头,眉心稍上的位置,“你的官禄宫饱满且带有皇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工作应该是警察。”

蓁蓁先是一愣,随即便笑道:“还真让你蒙对了,我的确是个警察。”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五章 玄之又玄(下)

忘恨又再露出笑眯眯的表情:“不是蒙对,而是有根据的。相学其实不像世人所想那么玄虚,只是因为世间上太多江湖骗子打着相学的旗号招摇撞骗,让世人对相学产生误解而已。如果要用科学来解释相学,那么相学能算得上是一种统计学,因为面相学是根据各类人的面相特点作出归类,掌相学亦一样。当然作为一种统计学,面相和掌相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准确,但也不能就此否定它们的科学性。譬如赌博,在《概率论》出现之前,赌博一直被人认为是完全依靠运气定输赢。但现在的人都知道在某些规则下,就会有只赢不输的人,所以开赌坊的人只会担心没人来赌,而不会担心输钱。

“真正的相学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单纯依靠一两本所谓的相学书根本不可能得出什么成绩。这跟医学有些许相似之处,医生若要断症准确,必须要有丰富的临床经历作为前提。相士也一样,没有丰富的阅历及善于观察的双眼,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相士的。”

忘恨的话的确有几分道理,相学的确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可惜却因一些江湖骗子而被世人贴上迷信的标签。现在的年轻人宁愿相信准确率极低的星座学,也不愿意相信更为科学的相学。不过,这已经几成定局,要为相学平反并非一早一夕的事情,也不是我们能做得到的。

跟忘恨讨论完相学的话题后,我想是时候进入正题了,于是便想问他道观里是否有个叫薛楚凡的人。然而,正当我准备开口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几声让我毛孔也竖起来的“吱吱”声,我一听就知道是刚才那些树精发出来的,它们该不会是追到来这里吧?

忘恨似乎看到我的脸色不对劲,笑眯眯地跟我说:“不用怕,它们只是些调皮鬼,有我在,它们就不会再捉弄你们。我现在带你们出去看看。”他说罢就扶我起来,带我们往门外走。

虽然他一再说那些家伙不会再伤害我们,但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可是当然我看清楚那群所谓的“树精”是长啥样子之后,差点就没哭出来:“哇塞!原来是这群马骝精整我们!”

(粤语中的“马骝”即国语中的猴子,而“马骝精”或“马骝王”意为齐天大圣孙悟空,通常用来形容调皮捣蛋的小孩子。)

在门外的空地上有二十来只猴子或蹲或坐,或追逐嬉戏,其中还有一只穿着一件不合身的道袍,拿着我的钱包向着忘恨吱吱大叫,像是在向我们示威一样。原来我们早上遇到的树精和会飞的袍子,就是这群“马骝精”!怪不得我看见袍子时,总觉得它是被一条两指粗的绳子吊着,现在想来那绳子应该就是猴子的尾巴。

忘恨对着那只穿道袍的猴子说:“好了,玩够了吧,想吃水果就先把东西归还,不然我可要生气喽!”

那猴子三两下就从道袍里钻出来,并把钱包往我们这儿扔过来。蓁蓁把钱包捡起还我。钱包失而复得本来是件好事,可我却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钱包上多了几个牙印,里面的钱更是没有一张完整的,全被撕咬成碎片再塞回去。这一刻我还真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

忘恨让我们稍等一会,他走到道观里面去,没过多久就拿来一些来表皮皱巴巴的水果出来,抛给那群调皮的猴子吃。猴子们争先恐后地上前争抢水果,并立刻就地开吃,如饥民暴动般一会儿就把水果吃个精光。它们吃完水果后,冲忘恨吱吱地叫了几声,不知道是向他道谢还是向他示威,随后就一溜烟地返回山林里。

我问忘恨是否经常会给这群猴子水果吃,他笑眯眯地说:“嗯,这些水果是用来供奉三清尊神的,每次初一、十五我们都会更换供品,换下来水果都是皱巴巴的没人想吃,但扔掉又觉得浪费,所以就给这些调皮鬼吃了。本来我们是一片好心,可是这些调皮鬼得了便宜还想再赚个彩头,每次快要换供品的时候,它们就会来偷我们的衣服之类的东西,然后再用来跟我们换水果。”说罢他就走过去把道袍拾起,并拍去道袍上的尘土。

“这群猴子还真聪明,都快成精了吧!”蓁蓁似乎对山林里的事情仍心有余悸。

“成精说不上,调皮一点就是了。”忘恨把道袍叠好,双手捧着,脸上还是挂着一张笑眯眯面孔。

虽说今天早上遇到的树精和飞袍子都是猴子闹的,但我还有一件事没能想明白,就是我们为何会在山林里迷路。当时我们明明是往山上走,虽然五莲山比较大,但也不至于走到中午还没到山顶吧!我向忘恨道出心中的疑惑,他笑眯眯的问我:“你知道清莲观为何会建在这里吗?”

我稍加思索便答道:“真正有志修行的人大多都喜欢清静,不想受到外界滋扰,我想这大概就是清莲观建在这里的原因吧!”

“嗯,本观创始祖师玄鹤真人就是为了清静才在这里兴建清莲观,但你知道这里为何会如此清静吗?”他说着指向山腰的山林自问自答地说:“原因就在于这片山林。”

“难道就是因为这片山林很难走吗?”蓁蓁不解问道。

忘恨笑道:“这片不是通常的山林,林中的树林是按照五行八卦方位来栽种的。”

“你这说得不太靠谱吧!”我向他投上怀疑的目光,“先别说五行八卦是否真的这么神奇,单是要以人力栽种整片山林就绝对不可能了。”

我本以为自己质疑会是让忘恨语塞,但他还是笑眯眯地回答:“以人能栽种山林里的所有树木当然不可能,而且这里本来也不是光秃秃的。但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在适当位置加种树木,那就不难了。其实,五行术数并不像世人所想那样玄之又玄,以这片山林为例,当年师祖只是用上风水的理论,在合适的位置加种特定的树木,使得林中生态得到更好的平衡,让这片山林更加茂盛。在改变生态的同时,山林里的湿气加重了,早上就会出现雾气弥漫的情况。再加上那群调皮的猴子,外人要上山就非常困难了。而最妙的是,因为师祖栽种的树木是以八卦方面排列,使山林变成了一个天然的迷官,要上山就更难了。”

“五行八卦真的这么神奇吗?”我还是有点不相信,虽然早上才领教过当中的奥妙,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

他笑眯眯地解说:“我刚才不是说了,五行术数并不像世人所想那样玄之又玄。其实说白了,只是在树木栽种的位置上花了些心意,使很多地方看上去都差不多,初次上山的人就很容易会迷路了。而且再利用地势差距等因素,使人分不清方向,以为自己是往山上走,但实际上却是在下山,如是者便在山林里不停地绕圈。但如果上山的人不受外在景物的迷惑,一口气往山顶上冲,那么很快就能上到山顶了。”

听完他的解释,我突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原来我们之所以会在山林里迷路,是因为太在意周围的景物,每当看见类似的景物就以为这个地方刚刚走过,结果反把自己弄糊涂了。五行学说虽然听起来很虚幻,但经过他解释之后,我又觉得在实际应用上还挺实在的。

解开心中所有疑问后,也是时候该做正事了,于是我便问忘恨,清莲观里是否有一个名叫薛楚凡的人。他闻言后先是一愣,刚才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一度收起,但快就恢复过来,微微笑道:“我的俗名就是叫薛楚凡。”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六章 旁门左道(上)

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和蓁蓁苦心寻觅的薛楚凡,竟然就是眼前这个跟我们聊了老半天的忘恨,这还真让我们大感意外。既然他就在眼前,那我也不必再隐瞒来意,直接跟他说:“薛楚凡,我们是刑警,现在我们怀疑你跟戚承天的死有关,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调查。”虽然我是一副把他认定是凶手的架势,但心中却一点也不觉得他会是凶手,因为从与他见面至今,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与世无争,实在难以想像他会是个杀人凶手。然而,身为一名警察,我知道绝对不能单凭表面就断定一个人的好坏。

薛楚凡露出一脸惊诧的神色,但是他惊诧的原因似乎并非因为我们怀疑他是凶手。他慌忙掐了几下手指,接着就连连摇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承天虽然做尽阴损之事,但依他的面相,阳寿至少也有十十岁,只不过年少得意,晚年落泊而已。怎么可能会还没到三十岁就去世呢?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喃喃自语了好一会儿后,似乎终于意识我们在怀疑,对我们露出稍微牵强的笑容:“不好意思,刚才失仪了。不过,你们怎么会怀疑我跟他的死有关呢?我跟他都已经有好几年没见过面了。”

我冷冷笑道:“我们为何怀疑你是我们的事情,我希望你能详细告诉我们,你跟戚承天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表弟,一个我曾经最信任的人……”他微闭双目似乎在回想很遥远的事情,良久之后才叹一口气,随即向我们诉说他与戚承天之间的恩怨情仇——

那大概是八年前左右吧,当时我尚未上山学道,是一间钢材公司的老板。有一天舅母打电话给我,说我表弟承天因为殴打老师,被学校赶出来了。现在整天无所事事,还经常跟些不三不四的女人来往。她怕这孩子在外面会学坏,想让他到我的公司工作。

那时候,我的公司刚刚开始发展起来,业务已经进入了轨道,但创业难守业更难。我正为身边没有一个能信任的人帮忙而犯愁,承天愿意来帮忙,我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于是马上就答应了,并叫舅母让他第二天就来上班。

承天虽然比较调皮不喜欢读书,但人很机灵,又会说话,所以很适合做业务。更重要的是,他是我表弟,我放心把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办。虽然公司是我一手一脚办起来的,但随着业务的发展,单凭我一个人要撑起整间公司根本不可能,所以我得有个值得信任的人帮忙,他可算是我的及时雨。

他当时虽然才二十出头,但他很聪明,做事也很勤奋。他来了公司没多久,我就升他做业务主任,把公司里业务这一块全交给他打理。他也没让我失望,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生意越做越大。后来,公司里的其它事情,有很多我都交给他处理,我不在公司的时候,有什么事都是由他拍板的。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公司发展得很好,赚了很多钱。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可是五年前公司出了点问题,这件事就是我们交恶的开始。

当时公司有一批进口的钢材在报税方面出了问题,被海关查到了,我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虽然我为此花了不少钱,可最终还是被抓去关了九个月。其实,被关几个月也不算什么,因为公司有承天打理,我不在也不会倒。所以,当时我只当给自己放假,去一趟特别的旅游。

在坐牢之前,我一再交代承天替我把公司打理好,我本以为出来的时候,他会把公司的的业务发展得更好,帮我赚到更多钱。所以,我一出来没有马上回家,而是第一次时间打车到公司看看。

当我走进公司的时候,我就呆住了。在我坐牢之前,公司里有一百多人,可是这时候却只有五、六个人无精打采地坐办公室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们一看见我就马上弹起来,全都冲过来七嘴八舌地跟我说话,我好不容易才听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

原来在我坐牢之后,承天另外开了间公司,把我公司的客户、资源、人材全都掏空了。剩下来的这几个人,因为跟他意见不合,不愿意到他的公司去才留下来等我回来。

那一刻我还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最信任的表弟竟然也会出卖我,把我苦心经管的公司完全掏空。然而,这却是铁一般的事实,就算我不相信这些员工也得相信自己的眼睛,偌大的公司里就只有他们几个,原本放满钢材的仓库现在却空无一物。我当时很生气,很愤怒,怒火几乎使我失去了理智。我问清楚承天那间新公司的地址后,就在仓库里找来一根钢管,冲出马路拦住一辆出租车,想到他的公司找他理论。

当时我真的像疯了一样,出租车一到他公司门前,我就拿着钢管冲进去。守门的保安看见我来势汹汹,当然就立刻上前把我拦住了。我本想什么也别说,一棍子把他敲下去,可是当我看清楚他的相貌后,发现他不就是我公司的保安小马吗?承天那小子还不是人,连我公司的保安也给挖走。小马边拦住我,边一个劲地跟我说:“薛总,薛总,别冲动,打伤人对你没好处。”

经他这一说,我才稍微冷静下来。他说的没错,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要是打伤人肯定会吃亏,所以我就把钢管扔到一旁,尽量心平气和地跟他说:“带我去见戚承天那混蛋!”

虽然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心平气和,可是我实在是太气愤了,所以把话说出来的还是跟怒吼没什么分别。小马之前是给我打工的,现在虽然已经不再是我的下属,但还是很害怕我,给我这一吼他就变得有点结巴:“薛、薛总,你、你别让我难做,行吗?”

以前我叫小马做什么,他马上就会去做,从来不敢多说半句,现在他竟然敢不带我去见承天那混蛋。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蔑视,怒火又上来了,就冲他怒吼:“不就让你带我去见戚承天那卑鄙小人吗,有什么让你难做的!”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六章 旁门左道(下)

就在我差点按捺不住,想要揍小马一顿的时候,承天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在几个下属的陪同下走出来,脸上挂着卑鄙的笑容对我说:“噢,表哥你终于都放出来了,怎么也不先跟我打电话,让我出来迎接你啊!”

“戚承天,你这卑鄙小人,我要跟你拼了!”我边骂着边冲上前,可是却被小马和其他人拦住了。这些人在九个月之前,还是我的下属,平时只会对我点头哈腰,别说拦我,就连大声跟我说话也不敢。

“你看你现在像什么样了,跟个疯子似乎,是不是坐牢太久,给坐傻了?我们好歹也是一场表兄弟,要不要我使人送你到医院检查一下?哈哈哈……”他说着就哈哈大笑,我突然间觉得他变得很陌生,虽然我看着他长大,但在这一刻我却觉得他是一个我从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觉得非常气愤,很想狠狠地揍他一顿,而在跟小马等人的推撞中,我跌倒了,就倒在我带来的钢管旁边。我一时火起就拿起钢管向他冲过去,这时他开始慌张起来,连忙叫小马他们把我抓住。他们人多,我没能冲到他身前,只好胡乱地挥舞着钢管。他怕我打伤他,就对小马他们说:“他真的疯了,你们给好好地教训一下,别让他砸坏公司里的东西!”

昔日对我阿谀奉承的下属,现在只听他一声令下就对我拳打脚踢,丝毫也不念旧日的恩情,拳拳到肉脚脚要命。他们把我暴打一顿后,承天就让他们把我扔出门外。我被扔到大街上,全身痛得爬不起来,引来了不少路人围观。这些人对着我指指点点,但没有一个愿意扶我一把。良久,终于有人把我扶起来了,我本想跟他说着声谢谢,但当我看清楚他的相貌时,却发现他竟然是我的父亲……

其实,我开公司的钱有很大一部分是偷偷拿父母的房产证做抵押,到银行贷款得来的,因为这件事没有跟父母相商过,所以当父亲知道后就跟我闹了一大场。虽然在公司赚了大钱之后,我把贷款都还清了,但我跟父亲的关系一直都不太好。后来,我因为想跟一个他不喜欢的女人结婚,而又跟他闹过,还索性搬到外面住。之后,我们的关系一直都很差,我真没想到他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眼前。

在公司赚钱的时候,可以说是不可一世,就算对父母也一样。心里想着只要我有钱,我就是皇帝,谁也不能给脸色我看,只有我才能给脸色别人看。那时候父母总跟我说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之类的话,但我却一句也没听进脑袋里,跟他们的关系也就越来越差了。然而,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在我身边支持我的就只有他们两个……

听完薛楚凡的叙述,我觉得他痛恨戚承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他在叙述这段往事时却丝毫没有表现任何憎恨的神色,他的表情从始至终都是那么平静,仿佛在诉说别人的事情。因此我忍不住问:“你恨戚承天吗?”

他的脸色稍微沉了下来,犹豫片刻后又再展露笑容:“恨,我的确曾经非常恨他,就算是现在我对他也有一点点恨意。不过,我也很感谢他,因为他我才认识到之前的我是多么的令人讨厌。刚才我不是跟你们说,我开公司的钱有部分是偷父母的房产证贷款得到的,而另外的部分则是从亲友手上半哄半骗得来的,所以我开办公司之后几乎是众叛亲离。承天跟那时的我几乎一模一样,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不惜向最亲的人下手。被他把公司骗走之后,我才明白到钱其实并不重要,亲情才是最可贵的。”

蓁蓁突然睁大双眼看着他,疑惑问道:“既然你知道亲情是最可贵的,那你为什么不管父母,跑到这里当道士呢?”

他笑眯眯地看着蓁蓁:“你这么问,是因为你对学道不了解而已,其实上山学道并不见得就要跟家人断绝关系。有道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为人子女当然得先安顿好父母,才做自己想做的事。我的公司虽然被承天骗走了,但总算还有些钱剩下来,我的父亲不是喜欢挥霍的人,这些钱已足够他们安享晚年了。而我虽然在里学道,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回家探望父母,以尽孝道。所以,学道跟孝顺父母并没有任何冲突。”

虽然薛楚凡跟戚承天曾经有着深仇大恨,但现在看来,他似乎并不怎么憎恨对方,如果说他是凶手,我个人觉得可能性不大。而且他还长居深山,能加害对方的就只有我想像中的诅咒,这就更难让人信服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也有嫌疑,所以我有必要询问一下清莲观里的其他人,以进一步了解他的情况。

我提出要见他的师傅,可他却脸露难色:“刚才我已经跟你们说过了,师傅只有在初一和十五才会接待善信,而今天可是十六,我得先请示一下师傅才行。”他把我们带到道观的大殿里,让我们在这儿稍等片刻,然后就独自走进了内堂。

清莲观的大殿其实一点也不大,大概就只有百来平方,装饰也很简朴,或者说根本没有任何装饰。墙壁是的裸露的青砖墙,地板是简朴的石砖地板,大殿中央有一个半人高的台阶,上面放有三尊约高两米的神像。每个神像前都有一张陈旧的四方桌,桌上放有香炉、油灯及水果之类的供品。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里竟然没电灯,甚至边电线也没有。印象中薛楚凡的房间也没任何电器,而且他给我洗去血迹的水是从水井里打上来的,敢情这里根本不通水电。

大殿里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正在打扫,他虽然稍为年长,但相貌却依然非常俊朗,给人风度翩翩的感觉,跟他身上所穿着简朴衣服有点格格不入。我向他问好并表明来意,他很有礼貌地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向我们点了下头:“您们好,我叫忘情……”

在等待薛楚凡向他师傅通传的时候,我跟忘情聊了一会,他告诉我他本来是个多情种,曾经试过同时跟七个女生交往:“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我虽然多情,但并非负心汉,我对每一段感情都非常认真。我不想伤害每一个爱过我的人,但我没想到这原来才是对她们最大的伤害……”他说十多年前,他还年经的时候,有两个姑娘为了他争风吃醋。后来,其中一个一时钻牛角尖,就打算一拍两散,用剪刀伤了他的***……

他长叹了一口气,很平静地对我们笑道:“被她伤了之后,我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并从中得到了解脱,后来就到这里学道了。”随后,我向他询问有关薛楚凡的事情,他很乐意告诉我们——

忘恨第一次来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应该有十年了吧,那次他是来找师傅问命途的。他的运气不错,那天好像是初一还是十五,反正那天师傅愿意会客,就请他进内堂给他看相。因为师傅每次都是在内堂里单独与香客交流,所以我并不知道他们的谈话内容,只是记得那次他是忧心忡忡的到来,喜笑颜开的离开。

之后有好几年我也没见过他了,大概是四、五年前吧,他第二次来到这里,不过这次他是怒气冲天地闯进来。那时我还真让他吓倒了,他一副要那寻仇的模样,一冲进来就大叫师傅的名字,还把祭台上的东西全都砸到地上,差点把我也打了。

后来,师傅听来吵闹声就从内堂出来,问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说师傅看相不准,说他的公司被他表弟骗走了。师傅当时没有急于反驳,而是仔细观察他的面相,片刻之后就跟他说:“我说的那有不准,我不说你三十岁之前会有风浪吗?现在风浪不就来了!”

他听见师傅这么说才稍微平静下来,之后师傅就请他进内堂详谈。他们出来的时候,师傅就跟我说他成了我的师弟了。他天资聪敏,虽然学道的时日比我短,但经过这些年的修行,但他对道学的理解可在我之上……

按照忘情这么说,薛楚凡,也就是现在的忘恨,是在公司被戚承天骗走之后就来了这学道。那么有他师傅点化,他应该就不会再记恨于戚承天,“忘恨”这个道号大概就是因此而起的吧!

然而,正当我以为戚承天离奇死亡一案应该与薛楚凡无关之时,忘情却向我们笑说:“说起来,我这个师弟还真有趣。他刚来的时候,其它并不是全心为了学道,而是想学些诅咒之类的旁门左道来向他表弟报复。那时候,他还经常缠着我,要我教他呢?”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七章 君子报仇

在清莲观找到了薛楚凡,看他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实在难以想像他会是杀害戚承天的凶手。然而,当我向他师兄忘情了解情况时,忘情却说他初来学道时,竟然是一心想学些诅咒之类的旁门左道。

“道教真的有把人害死的诅咒吗?”蓁蓁脸上稍露惶恐之色。

“有,肯定有。道家的哲学包含了世间万物的原理,只要仔细琢磨,别说把他人害死,就算让你爱上我这个糟老头也是很容易的事情……”忘情神叨叨地说着,当看见蓁蓁的越来越惊惶,就开怀大笑:“哈哈哈……其实,道教算得上是中国古代科学的基础,中国古代的天文、历法等科学都是源于道教的理论。就像现代的科学一样,道教的理论能用在造福人类的方面,但也有可能危害人类,关键只是看学道者是否心术不正而已。”

“那么说,道家的确有害人的法术?”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法术啊……”忘情笑了笑才回答:“我觉得你这个词语用得不太合适。道教的智慧其实并非如世人所想那样,学道之人也不是只会追求长生不老那种不切实际事情,又或者只会做些驱使鬼神之类的怪力乱神之事。当然,我也得承认,的确是有这种人,但他们只是极少数,并不能代表所有道友。”

“那道教的智慧中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害人的……方法?”我一时还真想不到有什么词语能代替我想说的“法术”,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忘情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

忘情笑着往殿外走,并扬手示意我们跟上。当我们跟他走到道观外的小广场时,他就指着山腰的山林跟我们说:“你们上山的时间应该吃了不少苦头吧,是不是觉得这片山林像被人施了‘法术’?”

我稍微尴尬地笑了笑:“嗯,的确有过这种想法,不过忘恨已经跟我解释过。”

他又引领我们返回大殿,并边走边说:“风水是道家智慧的一种具体表现,世人不明白内里蕴含的智慧,以为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其实风水也是一门科学,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建筑学。譬如在庭院里建个水池,江湖术士可能会说是为了挡煞招财。但如果你问我,我会告诉你,水池能使空气湿润,使吹进屋子里的风不会太干燥,如此在屋子里住的人就会住得比较舒适。人住得舒适,身体就会好,办事也有干劲,自然就事事顺意。从这个角度看,一个小小的水池能起的作用并不少,甚至能影响到人的运情,这就是‘风水’!”

听似玄妙的风水术数,在忘情的简单易懂的解说下瞬间脱下了神秘的面纱,其本质原来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建筑学。世人之所谓觉得风水不可信,我想大概跟相学等其它道家智慧一样,都是被对此一知半解的江湖骗子骗多了。

忘情为我们解释完风水之后,就反问我一句:“你现在觉得道智慧中有害人的‘法术’吗?”

“有!”我先给他肯定的回答,随后再作解释:“道家的智慧既然是古代科学的基础,那么自然能衍生出各种各样具体应用方法。但是凡事皆有两面,就像山腰那片山林,虽然在应用了道家的智慧后,上山十分困难,不过对山林的生物来说,山林茂盛了,它们的生存环境就得到了改善。所以,在道家的智慧中既有造福人类的一面,相应也有危害人类的一面。”

“孺子可教,哈哈哈……”忘情仰天大笑,拍了拍我的肩膀又说:“你慧根非浅,要是学道的话,他日必定会成大器,要不要我帮我引荐一下,在家学道也是可以的!”

“我恐怕没能静下心来学道。”我笑着推辞,随即就严肃门道:“现在我想你认真回答我一次,道家到底是不是有害人的法术!”

“有,就如你所说那样,道家的确有专门用来害人的道术。”他也很认真地回答我,不过随即就换上一张笑脸:“不过,我不会这种道术,也没想过要学。”

忘情会不会害人的道术,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薛楚凡是否会这种道术?然而,正当我想继续向忘情询问有关薛楚凡的事情,以推测他是否真的会害人的道术时,他就从内堂走出来了。

薛楚凡礼貌地对我们说:“师傅说想见你们,这边请……”说着就示意我们进入内堂。

他们没有跟我们一起进入内堂的意思,我们只好自行进入。他们好像对内堂好像十分敬畏,害我还以为内堂里别有洞天,但实际上这里跟道观的其它地方一样,都是那么简朴,甚至可以说是简陋。整个内堂大概就四十来平方,除了一个应该有点历史的木制书架外,我就没看见其它家具。书架上放满了书,仔细一看发现全是线装书,应该是有些年头的古书。不过,这些书似乎都保存得很完整,而且全个书架都一尘不染。我想应该是经常有人拿书架上的书看,但又看得非常小心,所以才会这样。

在裸露的青砖墙上挂了整个内堂唯一的装饰——一幅字画。然而,这幅字画就跟道观一样,都是那么简朴,全幅字画之内就只写了一个铁画银钩的“简”字。在字画之下,有一个道骨仙风的老人盘坐在蒲团上,神态自若地向我们招了下手。他应该就是清莲观的观主无尘真人。

无尘真人身前有两个蒲团,他示意我们坐在蒲团上。我刚坐下还没开口,他就往头顶一指,并问我:“你是不是觉得这字画很奇怪。”

我的确是觉得这幅字画很奇怪,因为一般人只会在静修室里挂上“道”、“禅”、“静”之类的字画,“简”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不过,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他为何会知道我心里想什么?

然而,我还没道出心中疑问,他就已经给我作答:“观人于微,而知其着。一个人心中想什么,举手投足间皆有迹可寻,只要细心观察自有收获。”

“这就是道家的智慧?”虽然初次见面,但我已经觉得这位无尘真人深不可测。

“是生活的智慧。”他淡然回答,随之又道:“智慧本源于生活,无教派之分,所谓的派别只开启智慧的不同方法。殊途同归,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世人达到智慧的巅峰。”听他这一说,我似乎略有顿悟。不管是佛教还是道教,其真正意义都不是教世人烧香拜佛,而是开启智慧的一种教育方式,只是现在早已被世人扭曲其真正的意义。

我深思片刻后,虽然想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但对于这个“简”字还始终也没能想明白,于是便问道:“请恕晚生愚钝,并不明白这幅字画的含意。”

他缓缓作答:“简,道之根。易,经之本。道,事物之行径。经,事物之步法。无简之道则曲,无易之经则荒。简生道,道法于自然,失道无恒,循道而长。”

他的解释可不是一般的深奥,我想了好一会儿也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过笼统而言,我想他的意思是,“简”是道的基础,但“简”是什么意思,我可想不明白。当然我也没必要明白,因为要明白当中的道理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我还是先问我最想知道的事情:“忘恨是个怎样的人?”

“来找我不问自身而问别人的,你还是第一个……”他闭目片刻,似乎是在回忆旧日往事,睁开又目之时便准备向我们叙述有关薛楚凡的事情。但在此之前,他先作一番自我介绍——

我是清莲观的第七代观主,道号无尘。

本观位处偏僻,环境幽静,是个适合静修的好地方。可就是因为过于偏僻了,所以平时根本没有香客前来参拜。没有人来,道观就自然没有收入,别说给三清师祖恭奉祭品,就连我们的日常生活也成问题。因此,本观自第一代观主玄鹤真人开始,历代观主都会利用自身所学,外出为世人看相或看风水,以此赚取道观的开支。因为本观历代观主皆为真才实学之士,所以本观也日渐声名远播,不少人甚至不惜远渡而来求教。

我想你们能到达本观,必定也吃了不少苦头。正因为上山路途艰辛,能到达本观的人大多都是诚心求教,所以玄鹤真人当年定下规条:“凡亲自上山者,不论所求何事,都要尽量为其解决,且不收分文。”

师祖定这条规条本是为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到我接任的观主之时,每天都有好几个人上山求教,严重影响我们的静修。因此,我只好再定规条,只有初一、十五才接见上山的来客。这条规条可让不少人吃上闭门羹,本观也因此而名声大减,不过也没有关系,反正诚心求教的人也不在乎多走一趟,而我们也能静心修行。

虽然在我接任观主之后,本观的名声大不如前,但也不至于无人知晓,总有人能通过各种渠道获悉本观的存在,忘恨就是其中一个。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是问事业的,我给他看了掌相和面相,发觉他慧根非浅,是个聪明人,他日必定大富大贵。可惜,他这人心浮气躁,且急于求成,年轻时必定会经历不少挫折。因此,我一再告诫他行事莫过于急进,并送了一些经书给看。没想到,我这么做竟然害了他……

我给他的都是些道家入门典籍,如果他是用心参详必定大有所获。后来,他的确是有用心研究过这些经书,可惜他却急于求成,把从这些正道经书中得来的道理,用到在旁门左道上。其实,道家的智慧本无正邪之分,关键只在于学道者是否心存正念,若一念之差很容易就会落得魔障,从而走上歪途。忘恨就是因为急于求成,把正道之术用于邪道,最终害苦了自己。

他第二次来的时候,我一看见他就知道不妙了,因为我一眼就看出他的福泽已经完全耗尽了。人的一生,祸福自有定数,所谓趋吉避凶之法,只是改变祸福降临的时日而已。命中注定之事,是不可能依靠一些旁门左道之术改变的,而且强行改变祸福到来的时日,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推迟祸劫的到来,只会让祸劫来得更加凶猛;而提前透支将来之福泽,只能得到福泽的一半。要想真正改变命运,只能依靠积德行善,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年轻人是不可能把自己一生的福泽完全耗尽的,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利用风水之类的方法催运。他说自己刚开开公司时,生意不太好,而且很多事情都不顺利,于就用从我给他经书中参悟到的智慧为自己开运,希望公司能起死回生。本来他只不过是死马当活医,碰碰运气,没想到他的生意果然就因此而好起来,之后一直的顺风顺水,直到他出事之前都是这样。

当时我就告诉他,他这样做并不是给自己开运,而是把自己的运气透支。当这辈子的运气都透支完了,恶孽自然就接踵而来。然而,他却没能把我的话听进去,只是不停要求我教他害人的道术,让他向骗走他公司的表弟报仇。我看他正气在心头,只好假意答应他,让他留下来学道,以便能教化他,替他化解心中的戾气。

这些年来,他都很用心学道,虽然开始的时候是为了报仇雪恨,但后来渐渐就明白了冤冤相报何时了的道理,不再为仇恨所困扰,专心学道静修……

听完无尘的叙述后,我发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薛楚凡曾经自己研究过经书,并从中参悟出开运的方法。于是,我马上就问:“忘恨在无需别人指点的情况下,就能自己参悟出道家的智慧?”

无尘闻言先是愣,随即轻声叹息淡然道:“忘恨这一劫注定是避不过的。我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你们去做该做的事吧!”说罢就轻轻扬手示意我们离开。

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未晚”,薛楚凡这些年虽然潜心学道,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但难保他不是为了研究害人的道术才这么做,戚承天的死亡很可能与他有着莫大的关联。因此,当我们返回大殿时,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为拷上手铐,并对他说:“你已经被捕了,我怀疑你杀害了戚承天!”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八章 容颜不老(上)

虽然薛楚凡这几年一直在清莲观里静修,过着些与世无争的生活,但君子报仇十年未晚,他很可能只是为报仇而潜心研究道学。因此,我将他逮捕并带回局里拘留。我本以为他会因为被捕而表现得十分惊慌,但实际上他只是在我为他戴上手铐那一时刻稍微感到愕然,随后便处之泰然,仿佛知道自己不会有事一样。或许,他的想法是对的,他真的不会有事,因为我根本找不到能让他认罪的证据……

“你想把他关到什么时候?”老大板着脸问我。虽然我知道他是装模作样吓唬我,不过还是觉得有点压力。把薛楚凡带回来已经两天了,我盘问了他好几次,但他始终也不肯承认自己使道术加害戚承天。

我现在可是一个头三大,而老大这时候却似乎还想让我的头更大一点,我只好无奈提出建议:“我能肯定是他用道术害死戚承天的,反正我们能不走法院的审讯程序,干脆直接定他的罪就行了!”

“不走法院的审讯程序可以,但证据呢?”老大那双狐狸般的小眼睛,陷在贱肉丛生的大脸上滴溜溜地转动,“现在根本没有能直接证明他是凶手的证据,给他定罪别说厅长不会答应,我也不会答应。”

“那该怎么办?”我无力问道。

“你面前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继续去调查,直到找到关键性证据为止;要么收拾私人物品……”老大突然瞪着我大吼:“下岗待业!”

被老大轰出来后,我就认真思考接下来该如何调查。继续把薛楚凡收押肯定不行,一来我们没有证据能让他认罪,二来继续把他收押也不见得能使案情有任何进展。既然继续收押不是个好帮办,那么就只能放他走了。当然,我不会真的只是放他离开这么简单。

薛楚凡离开后,我就让雪睛跟踪他,希望能从他的行踪得到线索。或许,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当晚深夜雪晴就打来的电话,告诉我他这一天的行踪——

他离开刑侦局后就回到父母家中,直到傍晚之前也没有出门。十八点三十三分,有一辆银色的本田雅阁开到他家门前,一个穿着得体的中年男人下了车,并掏出手机拨打:“忘恨大师,是我,高哲。我已经到了,你出来吧!”

这个叫高哲的男人挂线后,没过多久薛楚凡就从家中出来。高哲一看见他就连忙上前跟他握手,并大师前大师后地称呼他,还为他打开车门让他上车,对他非常尊敬。他们上车后就到了附近一间饭店吃晚饭,期间他们聊了很多事情,当中主要是一些有关风水运程的话题。直到他们快吃完饭的时候,高哲突然说:“是了,大师,你表弟的事情,你应该知道吧?”

“嗯,我知道,其实我这次就是因为这事回来的……”薛楚凡笑道告诉对方,自己是因为受到警方怀疑,而被抓回来的。

高哲忿忿不平地说:“有没有搞错!大陆的公安这样做事也行,什么证据也没有就把你关了两天。要是在香港,我非得替你投诉他们不可!”

“他们也只是格尽职守而已,没有必要与他们为难。若不是他们请我回来,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跟你见面,这也算是一种缘分。”薛楚凡脸上的表情很自然,仿佛完全不在乎自己被收押的事情。

“那也是,来,我们喝一杯!”高哲说着就向对方举杯。

“酒虽好,但多喝伤身,我们就随量浅酌吧!”薛楚凡举杯喝了一小口。

高哲一口把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随即笑道:“我可没你这修为,我一高兴就得多喝两杯。”说着就给自己的酒杯添满,又道:“承天那小子死了,你应该很高兴吧?毕竟是他把你的公司骗走的。”

“人都已经离开了,又何必记挂这些陈年往事呢!人总得往前看。”薛楚凡说这话时,脸上虽然依旧挂着笑容,但却略显牵强。

“那也是,我们再喝!”高哲再次举杯。

之后他们还聊了很久,但他们所说的话题似乎与本案没有关联,直到饭店打烊,高哲才送薛楚凡回家……

听完雪晴的叙述,我突然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这个叫高哲的男人应该知道薛楚凡不少事情,或许我们能从他身上找到突破口。于是,我便问雪晴是否知道他的底细。

“我已经调查过他的身份,他是个香港商人,在内地做钢材进出口贸易生意。我已经查到他公司的地址。”雪晴以她一贯冷漠的语气回答。

她的办事效率还真不是一般的高,现在可好了,明天一早就到这个港农的老窝找他,死活也要从他口中挖出些线索来。

翌日一大早,我就和蓁蓁来的高哲的公司,向他的秘书表明身份后就直接走进他的办公室找他。“两位有什么事吗?”高哲对我们未经秘书通传就闯进来,似乎感觉十分愕然,但当我们表明身份后,他就示意正在拦阻我们的秘书先出去。

“你们应该是为了忘恨大师的事情来找我的吧,我听他说,你们怀疑他杀了他表弟。”我们尚未开口,他就已经知道了我们来意。

“没错,既然你已经知道我们的来意思了,那我也不想再多费唇舌,希望你能配合警方的工作。”他似乎没有请我们坐下的意思,不过我可不想站着听他说话,自行拉开办公桌前的椅子,坐在他对面。

“虽然我有配合你们的义务,但我也没有这个责任。责任和义务的区别,你们应该知道吧!”他露出一副轻蔑的模样,似乎并不想配合我们的调查。

从雪晴昨晚告诉我的情况得知,他似乎对警方稍有偏见,这种港农最麻烦,总以为内地的警察都是坏人。虽然我不否认公安系统内的确存在害群之马,但我并不是其中一员。看来我得想个法办让他开口。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八章 容颜不老(下)

我稍微思索片刻便道:“嗯,你不想合作也可以,那是你的自由,不过我们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非常时期必须用非常手段,希望你能理解……”我说着就站起来,装作准备离开,并给他递上名片:“要是税务和海关的伙计天天来找你麻烦,让你连生意也做不了,你可以找我。或许,我能帮上忙。”说罢就对他狡黠一笑,然后挥手示意蓁蓁跟我离开。

我说这话,已经是明显得露骨的威胁了,像他这种港农最害怕的就是跟政府部门打交道,要是让税务局和海关的伙计天天来溜达,恐怕早晚会把他逼疯。果然,我们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他就叫住我们,而且这次的态度明显比刚才友善得多:“你们先别急得离开,有话可以慢慢说。”

既然能抓住他的痛脚,那我也没必要跟他客气了,直接问道:“我要知道你跟薛楚凡,也就是忘恨,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是怎样认识,你们以及戚承天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情。希望你能详细告诉我们,要不然……”我故意不说下去,但他当然不会不知道我想说什么。

“这说到跟忘恨大师认识,得从十多年前说起……”他点了根烟,缓缓向我们诉说他与薛楚凡之间的事情——

我跟忘恨大师认识的时候,他还没上山学道,也没开公司做老板。当时他是在一间钢材公司里跑业务的,跟我有生意上的来往,我们就是因此而认识的。他做事很有冲劲,办事能力也很强,所以我对他的印象很深。

后来,他辞掉工作自己出来开公司,也有跟我联系过业务。不过,做钢材这一行是需要大量资金的,没有雄厚的实力根本做不来,而他当时只是个黄毛小子,我可不放心跟他做生意。老实说,我当时觉得他的公司肯定很快就会倒闭,所以才没敢跟他做生意。

果然,我想的没错,他的公司开业不久就出现了困难。我本以为他的公司肯定不能熬过这一关,可是没想到他竟然能熬过了,而且生意还越做越大。我们做生意的,当然是那里有钱赚往那里钻,他的生意做大了,而且价钱又适合,所以后来我就主动跟他联系业务了。

跟他做生意一段时日后,有一次我向他问起他刚开公司那段困难时期是怎样熬过来的。我本以为他是有贵人相助,给他的公司注资,然而事实并不是这么一回事。虽然他的确是得到贵人相助,但帮助他的并非那些富豪名流,而是一位隐世高人。这人就是他现在的师傅无尘真人。

他跟我说,无尘真人给了他几本经书,他就是利用从这几本经书中参悟到的道理,给自己摆了个催运的风水阵。他本来对这个风水也不抱多大期望,只是在无计可施之下才想碰碰运气,没想到摆了风水阵之后没多久,他公司的生意就有了起色,之后还事事顺利。我们这些香港人最相信风水这玩意,知道他的风水术这么厉害之后,当然就想让他帮我摆个风水阵,让我也赚大钱,所以就有意讨好他。

可能他还记恨我当初没有帮他一把,在他刚开公司的时候没有给他订单,所以他对我的要求总是推搪了事。后来,我进了一批优质钢材,这批钢材在当时来说是非常抢手的,转一下手起码能赚三两百万。他知道后就给我开出条件,要我把钢材卖给他,而且他给我的价钱非常低,虽然不能说没钱赚,但相对于市价而言几乎是跳楼价。我不是傻子,当然不肯这么便宜卖给他,我可不想风水阵还没摆就先掉块肉。

本来事已至此,这事已经没什么好谈的,可是我有一天到他公司找他时,发现他身边有一个女人很眼熟,仔细一想好像是香港一间夜总会里的王牌小姐。我记得那个小姐的在几年前,不知道因为什么事被新义安的人追杀,后来就不知所踪了。

虽然我上一次见她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但她实在是太漂亮了,所以我的印象很深,一眼就能认出她。她之前是新义安一位老大的情妇,虽然不是卖艺不卖身,但想上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财大气粗的公子哥儿排着队带她出钟。我虽然也算有点钱,但跟那些公子哥儿相比,就跟穷光蛋没两样,所以一直也没能跟她上床。男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于是我就私下跟忘恨说……当时他还叫楚凡。我跟他说,如果他让这小姐跟我上床,那批钢材就按照他说的价钱给他。

这批钢材如果我按照市价给他,他也能赚三两百万,按他的价钱就至少能五百万。五百万啊,多少人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我本以为他一定会立刻答应,不就是开口叫一个**让我嫖一晚吗,只要开个口五百万就到手了,多容易的事情啊!可是,他给我回复却是狠狠地打了我一拳,冲我怒吼:“她不是**,她是我的女人!”当时,我还真怀疑他是不是疯掉了,竟然为了一只鸡而不要送他面前的五百万。

我们因为这件事闹翻了,之后没过多久,他的公司就出了问题,他被海关的人抓了,要关几个月。我当时还笑他活该,并且庆幸没把钢材卖他,不然能不能收到钱也不好说。而且,他那些风水术似乎也只是半桶水,连自己也保不住,让他给我摆风水阵说不定还会害死我。

就在他被关的第二天,他的表弟承天就来找我。我之前也跟承天谈过业务,能算得上是半个熟人,我想他应该是为了表哥被抓的事情来找我帮忙,可是实际上他是来找我谈生意的。原来他自己开了一家公司,想买我那批钢材。

他一说明来意,我就忍不住放声大笑,奚落地问他:“你有钱吗?”要买我这批钢材,可不是随便那间小公司能做得到的,不管怎么看他也拿不出这么多资金出来。

实际上,他的确没这么多钱,他甚至连总价的十分一也拿不出,所以他根本不是来买货,而是来借货。我跟他只不过是生意上有来往而已,连朋友也说不上,要是他跟我借一千几百元,我还会碍于面子借给他。但说到要跟我借货,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我奚落了他几句就想打发他走,可是面对我的奚落,他竟然毫不在意,还露出一副稳操胜券的笑容:“如果我能把楚凡的女人送你玩一个月,那你是不是会重新考虑?”

“你有办法?”我急不可待问他。

“今晚有时间的话,就一起吃顿饭,她也会来。”他说完就走了,我一下子从主动变成了被动。

承天没有骗我,当晚真的把那小姐带来了,虽然那小姐有点不高兴,但还是跟我上了床。当然我也兑现了诺言,只收了一点了定金就把钢材交给了承天开的新公司销售。他因此而赚了不少钱,公司顺利度过了开始时的困难时期,而我也终于能上到一直梦寐以求的女人。

她还真不错,不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技术。跟她一起那个月,我几乎天天要喝鹿鞭汤,开始那几天还一连做三、四次,不分日夜也不分地方,反正一回到家就跟她做,把身体都做坏了,之后调理了很久才好起来。真想不明白承天这小子把她留在身边这么多年,怎么没被她榨干。

不过,有事件还真奇怪,她好像不会老似的,这么多年来,她的样子也没怎么变过。我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就是现在这样子,算起来那时到现在应该有十五年了……

听到高哲说到此处,我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你说的小姐就是百合?”

他点了下头:“嗯,她现在是叫百合,不过我还记得十五年前她在香港时是叫糖糖的。”

“十五年前她就已经开始做**?那她现在到底有多少岁了!”我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前几天我才跟阮静见过面,她明明是只有十八岁左右,就算是长得比较年轻,极其量也就二十出头,怎么可能在十五年就已经是香港夜总会的王牌呢?

“你很惊讶吧!”高哲对我笑了笑,“我也觉得很奇怪,她似乎真的不会老,开始时我还以为她像华仔、伟仔那些明星那样,经常打羊胎素来使自己看起来年轻点,可是后来承天告诉我,她根本没打过。而且她还不像其他女人那样,经常要做面膜抹护肤品,她甚至连化妆都不需要,什么时候看见她都是那么漂亮,要不然她跟我那个月里,我也不会时时刻刻都想跟她做。不像有些女人,不化妆的时候根本不能见人。”

“你知道她为什么会被黑道追杀吗?”新义安是香港有名的三合会,也就是黑社会,虽然香港的情况我不算十分了解,但身为一名警察,这点事我还是知道的。

他摇了下头:“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应该和她跟那个大佬有关吧,听说那个大佬莫名其妙地死了,可能是被她杀死的。不过,我只是道听途说,实际情况并不清楚。而且像她这么柔弱的女人,别说杀人,杀鸡也不知道行不行。”

或许,我应该再调查一下阮静,毕竟戚承天死前是跟她在一起的,而且她的背景如此复杂且不可思议,更在十五年前牵涉到另一宗命案。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是想先听高哲讲完他跟薛楚凡之间的事情,于是就问他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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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墨色错落 周三 六月 02, 2010 5:52 pm

或许,我应该再调查一下阮静,毕竟戚承天死前是跟她在一起的,而且她的背景如此复杂且不可思议,更在十五年前牵涉到另一宗命案。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是想先听高哲讲完他跟薛楚凡之间的事情,于是就问他跟薛楚凡反目之后,又是怎样再次也成为朋友。

“其实我们言归于好只是去年的事情……”他又点了根烟,缓缓向我们叙述他与薛楚凡言归于好的经过。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九章 风花雪月(上)

从高哲的叙述中,我发现了阮静的背景原来极不平凡,更在十五年前牵涉到另一宗命案因此有必要再次调查她。但是在此之前,我想先了解清楚高哲跟薛楚凡之间的事情,他又点了根烟,缓缓向我们叙述与薛楚凡言归于好的经过——

金融海啸从去年开始席卷全球,我的公司当然不可能独善其身,生意受到很大影响,几乎做不下去。我可不想苦心经历了十几年的公司就这么倒闭,但大环境是这样,我也很无奈。刚才我跟你们说了,我们香港人最相信的就是风水,我想也许请个风水大师来摆个风水阵,说不定会对公司的生意有帮助。

大师我是请来了好几个,钱也没少花,可是一点效果也没有。我想我的公司肯定是熬不过这一关了,已经做好很快就要关门的心理准备。不过,虽然是这么说,但我心里还有很不甘心,总想找个办法让公司挺过去。就在这个时候,我打听到五莲山上有间清莲观,那里的观主精通风水术数,是了隐世高人,说不定能帮得到我。于是,我就立刻去五莲山找他。

你们能找到忘恨大师,应该也知道上五莲山有多困难吧!要是平时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不过当时我可是火烧眼眉,不想吃苦也得吃苦,咬紧牙关终于都走到山顶找到了清莲观。

我上到找到清莲观之后,才知道观主原来只有初一和十五才会接见上山的人,而我上山那天既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不过,我这趟也没白走,因为我在道观里碰见了楚凡,也就是忘恨大师。

再次见到他时,他跟之前可说是判若两人,举止谈吐比以前少了一份轻狂,多了一份儒雅。而且,他对我们之前的过节一点也没有在意,在知道我的困难后,更主动提出帮忙。

老实说,我对他在风水上的修为可不太放心,因为他的公司早就被承天骗走了,他连自的公司也没能保住,我又怎能相信他能帮得到我呢?不过,他怎么说也曾经让自己的公司起死回生,这一点我是亲眼目睹的,而且当时我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相信他一次了。

本来,我只是在无计可施的情况才硬着头皮相信他,没想到他还真行。他给我公司摆了个风水阵后,公司的员工都做起事来特别有精神,生意渐渐就有好转了。不过,生意虽然比之前好了一些,但还是马马虎虎,只能勉强维持开支,根本赚不了多少钱。所以,我又再找他,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漏了。

他当时笑着问我:“你是不是打算下半辈子像我这样,在道观里学道?”我不知道他为何会问我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不过还是跟他说,我只对风水感兴趣,要我在长期在山里静修,我可吃不了这个苦。他听后又笑着跟我说:“你不想吃苦,就别太贪心,现在这样不就很好吗?”

他随后给我解释,人一生的祸福是有定数的,要为自己添福只能依靠积德行善,相反纵欲行恶则会给自己招来祸劫。风水的作用并非像世人所想那样趋吉避凶,而只不过是改变福祸到来的时间。命中注定的祸劫早晚都要来,用风水来推迟祸劫的到来,那么祸劫会来得更凶更猛。而用风水将福泽提前招,则会削薄自身一生的运势,他就是因为之前将自己一生的运气都透支耗尽,所以现在才会在道观里静修,并多行善举为自己修德积福。

他帮摆的是个比较温和的风水阵,虽然会透支我将来的运气,但只是透支很少的一部分,不会对我一生的运情有太大的影响。这样我就既能熬过现在的难关,但又不至于会落得一个落泊的晚年。

他还给了我一本名叫“《了凡四训》益西彭措堪布讲解”的书,并跟我谈及有关于命运的道理:“你命中福德浅薄,改风水只能帮你一时,帮不了一世。而且,要是你现在就把福德享尽,那么下半辈子就得挨穷,到时候风水也起不到作用。为什么叫《周易》,何谓易,易就是变。改风水,改运程,改命都是变。但改命才是根本,命中无福,风水和运程也没用。

“所谓福人居福地,福地福人居,就是这个道理。就算是风水不好的地方,只要让有福德的人住上一段时日,风水自然会好转。因为风水的根本是在于人,纵欲行恶的人就算是住在风水宝地,也只会得一时顺境,待其一生运气耗尽,厄运自会降临,到时候宝地也会渐渐变成凶地。”

我听他这么说似乎很有道理,很多大奸大恶的人有的是钱,肯定有请风水大师给自己看风水,但他们大多都只是年轻时有过一时风光,后来要么就是壮年死于非命,要么就是晚年不得善终。于是,我就问他如何才能改命?

他笑眯眯地回答我:“《太上感应篇》中有云: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只要你以后不做坏事,并且忏悔之前所做的恶行,还要多做好事,当然最重要的是坚持一直都这样做,你的命自然就会慢慢地好起来。”

听他这么说,我就想起很多有钱人都乐于做善事,或许他们就是如他所说,为了给自己积德才这么做。我觉得他说的有一定道理,回家后看过他给的书后,就更加相信他的话了。之后,我就经常做善事,不论是大善事还是小善事我都会做。但凡有什么要捐款的,我一定会捐,每个周末我回香港的时间,也一会去买旗。看见有需要帮忙的人,也一定会伸出援手。而且,我现在已经很少去夜总会之类的地方,只有在应酬一些大客户时才会偶尔去一趟,以前我可是夜总会的常客。

卷九 吸精公主 第九章 风花雪月(下)

(“卖旗”是香港慈善机构民间筹款的一种方式,每次“买旗”最低金额为一元港币,最高金额不设上限,不过通常不会有人一次捐款超过千元,一般为十元至百元之间。当捐款者把钱放进义工的筹款箱里,义工就会撕一张小贴纸贴在捐款者的衣领或胸前,这就是所谓的“旗”。每张“旗”上都印有慈善机构的名字,而进行这种募捐活动是必须通过香港政府的批准,否则将会被视为非法募捐,并构成犯罪。)

我按照他所说的方法去做,生意果然就渐渐好起来了。虽然比较金融海啸之前还差一大截,但在现在这种市道下,已经算很不错了。而且,我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比较以前舒服多了,以前我的员工都很怕我,现在我跟他们就像朋友一样……

听完高哲的叙述,我心里觉得很矛盾,从他的话中我得到两个十分重要信息:一是薛楚凡精通风水术数,以此推测他有可能运用某些我们不能理解的方法来加害戚承天;二是薛楚凡自言自己一生的运气已经提前耗尽,为了给自己积德才在道观里静修,并且乐于帮助曾跟他有过节的高哲。同时,他亦深知行恶会为自己带来厄运,应该不会做伤天害理,甚至谨言慎行,连骂人的话也不会说。那他又怎么可能会害死自己的表弟呢?或许,我该再找他谈谈,最起码我得了解一下,他跟阮静到底是怎么样的关系。

从高哲口中得知,薛楚凡打算留在家里陪伴父母几天,暂时不会回清莲观,所以我跟蓁蓁立刻就赶往他家。途中我给一个平时很少联系的朋友打了个电话:“您好,菲利普小姐,今晚能赏脸跟我吃顿饭吗?”

“真让人感到意外啊!慕先生竟然会主动约会我,要是现在能收到你送来的鲜花,我会觉得更高兴。”听筒中传来潘多拉?菲利普那标准得能媲美央视新闻报到员的流利国语。

“那可能会让你感到失望了,我只有在前女友向我提出分手时才买过一束玫瑰。”我虽然笑着回答,不过心里却有些许酸溜溜的感觉。我活了近三十年,的确就只买过一束鲜花,那是小娜向我提出分手的时候买的。可惜,这束玫瑰并没有为我挽回那段逝去的爱情。

“还是有话直说吧,慕先生!听说,你现在已经有个不错的女伴,你别看我是老外就以为我很开放,我可不想做第三者。”她怎么好像知道我跟蓁蓁的事情,消息还蛮灵通的,还以此来取笑我。

蓁蓁就在我身旁,虽然她没能听见潘多拉的说话,不过我还是觉得十分尴尬。继续这个话题可不是件好事,还是如潘多拉所言,有话直说:“我想请你帮个忙,替我向香港警方要一宗案子的资料……”随后,我就向她说明阮静于十五年前所牵涉的命案,希望她帮忙索取相资料。

其实,我自己也能弄到这些资料,但过程非常繁琐,而且需要很长时间。不过,让专门处理涉外案件的潘多拉帮忙,那就省事多了。她跟多个地区的警察单位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要向香港警方索取一宗普通案件的资料并不是什么难事。

果然,她听完后就跟我说:“没问题,我拿到资料后再联络你。不过,你可要记得自己说过要请我吃饭。”看来这顿饭是跑不了的,不知道老大会不会让我报销。

来到薛楚凡家门前按下门铃,很快就有人来开门,是薛楚凡本人。他见到我们时稍微表现出愕然之色,不过马上就回复一贯的笑容:“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们?”

“我们想问你一些事情,现在方便吗?”毕竟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能指证他,所以这次过来只是询问性质。而且,他虽然被我们抓回去关了两天,但还能以礼相待,我当然也得客气一点。

“方便,反正我在家里也只是跟父亲下棋,并没什么特别的事情。现在就跟你们回去吗?要不要上手铐?”他笑眯眯地伸出双手,仿佛一点也不在乎再被我们关上两天。

“你误会了,我们不是这个意思,我们只问你一些事情。”他的举动让我感觉十分尴尬,连忙作出解释,随即又说:“方便的话,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再慢慢聊。”

“如果你们不嫌寒舍简陋,那就进来谈吧!”他说着就请我们进屋。

“方便吗?你不怕惊动到你的父母?”我稍有不解。一般人都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惹上官非,害怕家人会担心,但他却似乎对此毫不在意。

“无事不可对人言,刻意隐瞒也是一种欺骗。而且,我就这样跟你们出去,我的父母不就更担心吗?还不如在直接在家中跟你们谈,这样父母知道发现什么事,就不会胡思乱想。”他的想法有别于一般人,但也有一定道理。

他请我们到客厅里坐,并向父母说明我们的身份,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他的父母虽然看似有些许忧虑,但对我们还是十分客气,并不像大多数嫌犯的家属那样,要么对我们存在敌意,要么一个劲地跟我们说嫌犯是好人。

坐下来跟他的父母客套几句后,我就直奔主题,对他说:“我想知道你跟阮静,也就是百合,是什么关系?你们是怎样认识,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

“这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我的公司还只是刚刚起步,现在回想起来就像做了一场绮梦。”他收起笑容微闭双目仿佛在回忆十分遥远的过去,就在我们等待他讲述那段风花雪月的往事时,他缓缓睁开眼睛对我们说:“在说我跟她的事之前,我得先说一下我开公司前后的事情……”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十章 过眼云烟(上)

我跟蓁蓁来到薛楚凡家,向他询问有关阮静的事情。他在讲述与阮静之间的往事之前,先告诉我们他开公司前后的事情——

我年轻的时候做事很有干劲,做什么都要做得比别人好。大学毕业后,我就进了一间钢材公司做业务员,公司的老板姓何,他很赏识我的,教会了我很多事情。我也没有偷懒,不分日夜地跑业务,给他赚了不少钱。不过,当时的我十分好胜,总觉得“工”字不出头,业务跑得再多也只是给老板赚钱,虽然我也有提成,但对比起老板所赚的连零头也不算。所以,当把这一行的情况都弄清楚之后,我就想开一间属于自己的钢材公司。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为了开公司到处向亲友借钱,还偷偷拿了父母的房产证,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当时我可是孤注一掷,要是亏本了,下半辈子就得背着一屁股债做人。虽然我跟所有人说一定能赚钱,但这世上那有稳赚不赔的买卖,做生意肯定会有风险,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没底。

要是赔光了,我自己倒是没所谓,毕竟是我做的决定。可是我的父母就很无辜了,不但因为我而赔光毕生积蓄,甚至那唯一的房子也得赔上。我可不想父母因为我而弄得晚年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但我更不想放弃一个飞黄达的大好机会。就在我为此而犹豫不决的时候,听到别人说五莲山上有一位精通术数的无尘真人,也就是我现在的师傅。当时听人说师傅的相术非常了得,给他看过相的人,没有一个会说他不准。虽然当时的我对相学只是半信半疑,但是人在感觉迷茫的时候,总是希望能预知未来,所以最后我就跑到五莲山上找他。

我跟师傅还算是有点缘分,虽然我上山的时候跟你们差不多,都是弄得焦头烂额才上到山顶,不过那天恰巧是初一,所以师傅就给我看相。我还记得当时师傅认真看过我的面相后,再仔细地看我的双掌,然后才跟我说:“你的命格很好,虽然谈不上万中无一,但也算世间少有。而且天资聪敏,慧根非浅,他日必有家财万贯之日。不过你心浮气躁,年轻时必定会经历不少风浪,年过三十之后才会事事顺境……”师傅还说我的悟性很高,本是学道的好材料。可惜做事急进,急于求成,很容易就会犯错。他给了我几本经书,叫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就认真参详一下,必定能大有收获。

师傅虽然说我年轻时会经历风浪,但最终还是会家财万贯,所以我就下定决心闯一翻大事业。之后,我就开了楚雄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把我原来跑业务那间公司的客户都抢过来。刚开始的时候,生意还算可以,可是很快我就遇到大麻烦了。我何老板知道我抢走了他很多客户之后,就想办法报复我,一会叫工商、税务的朋友来我公司查牌照翻账簿,一会又让相熟供应商给我抬价,一会又以亏本价抢我生意,几乎把我逼得走投无路。

公司才开了半年,就已经被何老板逼得几乎要关门了,当时的我还真是万念俱灰。因为瞒着父母把房子押给银行这事,我已经跟父亲闹翻了,要是公司倒了,我还那有钱把房子赎回来的啊!我越想就越钻牛角尖,就连自杀的心也有了,不过一想到我要是死了,我借下来钱就得由父母来还,我又狠不下心来。

我尝试过很多办法都没能扭转劣势,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我就想起师傅那几本经书。我记得师傅叫我遇到困难时就看这几本经书,说不定经书里有能帮助我方法。我翻箱倒柜地把那几本早就不知道被我丢到那里去的经书找出来,看了一整夜,越看就越着迷,原来这几本都是道家的入门典籍,里面记载的有一部分是关于风水术数。

虽然我只是看了一个晚上,但是可能如师傅所说,我的确是个学道的好材料,在这一晚的时间里我就已经领悟到当中的一些道理。于是,第二天我就把这些刚学到的道理用到公司里,摆了个风水阵,希望能使公司的生意好起来。

可是,风水阵似乎远水救不了近火,并没有立刻起到作用,那天又有一宗生意被何老板弄砸了。我当时的心情很差,离开公司后不敢回家,怕回到家里母亲会问起公司的事情,我真不知道该怎样跟她说。所以,我就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逛,走着走着就走到一间夜总会门前。

看见那些在夜总会门前出来的老板一身阔气,左拥右抱的,我心里就觉得不甘心。我好歹也有自己的公司,也算是个老板,凭什么他们能到这种地方玩,而我却不可以。我突然想,我也要像他们那样活得潇洒,活得像个阔气的老板。所以我就走进了夜总会,像个大老板那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在给何老板打工的时候,我就经常会跟客户到夜总会玩,不过当时是花老板的钱,所以不能敢花得太过分。而现在是花自己的钱来玩,就没什么好顾忌了。而且这一晚我是为找回自己的尊严而来,花多少钱也没关系,反正我欠别人的钱已经够多了,也不在乎再多添一万几千。

这间夜总会之前我来过不少次,记得这里的100号小姐很漂亮,我当业务员的时候就想上她了。不过,她可是这里的王牌,而我当时花的是何老板的钱,那敢点她。但这一次就不一样了,我一上来就跟妈妈桑说要点她,多少钱也没所谓!我所说的100号小姐就是百合,也就是阮静。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十章 过眼云烟(下)

那晚我本来很不开心,百合一过来,我就不停地跟她喝酒。她似乎知道我心情不好,温柔地问我:“遇到心烦的事情吗?”她虽然一是番好意地问我,但我的心情实在差得不得了,粗鲁的回答她:“我的事还用得着你管,来,喝酒!”

对于我的无礼,她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反正向我举杯:“好,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们先来干一杯!”随后,我们就频频举杯,她的酒量很好,我都喝得有点迷糊了,她还一点事也没有。她非常善解人意,这一晚我喝得很尽兴,虽然已经有点醉,但正如她所说“人生得意须尽欢”,没有上她就怎能算尽欢呢?所以,我就带她出钟到酒店开房。

走进酒店房间时,我已经醉得差不多了,倒在床上就不想再动。遇到我这种情况,要是别的小姐很可能不会理我,反正等到天亮我就得给钱。因为到了第二天,我根本不会记得自己到底做了没有,跑业务时曾经试过好几次这种情况。可是,她并没有像其他小姐那样。

我醉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觉得脸上很热,原来是她用热毛巾给我敷面。她还为我解开衣服、脱下鞋袜,使我能睡得舒服一些。待我稍微清醒一点的时候,她就给我捧来热茶,十分细心地服侍我。

我虽然仍然有些醉意,但已经没刚才那么辛苦,就坐起来跟她说话,把公司的情况都告诉她,把平时不敢跟别人说的事情全部说出来。她默默不语,认真地聆听我的每一句话,直接我把话说完,她才开口:“我想你的风水阵不是不行,而是你还欠缺一点儿运气。这样吧,我现在给你带来些运气,你的公司马上就会好起来的。”她说着就爬上床,把我按在床上,主动跟我**。

不怕你们笑话,那晚是我一生人中最销魂的一晚,她真的很完美,不论是那一方面都是我所遇到的女人当中最好的。在那段日子里,我为了公司的事情没有一晚能睡得好,可就是那一晚,我却能一觉睡到天亮。

天亮之后,我本以为自己跟她的缘分就此结束了,毕竟我们之间只是一场金钱与肉体的交易而已。然而,当我把钱递给她的时候,她竟然没有收下,笑着跟我说:“别人都说财色兼收,我现在不收你钱,那你就算是收下‘色’了,那么‘财’也很快就会来。”我当时真的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世上竟然有不肯收钱的**,而且还是个那么完美的女人。

也许,事实就如她所说的那样,我的风水阵不是不行,而是我真的欠缺了一点运气。在收下她的“色”之后,“财”果然马上就来了。就在第二天,一个以前跟我挺聊得来的大客户,突然主动打电话给我,说我自己开了公司怎么也不跟他打个招呼。当时我的公司只是刚刚起步,那有能力跟他这样的大客户做生意呢,所以我就跟他直说我的公司只是小打小闹,没敢跟他联系业务。

我还记得很清楚他当时跟我说:“大有大做,小有小做,我公司也有些小买卖要给钱别人赚,反正找谁都是差不多价钱,干脆就让你全部包上好了。”他给我的订单虽然只是些小买卖,但对当时的我来说,可是真是雪中送炭,使我的公司能熬过最困难的时期。

之后,也许是风水阵开始起效果吧,公司的生意就渐渐就好起来了。而且百合似乎是我命中的贵人,每次找过她之后,必定会有好事发生。在那几年里,我光是捡钱就捡了几百万,很多生意都是主动送上门的。所以,后来我一旦遇到麻烦,就会第一时间去找她,她总能为我带来好运。

跟她相处的时间越多,我就越觉自己喜欢她,甚至带她回家见我的父母。父母本来也很喜欢她,可是她却有意无意地透露自己是个**。父亲之前就因为我偷偷拿了家里的房产证到银行做抵押而一直对我不理不睬,当他知道百合是**时,更是当场大发雷霆,要赶百合走,说百合沾污他的房子。我因此而跟父亲翻脸,带着百合离开。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也很介意百合是**出身,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她了,所以就想不理父母的反对跟她结婚。然而,当我准备好新房,并向她求婚的时候,她竟然笑着跟我说:“如果你能把我爷爷的画像挂到天安门上,那我就嫁给你。”

要把她爷爷的画像挂到天安门上,我想就算是主席和总理也做不到,她这么说无非是想拒绝我而已。别的**都是朝思暮想要找到一个好归宿,不用再抛头露面出卖肉体,可她竟然不愿意。我当时实在是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不过后来我就知道怎么一回事了。

我当时非常相信百合,有时候甚至会让她到办公室里陪我,就算是打电话跟客户谈一些很重要的事情,也不会对她有所避忌。然而,我没想到这就是使我失去公司的原因之一。

我被海关抓捕的事情,其实是承天一手策划出来的。而百合竟然跟他一起暗算我,利用我对她的信任,把我跟客户通话的内容告诉了承天。承天就利用这些信息设计陷害我,并计划把我的公司挖空。这些事情我都是反来才知道的,不过在我被关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了。我犯的只不过是小罪,一般来说花点钱就能搞定,就算一定要坐牢,最多也就是三四个月的事情。可是,我当时被判了三年,花了不少钱去疏通关系,最终也得坐九个月。原来这一切都是承天从中作梗,因为他需要时间把我的完全公司掏空。

爱也罢,恨也罢,人世间的情爱只是过眼云烟罢了……

薛楚凡在叙述这段往事时略显感慨,不过很快又露出一贯的笑容:“世人总是被爱恨所迷惑,沉沦于苦海之中不能自拔。其实,只要放开心中的执着,就能发现世间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又何必让自己为爱恨而苦恼呢?”

从他的语气当中,我感到一份甩脱凡尘束缚的洒脱与超然,有如浪子回头。实在很难想像他仍然会记恨于戚承天,甚至要致对方于死地。然而,以现在所得的情报看来,他的嫌疑却是最大的,虽然我们并没有任何能指证他的证据。

因为从他的叙述中,我们得知道阮静与戚承天的关系非比寻常。所以离开他家之后,我们就准备再次找阮静问话,希望能得到线索。毕竟,阮静之前故意隐瞒了她与戚承天的亲密关系,而且后者死前又跟她在一起,如果薛楚凡不是凶手,那么她就有很大嫌疑。

在前往阮静住处途中,潘多拉打来电话:“慕先生,你需要的可不是一宗普通案件的资料,为了得到相关资料,我几乎用上所有关系了。”

奇怪了,香港政府的信息透明度不是很高吗?怎么连潘多拉要索取相关也会遇到困难,难道这宗案子有什么异常之外?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十一章 驻颜之术(上)

让潘多拉帮忙向香港警方索取一宗十五年前的案件资料,本以为这对她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没想到她竟然说为得到相关的资料,几乎用上了所有人际关系。我不禁为此感到疑惑,因为根据我之前跟香港警察打交道的经历,跟他们要资料虽然在手续上比较麻烦,但基本上想要什么资料都能要到。于是便问道:“香港政府的信息透明度不是很高吗?难道这宗案子有什么异样之类?”

“要一般案件的资料当然不难,但这宗案子很不寻常,所以有些许困难。”她以严肃的语气说,但顿了顿又笑道:“为了给你索取资料,我可欠了别人一个人情……”

这洋妞还真会讨便宜,不过既然她都已经开口了,我总不能没有任何表示吧!于是便对她说:“我不忘记答应过请你吃饭,当然也不会忘记欠你一个人情。”

“我相信你不会忘记的!我已经派人把相关的资料送去你的办公室,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她说罢就挂掉电话。这世上最不好还的就是人情债,希望当她要用上这个人情时,不会要我吃火炭、喝滚油、胸口碎大石就好了。

听到她说十五的案子很不寻常,使我有些心痒难捺的感觉,很想立刻知道到底是如何不寻常。而且此事与阮静有关,所以我想先看过资料后再去找她,于是便立刻返回诡案组。

我们回到诡案组的时候,资料已经送到来了,我马上就拿起来仔细翻阅。不看还好,一看就吓了一跳,并且知道潘多拉索取这些资料为何会遇到困难。这宗发生在十五年前的案子,案中死者跟戚承天情况几是一模一样,都是正值壮年,但却在一夜之间死于自然衰老!

更不可思议的是,资料附带的相片中,我发现其中一张是阮静的相片,相片中的她跟我前不久所见没有多大改变,然而这却是十五年前的相片啊!

仔细翻阅资料的内容后得知,阮静十五年前的名字是叫唐宝仪,艺名叫糖糖,当时的年龄是二十三岁,职业是夜总会公主。她跟新义安的一名小头目,也就是该案的死者关系密切。根据死者手下的口供,死者于死前曾经跟她在一起,但死者出事后她就不知所踪……

资料中有关唐宝仪,也就是阮静的记录就只有这么多,香港警方虽然非常怀疑她,可惜至今也没有她的下落。因为该案至今也未能侦破,而且案中死者死状诡异,又牵涉到黑道人物,所以这些资料被设定为较高的保密级别。这大概就是潘多拉的索取资料时,遇到困难的原因。

戚承天的死状跟这位黑道头目异常相似,而两者在死前皆与阮静有接触。更重要的是阮静在头目死后,逃到内地改名换姓,生活了十五年之久。如果说她与头目的死无关,谁也不会相信。那么戚承天的死也肯定跟她大有关联,甚至有可能是她下的毒手。

虽然我并不相信像她那样弱质纤纤的女人,竟然能以如此诡异的方式将人置诸死地,而且还是曾经跟她亲密无间的男人。不过,世上不会有两次如此不可思议,但又几乎完全相同的巧合,她肯定大有问题!

既然知道阮静有问题,那就不用再浪费时间了,我准备跟蓁蓁立刻赶往她的住处,将她抓捕。可是有出发之前,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就是我要怎么样才能使她认罪?

虽然以现在所得的情报,我有绝对的理由怀疑她是杀害戚承天的凶手,可是我却缺少能让她认罪的证据。毕竟戚承天的死因是自然衰老致死,没有任何凶器或证物能用于指证她,也没有证人亲眼目睹案发的经过,如果她拒不承认杀害戚承天,我们没奈何不了她。

正当我为此而迟疑之际,伟哥突然兴奋地跑到我身前,一副邀功的嘴脸对着我露出猥琐的笑容。我问他怎么了,他嘿嘿地笑着,反问我:“你猜我会给你带来什么好消息?”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那知道你会给我带来什么消息!”我心里正为阮静的事烦恼,才没心情理会这个猥琐男。

“别这么冷淡嘛,慕老弟,这可是我花了不少时间才弄来的重要资料,对我们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好消息。”我看见他那张邀功脸就热情不起,甚至想把他塞进马桶里。

“有话就快说,别浪费我们的时间!”蓁蓁的急性子使她忍不住动手揍伟哥。

伟哥挨揍后就不敢再废话了,马上就直接说要点:“我知道有什么方法能使人一夜老死。”

“什么?”我跟蓁蓁同时叫道,蓁蓁更是揪着伟哥的衣领使劲地摇他的头,追问详细情况。

“放开我,放开我,我现在说就是。”伟哥待蓁蓁放开他之后,连呼几口气,蔑视地白了我们一眼:“刚才还对我爱理不理……”

“还不快说!”蓁蓁举起拳头,目露凶光。

“说说说,我现在就说……呃,该从那里说起呢?”伟哥似乎被蓁蓁摇得忘记了自己想说什么,但在蓁蓁的拳头“帮助”下,很快就想起来了——

你们应该还记得告诉我们清莲观地址的那个论坛管理员吧,我跟他聊起最近调查的案子,问他有什么诅咒能使人在一夜之间老死。他说的确是有能让人加速衰老的诅咒,但要使人在一夜之间衰老而死,据他所知就没有那种诅咒能有如此厉害的威力。就算有,也是一些早已经失传上古诅咒,现在不可能还会有人懂得详细的使用方法。

听见他这么说,我本来还挺失望的,不过他想了一会又说:“诅咒是没有,但我曾经听说过有一个叫‘天仙门’的派别。”

他说天仙门是一个神秘的邪教,清末民初曾经在南方某地盛极一时,但只是昙花一现,现在早就已经销声匿迹。天仙门的成员全是女性,而且都是貌若天仙、美艳如花,然而她们虽然拥有美丽的外表,但所修炼的却是极其阴损的功法——《**纳运》。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十一章 驻颜之术(下)

据说这种功法只有女子才能修炼,因为此功法是依靠锻炼**的肌肉,并于男女交合的过程施展。天仙门的女子在交合的过程使用些功法,能将男性的精气吸纳据为自用,使自己能保持年轻貌美的外表。而被其吸取精气的男性,轻则缩减阳寿,即身体虚损,加速衰老。重则精气竭尽,瞬时衰老,甚至一夜之间从健壮青年变成白发老翁。

他还跟我说,这功法之所以叫《**纳运》,除了因为修炼的女子能吸取与她交合的男性精气外,还因为她们能吸取对方的运气。但她并能不将吸纳来的运气用在自己身上,只用转给其它跟她们交合的男子。不过,这只是坊间传闻,是否属实则难以查证……

刚才我还为如何让阮静认罪而感到烦恼,现在我可不再用想这个问题了,有了伟哥给我的信息,就算她不肯招认,我也总有办法让她认罪。大不了我就牺牲一下,亲自跟她做“试验”,虽然我心里是百千百万个不愿意。

跟蓁蓁来到阮静的住处时,已经是入夜时分。按响门铃没过多久,但了淡化的阮静开门给我们。她不化妆的时候就已经十分漂亮,化上淡妆就更加艳丽了。然而她的美丽,此刻于我眼中却是带着邪气的妖艳。

“你们找我还有事吗?我正准备去上班呢!”她神色自若,仿佛是个从未做过亏心事的纯真少女。但当我想起她纯真的外表下,是一颗至少已有三十八年的心灵后,我就觉得有些许恶心。

我取出手铐,严肃地对她说:“你涉嫌杀害戚承天,现在我们要逮捕你!”

她顿即花容失色,惊诧地说:“什么?你们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搞错了?虽然承天死的时候,我是跟他在一起,但我什么也没做过啊!而且我也没本事让他突然变成一个老头子。”

“别再装蒜了,你就是有这个本事,十五年前你也是用这个方法把一个香港的黑社会老大弄死的!”蓁蓁突然冲她大吼。

“那、那、那有,十五年前我才十岁左右,那能跟男人上床啊!”惊慌已经让她没能认真思考了。

“我们没有说过你是通过**杀害戚承天和那位黑道大哥的,唐,宝,仪!”我一字一句地说出她的名字,随即威胁道:“你最好向我们老实交代一切,不然我们把你转交香港警方,或许会有一大群古惑仔在警局门口等你出来。”

她意识自己说错话,也意识到我们已经知道了很多内情,面露惶恐之色,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随后露出无奈的苦笑:“要来的,始终都要来。我虽然能避一时,但不可能避一世。”

“其实,早在二十年前我就开始在夜总会里做公主……”她请我们进屋后,在客厅里向我们讲述她的过去,当中还包括她与戚承天及薛楚凡之间的爱恨情仇——

我是香港人,出于低下阶层,母亲是个“凤姐”,父亲是谁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的出生注定了我不可能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从小母亲就忙着做她的“生意”,没有时间管教我。所以我很小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中五没念完就没退学了。

(“凤姐”是**中的一种,多见于香港。凤姐通常租住于廉价房屋,并于自家中经营卖淫服务,因此又被称为“一楼一凤”。另,香港的中四、中五,相当于内地的高中。)

没有念书之后,我就整天到外面玩,还跟些古惑仔混在一些。不过,这也不算什么,起码当时我还不至于要去卖身,毕竟我长得比较漂亮,愿意给钱我花的水鱼有的是。我之所以会到夜总会做公主,其实是因为我的母亲。

母亲一直都十分嗜赌,赌输了没钱给以致债主临门是经常发生的事,我早就见怪不怪了。不过,在我十八岁那年,有一天我回到家里发现母亲不在家,打电话给她又打不通。本以为她又过海搏杀,但随后我就发现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原来她赌外围玩大了,输了一百多万。那时候的一百多万是什么概念啊,她就算每天不停地接客,做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赚到一百万。所以,她跑掉了,连跟我说一声也没有就跑掉了。

(“过海搏杀”是从香港坐船到澳门赌博的意思。而“赌外围”则是指向私人组织投注赌博,可以赌赛马及足球,先记账赛后交收,与内地的私彩相似。)

母亲这一跑,我这二十年来也就没见过她了,也不知道她现在是死是活,不过她留下的烂摊子可得由我来收拾。香港的黑社会有他们的规矩,父债子还、子债女还,反正欠钱的人跑了,就会找到跟他有关系的人头上。母亲欠下的债,当然是落到我的身上。

我连中五也没念完,要我去找正经的工作还这一百多万,恐怕把全部工资拿出来也不够给利息,而且我的债主也不会慢慢等我还钱。所以,我就被他们抓住了去夜总会做公主了。

也许因为是被别人强逼入行的关系吧,开始时我挺讨厌做**的,总觉得跟陌生的男人上床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老是怕客人会带我出钟,就算在夜总会里也是扭扭捏捏,有好几次惹得客人生气。直到后来,萤姐告诉我有关**起源的事情,我才开始喜欢上这个身份。

萤姐是夜总会里的王牌,每晚都有很多客人要点她带她出钟,甚至为了她吵起来。她的确长得很漂亮,皮肤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好的,而且她当时看上去虽然跟我差不多大,但她私下告诉我,其实她比我要大十多岁。我本来还以为她是用了什么神奇的护肤品,所以才能保持得这么好,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根本不用护肤品。

萤姐很同情我的遭遇,所以特别照顾我,她看见我因为得罪客人而被经理骂,就来安慰我,还跟我说做**并没有什么不好,也不见得是种肮脏的行业。她还跟我说**其实起源于宗教,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在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伦王国就已经出现了**,当时的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之外,还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这些女祭司通常来自优裕的家庭,她们会代表“神”为祈祷者举行洁净肉体与心灵的仪式,而这种仪式就是**。

这种女祭司被史学家称为“圣职**”,她们的收入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经这样描写巴比伦神殿里的女祭司:“每一个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都有一次必须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要和第一个投给她钱的男人一起出去。当她和他共卧,尽到了她对神的职责后,她就可以回家。”

所以,当时做**并不感到是种耻辱,而是一种神圣的职责。

听完萤姐的话后,我就觉得她很厉害,因为做我们这一行的,大多都是念书不成的人,像她这么有学识的可说是万中无一。而且那时开始我就不再觉得做**是可耻的,并渐渐喜欢上这种职业。

之后,萤姐还教会了我很多事情,譬如怎样讨好客人,怎样使客人迷恋自己,甚至**的技巧。不过,萤姐教会我的众多事情中,最重要的还是怎样保持青春。

做我们和一行,其实会比一般女人衰老得快,很多姐妹就算天天做面膜抹护肤品,也就最多只能做到三十来岁。年纪稍微大一点,脸上的皱纹就出来了,皮肤也会失去弹性,最重要的是下面会变得松松垮垮。这会让客人非常扫兴,自然就不可能再在夜总会里待下去,只能像我母亲那样做低档的**。

萤姐教我保持青春的方法很特别,就是锻炼下身,也就是……**。开始时,我以为这种锻炼只是为了不让下面变得松松垮垮,但后来她告诉我,这种锻炼不但能使下面永远像处女那么紧,而且还能使外表变得越来越年轻。她就是用这种方法使自己能一直保持着十八岁的外貌。

其实,萤姐开始时只打算教我部分锻炼方法,因为我们虽然是好姐妹,但毕竟是同行,总会有竞争的时候。不过,后来她跟了一个入了加拿大籍的香港人,并打算移民的加拿大,所以才把完整的方法告诉我……

卷九 吸精公主 第十二章 爱的叛徒(上)

每一宗案件背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在戚承天离奇死亡一宗中,就隐藏着一名**的爱情故事。现在,故事中的女主角阮静,就正向我们讲述这个故事——

萤姐跟她的男人去加拿大之前,教了我一种能吸取男人精气的方法,因为她之前一直有指导我如何锻炼下身,所以我一学就会了。她跟我说,利用这种方法能把男人的精气据为己有,这样就能使自己保持年轻的外表。不过,不能长期只吸取一个男人的精气,或者一次过把对方的精气吸光,这样是会出人命的。她叫我要好好利用自己的公主身份,因为当公主能跟不同的男人上床,只要从每个跟我上床的男人身上吸取少量精气,就既不会伤害到对方,又能使自己保持青春。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多些跟处男上床,因为处男的精气最旺盛,就算多吸一点也不会出问题。

她还告诉我,她用这种方法不但能吸取男人的精气,还能催旺男人的运势,使客人跟她上床之后,运气都会特别好。客人每次跟她上床之后都事事顺意,自然就会像蜜蜂见到蜜糖一样,整天围着她转。经她这么一说,我就想起她的客人好像曾经有提及过这回事,她的一个常客在带她出钟之后第二晚又来找她,说赌马赢了几十万,那晚他还赏我几千元。

萤姐移民之后,我就成了夜总会的王牌公主,那几年香港的经济特别好,我的收入也水涨船高。还清母亲的赌债后,银行户口里的存款也总不会少于七位数。

以前没钱的时候,我总想着将来有钱就要怎么怎么样,可当我有钱了,我就又不觉得怎么样。别人喜欢买车买楼,但我却不想被这些东西绑住,想继续过着无拘无束的自在生活。所以银行里的存款再多,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我每个月的花费也是差不多。我曾经有想过不再做公主,拿着这些钱移民或者做生意,但当知道萤姐移民后的情况,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萤姐移民之后,就没有像做公主的时候那样,每晚都跟不同的男人上床。虽然她有老公的滋润,但她可不敢吸取老公的精气。没有吸取男人的精气一段时间后,她就开始出现明显的衰老迹象。原本她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大,但只是半年左右的时间,她就变成了一个三十多年的中年女人。她的老公以为她得了什么怪病,而且她也已经不再像以后那么漂亮,所以马上就跟她离婚了。之前的山盟海誓,此刻看起来就像个笑话。

还好,萤姐之前当公主时赚了不少钱,在生活上不成问题,只不过自此之后,她就不再相信男人了。她离婚时特意打电话回来跟我说:“男人靠得住,猪乸都会上树!你年轻漂亮时,他们还会像只吉娃娃似乎围着你转,等你人老珠黄的时候,他们就会一脚把你踹开。所以我们做女人的,一定要靠自己,绝对不能靠男人。”

(“男人靠得住,猪乸都会上树”乃广东俗语,意思为男人都是不可靠的。“乸”是指雌性动物,与“公”相对,如“猪乸”、“猫乸”、“狗乸”等,分别是指母猪、母猫及母狗。也有人用作对妻子的戏称,如“我屋企只乸”意为“我家的女人”。)

就是因为萤姐这句话,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是做公主,甚至有少人想出高价包养我,都被我拒绝。不过,女人总是想找个真心喜欢自己的男人来疼爱自己,十五前我就遇到一个这样的男人。

他叫南哥,是个黑社会老大,在我上班的夜总会里看场子。有一次,一个客人喝多了,发起酒疯来硬要带我出钟,我当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南哥看见了就立刻冲过来甩了他两巴掌,然后就让小弟把他拖出去。我当时还年轻,觉得南哥很酷,跟他一起很有安全感,而且他也不介意我是当公主的。所以,从那晚开始,我就跟了他。

我本以为有了南哥的照顾,从此以后就可以过上快乐的日子,不过我很快就发现他其实并不爱我。虽然他表面上是对我很好,但实际上他只不过是为了把我留住,留在他看场子的夜总会里。我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因为有一次我跟他上床后,他以为我睡觉了,就打电话给夜总会的老板,也就是他的老大。我听见他跟老大说,如果没能把我留住,就算把我脸刮花也不会便宜别人。听到他这个句话我很伤心,萤姐说得没错,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我不甘心自己的感情受到欺骗,也不甘心继续被人利用,所以我要报复南哥。可是,我只不过是个弱质女流,而南哥却是个黑社会老大,要报复他又谈何容易呢?想来想去,我只想到一个办法,就是用萤姐教我的方法,在床上把他的精气完全吸光。

我本以为把南哥的精气吸光之后,他只会加速衰老,但没想到他竟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白发老人,而且还没到天亮就已经断气了。当时我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想到一定要走,不走的话就算警察不找我麻烦,他的手下也不会放过我。

还好,当公主这些年我总算认识不少人,其中有一个是做假护照的,我赶在天亮之前找到他,让他帮我做本假护照,好让我马上逃到别的地方。我本来想坐飞机到加拿大投靠萤姐,可是坐飞机得提前定票,而且也有可能会被人发现我用的是护照,所以我只好先逃到内地,打算到了内地之后才想办法去找萤姐。

我虽然能用萤姐教的方法帮男人催运,但我却帮不了自己,也许那时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时候吧,刚逃到内地,我的行李就在车站里被人偷走了。我一个女人,在内地举目无亲,还身无分文,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我当时到内地是为了避难,当然不敢向公安求助。不过还好我是个公主,凭着我的相貌和身体就不愁生活。

卷九 吸精公主 十二章 爱的叛徒(下)

因为南哥的事,我不敢回香港,也不敢再用唐宝仪这个名字,所以我存在香港银行里的钱算是打水漂了。还好,我有的是相貌与身材,在内地的夜总会也很吃香,赚钱对我来说不是难事。本来我是打算赚够钱后,就去加拿大找萤姐,不过后来我发觉原来内地人要去加拿大比香港人要麻烦多了。而且我也渐渐安定了下来,所以就没有再想去找萤姐了。

大概是在七、八年前左右吧,当时有个大学教授经常来捧我场。他姓许,平时看上去挺斯文的,但实际上只不过是个道貌岸然的老色鬼,脱了衣服就看不见一点斯文的影子。我本来挺讨厌他的,不过因为他的关系,我能认识到不少大学生,很容易就能找到些处男来**,所以我才愿意跟他来往。

后来,我跟大学里的男生混熟后,我就用不着他了,所以总对他爱理不理。可是,有一次我在大学里溜达碰到他时,他竟然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想跟我**。我虽然是个**,但也有自己的尊严,我不想跟他做就推开他想走。但是他却把我拉住,并且撕破我的衣服,凶巴巴地对我说:“你只不过是个**,我有钱你就得跟我**!”说着就想强奸我。

虽然很不愿意,不过我的上衣都已经被撕破了,也只好认命了。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跑不掉的时候,突然有个男生冲过来,揪起许教授就是一轮拳打脚踢,并冲他大吼:“她是我女朋友,你要是再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活活打死!”这个男生就是承天。

承天是许教授的学生,我是通许教授认识他的,当然也有为他**。我做梦也没想这个只跟我上过一次床,而且还知道我是个**的小男生,竟然会说我是他女朋友,还为我打他的老师。当时我还真是有点感动,后来就开始跟他交往,就像男女朋友那样交往。说实话,我还真的对他动了真情。

过了没多久,承天因为殴打许老师的事情被赶了出校,之后竟然进了楚凡的公司。其实,当时我已经跟楚凡认识了好几年,他还为了我而跟家人反目,向我求婚也有好几次。不过,我可不再步萤姐的后尘,所以一直都没答应他。

承天进了楚凡的公司之后,大概过了半年左右吧!他就跟我说,不想再看见我跟楚凡在公司里出相入对,这样会让他觉得很难受。我说这没问题,我以后不见楚凡就行了,其实之前他也跟说过类似的话,我也因此好几天没跟楚凡见面。不过,没过多久他的态度就突然改变了,默许我跟楚凡在一起,但这次不知为何又跟我说这种话。后来,我总算弄明白了,他的态度之所以会午时花六时变,是因为他想利用我谋取楚凡的公司。

(“午时花六时变”乃广东俗语,意为变化无常,多指人。)

然而,我当时可没想这么多,而且他是为了我而被赶出校,他的前途可以说是毁在我手上,我一直为这件事谨谨于怀。所以当他提出要谋取楚凡的公司,让楚凡再也没有能力接近我时,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当时楚凡非常信任我,因为在此之前我用萤姐教的方法不断催旺他的运势,尤其是在承天过了他的公司之后。所以每次跟我上床之后,他都一定会遇到好事。他还以为是自己摆的风水阵很厉害,我只不过是他的贵人而已。其实,要不是我在他开公司时帮他催运,他的公司早就倒闭了。

我利用楚凡对我的信任,偷听他讲电话,偷看他公司的机密资料,并且把所有收集到信息都告诉承天。承天就利用这些信息,暗中策划如何谋取他的公司。

大概是在五、六年前左右吧,承天已经掌握了公司里的所有客户资源,有足够的能力另起炉灶。而且我听到楚凡在电话里跟客户说,正准备进口的那批钢材,实际数量比向海关申报的要多得多,只要小心处理就能省掉一大笔关税。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承天,他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就花钱疏通关系,不但向海关揭发楚凡逃税,而且还把事情闹大。

其实,楚凡犯的并不算多大的罪,本来只要多花点钱就能没事,不过因为承天在暗中搞鬼,所以最后还是得坐九个月牢。

楚凡坐牢后,承天就马上另起炉灶开了间新公司,并且把楚凡公司里能挖走的全部都挖过来。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楚凡的公司就被他挖得只剩下一个空壳。

楚凡坐完牢后有找过我,不过我却没敢见他,只是跟他通过一次电话。我在电话里告诉他,我跟承天的事情,我本以为他会对我破口大骂,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责怪我,只是问了我一句:“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楚凡要比承天更爱我,可惜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可能再回头了,所以我就跟他说:“没有,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你。”或许在之前,我的确没有爱过楚凡,但从这一刻开始,我却对他泛起了爱意。可惜为时已晚,既然不能跟他在一起,那就何必再要他为我而感到牵挂呢?

承天在挖空楚凡的公司后,新公司的生意渐渐走上轨道,也赚不了不少钱,可是他虽然嘴巴上说爱我,但却从来没提及过要跟我结婚。不过我也不在乎名分,而且萤姐的经历让我知道,我是不能放弃小姐这份工作,因为不能经常跟不同的男人上床,我就会像萤姐那样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衰老。我现在的实际年龄,我想我不说,你们大概也能猜到。如果我不再做小姐,那么现在拥有的年轻外貌马上就会失去,到时候承天还会愿意跟我一起吗?

所以,我并不希望承天娶我,只要能继续保持着现在这种关系,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然而,我越来越觉得承天根本不爱我,因为他为了公司的生意,经常会让我去应酬他的客户或者高官,甚至让我跟他们上床。他跟楚凡完全不同,楚凡一看见我跟别人亲热就会很生气,而且他却毫无感觉,甚至亲手把我送到别人的怀中。

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承天心目中只是一个**,是一件为他招揽生意的工具,他根本不爱我。我有点后悔当初选择了他,而不是楚凡。

虽然我心里知道承天不爱我,不过女人就是这么笨,总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承天会永远留在我身边。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自己可笑。

现在的承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纯情小男生,会因为跟我上过一次床,就把我当成女朋友,还为了我殴打自己的老师。现在的他只不过把我当成一件工具,或者一份礼物。

大概是两个月前吧,我知道他准备跟一个生意伙伴的女儿结婚。这也是应该的,他都二十八岁了,是时候成家立室。要结婚当然得找个正经的女孩,那女孩跟他是门当户对,身家清白,我这个下贱的**那能跟她比呢?所以,我也很知情识趣,在知道他要结婚之后,就没有主动找他。还向他暗示,我不介意他跟别的女人结婚,只要他有空多些来找我就好了。

然而,他并不是像我这么想,他不但打算跟别的女人结婚,而且还想脱掉我这个包袱。

他最近跟交警厅的牛厅长谈新高速公路的事情,建高速公路要用上大量钢材,如果这些钢材向他的公司购买,那么他就能赚取巨额的差价。然而,向谁购买钢材这事,就全凭牛厅长一句话,所以他百般讨好牛厅长,已经不只一次把我送到对方怀中。

牛厅长虽然已经有五十岁了,但也是个老色鬼。他很喜欢我,多次提出要我做他的情妇,不过都被我拒绝了。而承天却很想我答应牛厅长的要求,已经向我暗示过好几次,不过我都只当作没听见就算了。

承天出事那一晚,他又再向我提起牛厅长的事,这次他还说如果我答应了,就给我一百万。我跟他一起这么久,他很清楚我是个怎样的人,我从来不缺钱,也从来不在乎钱,但这一晚他竟然向我开出价钱。

我终于都死心了,这个男人根本不爱我,在他眼中我只不过是个用钱就能打发的**。爱的反面就是恨,当初我因为爱他,可以出卖另一个爱我的人,现在也能因为恨他而把他杀死!就像十五年前,我把南哥的精气吸光那样……

爱之深,恨之切。世人总以为**人尽可夫,所以在**中就不可能存在爱情。然而,在**当中却存在着不少像阮静这样,敢爱敢恨,毫不在乎名分,只求在爱人心中占有一度之地的人。她的爱情是纯洁的,没有任何瑕疵,可惜她选错了爱的对象,最终走上了这条不归回路。

卷九 吸精公主 尾声



把案子处理完之后,我去了一趟清莲观,把阮静的事情告诉薛楚凡。他听后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话:“怪不得,怪不得,当初我只是用一晚时间看师傅给我的经书,第二天就自作聪明地回公司摆风水阵,起始我还以为自己天赋异禀,误打误撞也能摆出一个招财进宝的风水阵。但跟师傅学道之后,我渐渐就发觉自己当时摆的风水阵纰漏百出,应该不会起任何作用,更不可能使我耗尽一生的运气。

“这些年来我想来想去,就只想到我当时之所以会事事如意,应该是因为遇到了百合。百合拥有一副旺夫益子的面相,会给跟她有过夫妻之实的人带来好运。不过,就算是这样也只是会让她的男人运气稍微好一点,绝不可能把一生的运气都耗尽。所以,我想可能是当初我摆风水阵时犯了某些禁忌,才会导致后来的恶果。没想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现在你知道一切了,你会恨她吗?毕竟是她毁掉你的一生。”我说这话时,特别注意了一下他的表情。

他稍皱了一下眉头,但很快就舒展开,回复一贯笑眯眯的面容:“嗯,如果你早两、三年前告诉我这些事,我一定恨她。但现在我就不会恨她了。你别看我现在这里静修,只过着简单而平淡的生活,跟以往的花天酒地无法相比,但我却十分喜欢现在的生活。说起来,我还得感谢她呢?要不是她,我也不可能成为师傅的徒弟,在这里专心学道。”

数年前的薛楚凡为了**与家人反目,为了金钱拿钢管到表弟的公司兴师问罪,但此时此刻他的言谈举止皆流露出与世无争的洒脱,就像他的道号“忘恨”一样,忘记了所有仇恨,抛开了一切的烦恼。

难道这就是道家的智慧吗?一种能化解仇恨、解除烦恼的智慧,一种能使昔日放荡不羁的浪子回归简朴生活的智慧。

或许,“大道无为”便是如此。



“竟然会有这样的事!这个叫阮静的**能在床上把男人的精气吸光?”梁厅长在听过梁政的汇报后,目瞪口呆了好一会才说出这句话。

梁政似乎对身为自己上司的哥哥露出惊诧的表情感到很满意,狡黠的笑着:“如果你不相信,可以亲自试验一下,我不会跟大嫂说的。”

厅长看着档案上阮静的照片,心里略有些许心动,还真的有一点牡丹花下死的冲动。但他终究是浸淫官场二十余载老狐狸,当然知道这是绝对不能做的事情,于是笑道说:“别开玩笑了,狡兔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是我教你的。还是说回这宗案子吧,你打算怎么样处理这个女的?”

“这还不好办吗?她本来是香港人,又在香港犯了类似的凶案,把她引导回香港,让香港的同胞操心好了。”梁政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

“这样也好,她怎么说也是个香港人,不走法院的程序恐怕不行。而且要是她闹起来,我们也不好办……那就按你的意思,把她交给香港的警方处理吧!”厅长把档案合上后,又从堆积如山的档案中翻出其中一个,并将其递给对方,表情从刚才的轻松突然变得非常严肃:“理南学院出了多宗命案,死者皆为男性,死后均被割掉生殖,而且死状都非常诡异。”

梁政接过档案,稍微翻阅后,陷在肉脸中的小眼猛然睁到最大,随即更便露出爱恨交缠的笑容,“有意思,有意思,这宗案子一定非常有意思!”他激动得双手也略为抖颤,而让他如此激动的原因就在于档案上的一行字――死者皆被不知名利器刺死,且全身血液被抽干,如同干尸!

这宗案子与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案太相似了,或许是同一凶徒所为,梁政为等这个洗雪前耻的机会足足等了两年。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宗案子里,或许能发现与失踪两年之久的小相有关的线索。

墨色错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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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吸精公主 Empty 卷十 执念之剑

帖子  墨色错落 周三 六月 02, 2010 5:54 pm

引子一

“大师,怎么我们家老是出事啊?我老婆昨天从楼梯摔下来,把骨头给摔断了。我儿子也是经常生病,这次发烧都吊了一个星期点滴也没有好转。而我也是经常犯头痛,打针吃药一点效果都没有,我们家到底是惹到什么脏东西了?”一名三十余岁的中年男人焦急地询问身前那位一脸风尘的老者。

老者沉思不语,掐着指头似乎是在推算些什么,良久之后摇头叹息,语气沉重地回答:“你的确是惹到不干净的东西,不过这都是因为你作孽太深的缘故,现在你们一家正是受孽债所困。化解孽债并非易事,而且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解燃眉之急只能以灵符镇压这些可怜的冤魂,使她们暂时不能胡作非为。”

男人闻言马上转忧为喜:“好的好的,大师,你快用灵符帮我一把吧,我的儿子还在发烧呢!”

老者略现犹豫之色,但在男人一再催促下,终究是无奈地摇了下头,当即从其细小但沉甸甸的包袱里,取出朱砂、毛笔及黄纸,集中精神挥笔疾书。虽然他不消片刻即把灵符画好,但却像花耗费了大量精力,露出极其疲倦的神色。他轻闭双目深呼吸一口气,稍微作调息后拿起刚画好的灵符,语气严肃地对男人说:“此灵符能力有限,只能镇压冤魂一个月,之后她们就会再次出来作祟。”

男人刚刚才展露出的欢颜,因老者这句话立刻消失,忧心忡忡问道:“那、那有什么方法能免除后患呢?”

“这些冤魂冤气极重,已经到了无法化解的地步,只能用以暴易暴、以邪镇邪的方法来镇压……”老者说着就没有说下去。

“以暴易暴、以邪镇邪……”男人喃喃念道,似乎并不明白当中的意思,焦急地追问:“具体该怎么做才行啊?”

“这些冤魂的冤气如此深重,只能以上古神器才能将她们长久镇压。”老者说着无奈摇头,叹息一声又道:“但是上古神器乃可遇不可求之物,能否获得只能看机缘,强求不来的。”

“大师,你一定要帮我啊,花多少钱我也不在乎,只要我一家平安无事就行了。”男人说着竟然跪下来捉住老者的脚,语带哽咽地恳求对方:“大师,我求你了!我是死是活也不重要,但儿子可是我们夫妇的命根啊!你一定要想办法帮我们……”

老者慌忙把男人扶起:“男儿膝下有黄金,你先起来再说。”

“大师,你肯定我们了吗?”男人脸上愁容未减,硬是跪着不肯起来。

“起来再说,起来再说。”老者好不容易才让男人站起来,叹息一声又道:“虽然你所做的事有违天理,损尽阴德,但你我有隔世之缘,能帮上的忙我都会尽量帮忙。只是找寻神器并非易事……”他思索片刻又道:“这样吧,我现在先用灵符把冤魂镇压,然后立刻出发去寻找神器。不管寻获与否,每月都回来一次更换灵符,直到得获神器,为你们一家解除后患为止。”

“好的好的,只要能解决这事,一切都听从大师的。至于酬劳方面……”男人欲言又止,显然是想让对方先开口。

老者无奈一笑:“我只是看在你前世有恩于我的分上,才出手帮你,又岂会收取分文报酬呢?只求此事得到解决,你今后就不要再做如此阴损之事,多为自己修德积福便行了。”

“一定一定。”男人虽然嘴巴上爽快答应,但心里别有盘算:放着这么赚钱的生意不做,难道要我们全家讨饭去?先答应你,等事情解决了再说……

卷十 执念之剑 引子二

静夜,月满高悬,繁星黯然失色。

夜幕下的理南学院幽静且神秘,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平静的小湖上,犹如于湖面洒下一把银砂,给宁静的校园带来几分诗意。

湖边的草地旁,路灯照射不到的地方有张长椅,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正坐在长椅上窃窃私语。

“你真的喜欢我吗?”虽然没有路灯的照明,但借助皎洁的月色,不能难发现女生那略带稚气的脸颊呈现出绯红之色,心中的羞涩尽表于人前。

“你当然喜欢你了,你不相信吗?”男生脸上带上着淫秽的笑容,不过他背向明月,所以女生并知道自己心中所系的是个登徒浪子,只看见一个帅气十足的脸容轮廓,并为此而脸红心跳。

男生缓缓地往已到手的猎物身上靠,他的双眼虽然处于阴影之中,但仍能闪烁出让人心动的光芒,仿佛在向对方诉说:“我爱你……”

“你想干嘛?”女生略显惊慌地,因为此刻对方已经把她搂入怀中,并缓缓地把帅气的脸庞靠过来。

“你说呢?”男生突然捧住女生的脸,在对方还没来得及惊叫之前就用灼热的双唇封住对她的嘴巴。

女生作出矜持的反抗,但这种反抗在此刻却是那么无力。片刻之后,她便不再挣扎,身体犹如正在融化的软雪糕一般,依偎在对方胸膛,任由对方贪婪地吮取口中津液。

然而,男生并未满足于此,他继续有技巧地与对方接吻,双手似有若无地在对方软香温玉的娇躯上摸索,并在不经意这间把手伸进对方上衣之内。

“不要……”当胸围被解下的一刹那,女生惊惶地作出反抗,但这只是为了表现自己的矜持而已。男生再次狡黠地用灼热的双唇让她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受支配的双手排除万难,直达玉峰之巅。

形如竹笋般的少女酥胸,使男生爱不释手,玉峰上的草莓对他来说更如同宝物。眼见昏暗的湖边四下无人,他便大胆起来,在对方无力的抵抗下,将其矜持的外衣完全脱下来。

“不要……会让人看见的……”半推半就地被对方脱掉上衣后,女生的脸色便羞红得有如晚霞一般,双手护胸一头扎进对方怀中,希望从中得到保护。然而,她并没有想过,温暖的胸膛才是万劫不复的堕落深渊。

受支配的男生,在脱掉对方上衣的同时,也脱掉自己的伪装。双唇离开对方柔滑的樱唇后,便沿着脖子一直往下游走,最终停留于双峰之间不断地左右穿梭。他的双手也没闲下来,一手紧紧地抱住对方柔软的躯体,另一只则再次以似有若无的手法轻抚对方外露于短裙之外的**,渐渐地、缓慢地向摸索,探索那神秘的生命起源之地……

“不要在这里,会被人看见的……”女生最后的防线已经被解除,初尝禁果的虽然使她暂时忘却堕落的后果,但羞耻的感觉仍让她不愿意在这开放的地方一尝。

“我们到那边的草丛里做吧!在那里没有人会看见。”心急火燎的男生,把已经半裸的猎物抱起,快步流星地走向茂密的草丛,以求尽快宣泄体内的焚身**。

然而,当到达僻静而隐蔽的野合之地后,两人心中灼热的之火便于瞬间熄灭,取而代之的是心胆俱裂的恐惧。因为,他们在茂密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具枯干的尸体……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一章 草丛干尸(上)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家传户晓的《木兰辞》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不但也一样能做,而且还能做得比男人更好。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虽然建国以后随着社会发展,女性的地位得到大大提高,但根深蒂固的古老思想仍难以根除。纵使男女平等的口号已经叫几十年,但大多数父母还是为了得到一个能继后香灯的男孩而煞费心机。

广东有句俗语说得好,“生仔好听,生囡好命”。意思就是生个儿子虽然能继后香灯,但只不过是说起来好听,能赚个彩头而已。生个女儿虽然不像生儿子那么有面子,但女儿大多都比较孝顺父母,晚年有女儿照料,自然比生儿子要好命得多。这句俗语虽然有些许酸葡萄的味道,但无可否认,事实的确如此。孝顺的父母的男性不是没有,但与女性相比,的确是少得可怜。

说了这么多闲话,差点忘记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是一名刑警,一名神秘的刑警。其实,我本人并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但我所隶属的“诡案组”却非常神秘。顾名思义,“诡案组”是专门负责调查诡秘案件的特别小组,而今次我们要调查的是一宗与男女有关的诡异案件,这宗案件就发生在建校才四年的理南学院……

一大早,老大就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还向我摆出一副很“诡秘”的表情。他表面上是一脸严肃,但嘴角却不时往翘,感觉就像是脸部抽筋了。我很少能看到他这种表情,只有遇到天大的好事才会这样,我忽然有种不祥预感。

“理南大学近期发现了多宗凶案,案中死者的死状都很诡异……”老大把一个档案抛到我面前,嘴角又不自觉地往上翘了一下。

“那天不死人啊……”我没好气地翻开档案,但稍微翻看后就立刻跳起来叫道:“死者皆全身血液被抽干,如同干尸……这宗案子的情况怎么跟两年案子那么相似?”

“你也觉得很相似吧!”老大狡黠地笑着,“或许,在这宗案子里能找到有关小相下落的线索。”

“小相……”这个久违而又熟识的名字让我略感激动。两年了,自从两年前那宗诡异的古剑连环杀人案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小相,他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在这两年间音讯全无。

小相的母亲体弱多病,在他孩童时期就已经不在人世,父亲也因积劳成疾在他刚上大学的时候便撒手人寰,只留下年幼的妹妹见华跟他相依为命。也许,因为年少时便要担起家庭重担的缘故,他的思想要比同龄人成熟得多,我从没听见他为自己命途多舛而抱怨,他总是勇于向命运挑战。

小相曾经跟我说起年少时的事情,求学时期的他,聪颖、帅气、幽默,是大多数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艳史也足以成书。但是,父亲的离世使家庭的经济重担提前压在他的肩头上,为了家庭、为了生活、为了学业,他的课余时间基本上都被兼职所占据。不过以兼职的微薄收入,就不眠不休也只能勉强应付兄妹两人的日常生活开支,至于学费就力有不逮了。

眼见哥哥每天如此辛苦地工作,独力支撑家庭的开支,当妹妹的又岂能袖手旁观呢?所以年幼的相见华也想学他那样一边上学,一边兼职养家。他当然不会让自己最疼爱的妹妹去做那些又脏又累的童工活,为此他作出一个沉重的决定——出卖色相。虽然对男性来说出卖色相也不见得有多大损失,不过面子上终究是说过不去,可是面对家中的困境,他也只能豁出去。当然,这一切都是在妹妹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的。

小相就读的大学不是什么名校,富姐并不多,不过用心去找还是能找到的。与他同读大一的富姐中,有一个名叫陆影霞,样子挺不错的,要是瘦上二十公斤的话绝对是个大美人。以此女一米六三的身高,超过七十五公斤的体重,恐怕在大多数人眼中也是地震龙级的庞然大物,更何况当时的小相是与终日与为伴。不过,此地震龙已经是为数不多的富姐中,比较能让人接受的一个。

不可否认小相泡妞是有一手的,从他能追到悦桐这个大美人就可见一斑。他跟我说,从向陆富姐发动攻势,到几乎被她在床上压断骨头,只是花了个把星期而已。一个月之后,陆富姐更是已经到对他死心塌地,非君不嫁的地步。就这样,他的大学时代便于小白脸的阴影下渡过,期间不但他的所有花费都被陆富姐包起,就连妹妹见华的所有开支也给包上了。由此可见,他还真是个当小白脸的人材。

然而,大学的恋爱就像看电影一样,不管电影有多好看,灯一亮就得散场了。大学毕业后陆富姐就出国留学,两人从开始的电话联系,渐渐变成后来的电子邮件往来,两三个月后便是音讯全无了。虽然在经济上失去了富姐的支持,但小相是个能干的人,毕业后就凭自身的实力当上了刑警,并且表现出色屡破奇案。我也因为跟他搭档而叨光,一度跟他双双被称为刑侦新人王……

“发呆够了没有!”被老大一吼,我就从回忆中回到现实。

我尴尬地笑了笑:“你看这份档案时,大概也跟我一样吧!”

“我的事要你管!”老大瞪了我一眼,随即吼道:“还不快去调查!”

老大表面上虽然不太在意小相的事情,不过我知道他跟我一样,都很想尽快获悉小相的下落。所以,我被他轰出办公室后,我就立刻跟蓁蓁前往理南学院调查,希望能从这宗案子里找到与小相下落有关的线索。

我们一来到理南学院就看见一个劲地抽烟的阿杨,他这人就是这样,遇到可怕的事情时就会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看见我们就上前给我抛了根烟,露出牵强的笑容对蓁蓁说:“吃过早餐没有,没吃就先吃点东西,不然我怕你待会吃不下。”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一章 草丛干尸(下)

我把香烟点上后,便打趣地问他:“你怎么不问我吃过没,怕我要你请客吗?”

“你这小子高兴也来不及呢,还会吃不下吗?”他瞥了我一眼又说:“我想你已经看过报告了吧,这次的案子跟两年前那宗很相似,你应该不会忘记那宗案子。”

“你认为呢?”我没好气的回答:“我可就是为了那宗案子被调到反扒队当了两年苦力,能忘记吗?”

“你没忘记就最好,我不用跟你解释太多了,你们跟我过来吧!”他说着就带我们去案发现场,并在途中简略地向我们讲述本案的大概情况——

这所理南学院是一所新建的大学,建校至今只不过是四年的时间。因为是没什么名气的新校,所以来这里读书的学生要么就是成绩好,但穷得叮当响的农村学子;要么就有成绩差得没谱,但钱包饱满的纨绔子弟。正因为校内的学生贫富差距悬殊,所以经常都会出乱子,不过之前那些都是小打小闹,而这一次却是出了人命,而且还是连续出了五条人命。

第一次出事是三个月前,死者被发现倒卧在教学楼后的小山坡上。第二名死者于早上被发现倒在课室里,第三名是在停车栅,第四名是教学楼通往天台的楼梯间,而昨晚出事的则在湖边的草丛里。五名死者皆为男性,死后衣衫不整,前四名死者的致死伤是胸口或脖子等地方挨上一刀,除第一名死者除外,其他三名死者都是只有一个致命伤口。最不可思议的是,这四名死者都是在死后不足二十四小时内被发现,但他们竟然都变得像干尸一样……

此时我们已经来到湖边,这里环境很优美也很宁静,本应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可惜现在这里却有一具让人畏惧的尸体。尸体躲在茂密的草丛中,因为草长及膝,所以需要走近才能看见。

我们到达时,流年已经在检验尸体了,跟他打个招呼后,我就站在他身旁仔细观察尸体的情况。尸体看上去就像一具风干多时的干尸,脸部表情尤其让人感到可怕,在这张扭曲的脸上,我能看见死者在死亡前所感到的痛苦与绝望。虽然从尸体的枯干程度看来,应该是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但是其身上的衣服却是崭新,而且款式也很新颖,应该是最近才买的,与它主人干瘪的身体格格不入。

尸体的胸口有明显的刀伤,应该是被刺穿心脏致死。但奇怪的是,衣服上竟然没沾有一点血迹,仿佛刺进胸膛的并非锋利的刀刃,而是吸力强劲的吸管,在刺穿皮肉的瞬间便已经把死者体内的所有血液抽干。

死者上身的衣服相当零乱,下身则更加不堪入目,优质的西裤及内裤一同退到膝盖之下,私密之处尽露于人前。他那本应是值得骄傲的器官,现在却如同枯干的小树枝,丑陋无比。我突然感到有股酸性液体从胃里涌上胸口,差点没吐出来,怪不得阿杨说看了会吃不下东西。我当刑警这些年,多恶心的尸体也有见过,眼前这一具虽然并不是最恶心的,但却是最让我感到的心寒的,我想没有那个男人看见那“小树枝”会不觉得害怕。

我本以为蓁蓁看一眼就会不想再看,可是没想到她竟然很仔细地观察,而且还不时偷偷地瞄上我一眼。我注意到她老是瞄着尸体下身的“小树枝”,她应该不会想让我也有一根同样的“小树枝”吧?心念至此,不由浑身哆嗦起来。

在等待流年验尸的过程中,阿杨带来了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并告诉我是他们发现死者的,于是我便把他们带到一旁,向他们询问情况。这两个学生,男的叫江胜华,大三学生;女的叫袁芃,是大一新生。他们的态度较为亲昵,女生一直牵着男生的手,应该是情侣关系。因为女生比较害羞,所以我向男生询问他们发现尸体时的情况。

“昨晚还真是把我们吓死了……”江胜华露出心有余悸的神色,身体稍微颤抖地对我们说:“昨晚,我们上完晚自修就一起来这里散步,并坐在湖边的长椅上聊了一会。之后,我们就走到草丛这里来……”

“这个位置晚上应该很暗吧,你们走到这里来干嘛?”蓁蓁边东张西望,边问这个不解风情的问题。

袁芃闻言脸色立刻就红起来,牢牢地抓住男友的手臂,头低得大概只能看见自己的双脚。江胜华也露出尴尬的笑容,没有给予直接的回答,只是嘿嘿一笑。

蓁蓁没明白他的意思,似乎想继续追问。为免她丢人现眼,我只好在她耳边小声说:“他们三更半夜到这里溜达,除了亲热还能做什么?”经我这一说,她的脸马上就红了。

在现在这种尴尬气氛下,想让证人毫无保留地把昨晚的情况说出来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叫蓁蓁带袁芃到一旁问话,而我则继续询问江胜华。我这个主意本来是挺好的,可是袁芃这小女生却并不乐意接受,久久不愿放开男友的手臂,不过最后还是跟蓁蓁到一旁去。

待她们走远后,我才开口询问江胜华:“你们走过来就发现死者了?”

“嗯。”江胜华点了下,脸色稍微苍白,似乎回想起可怕的事情,良久才开口向我讲述昨晚的情况。也许因为只有我们两人的关系,他面对我这个大男人,说起话来要比刚才放松得多——

昨晚真的把我们吓坏了,当时我抱着小芃从长椅那边走过来,本想在这里把她放下,可是当我走近时,却发现好像有个人躺在这里。这里晚上虽然比较僻静,但也经常会有人来这里偷吃的,所以看见有人在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个地方已经有人在了,我就想换个地方,但是我突然又觉得很奇怪,因为会来这里的都是两个人一起来,应该不会有人那么无聊一个人躺在这里,所以不禁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昨晚的月色比较明亮,所以就算路灯没能照到这里,也不会太过昏暗。不过当时刚好有一朵浮云飘过,所以我没能看清楚那人的情况,只能看见草丛中有一个人影。人总是有好奇心的,越是看不清楚就越想看过明白,不过当时……你应该能猜到我们当时的情况吧!我想在那时候,没什么能比我们正准备做的事更重要,于是我就想抱小芃去找个没有人地方。

可是,就在我想离开的时候,遮挡月光的浮云飘走了,周围顿时明亮起来。那时候,小芃……小芃身上没穿多少衣服,所以一亮起来,她就紧紧地抱着我,怕被人看见她的身体。我当然也不想她被人吃豆腐,于是就想马上抱她离开,可是我又好奇是个怎样的怪人躺在草丛里,所以就忍不住瞥了一眼。

不看还好,一看就吓得我叫出来了,躺在草丛里的竟然是一具枯干的尸体……

从江胜华的叙述中,我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因为他只是发现尸体,并没有看见案发过程。袁芃的情况也是一样,蓁蓁从她口中得到信息与江胜华大同小异。既然他们没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那么我们只能从死者身上找线索。

此时流年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尸检,于是我便上前给他发了根烟,询问死者的情况。他把烟点燃后,狠狠地抽了几口才说:“死者的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几乎是一模一样……或许,你该到市博物馆找一下倪雪儿……”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二章 上古异剑(上)

在理南学院内接连发生诡异的凶案,案中的受害者于死后皆离奇地变成了干尸。我本想从在最近一次发现干尸的一对情侣口中套取线索,可是他们的口供却对调查没有实质的帮助。他们没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我好只把希望寄托于死者身上。

我给刚为死者都做完尸检的流年发了根烟,并询问死者的情况,他把烟点上狠狠地抽了几口才回答:“死者的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几乎是一模一样,看似是被利器刺伤致死,但实际上并没有伤及要害,真正的死因是严重失血。不过,你们应该能看见,现场没什么任何血迹……”他示意我们观察死者周围的地方,的确没能看见那怕一滴血迹。

死者躺在草丛中,如果是因为过度失血致死,那么周围的杂草及泥土必定会沾上血迹。而要清除这些血迹,唯一的方法就是把杂草及泥土铲走,但这里的一切都保存很十分完好,不像曾经被人“大兴土木”过。

“会不会是这里并非凶案的第一现场?”蓁蓁这个假设不是全无道理,不过她忽然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

“你看这里。”流年牵强地对蓁蓁笑了笑,指着死者的上衣示意她看。死者的上衣破了一个洞,从形状判断应该是被刀剑之类的利器刺破的,跟他胸前的伤口相对应。也就是说,凶手是隔着衣服把凶器刺进死者体内。

“这有什么特别啊?”蓁蓁并未察觉当中的奥妙。

我跟流年对视,一同无奈地耸耸肩,然后就给她解释:“死者的衣服没有血迹,这说明死者在遇害时根本没有鲜血从伤口流出体外。”

“怎么可能?”蓁蓁一脸惊诧之色,片刻才继续道:“他不是因为失血过多才变成现在这样吗?怎么会没有血流出来呢?”

“因为死者在遇害的瞬间,全身的血液就被烧掉了,就像两年前那宗案子那样。”我无奈苦笑。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宗,死者的情况跟本案如出一辙,都是仿佛在被刺伤的瞬间,全身的血液在瞬间被抽干。

“烧掉?怎么可能,死者不像被火烧过啊!”蓁蓁面露惊讶之色,似乎对此感到匪夷所思。

我正想向她解释“烧掉”的意思时,流年指着死者的伤口跟我说:“或许,你该到市博物馆找一下倪雪儿。”

“为什么?”我不解问道。

他把烟抽完才回答:“死者情况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很相似,所以我以为关键就在于凶器。两年前的案子,虽然没能抓到凶手,但已经证实了凶器就是博物馆被盗的古剑。”

我点了下头:“嗯,当时你也有参与验尸工作,关于凶器方面的事情你比我更清楚。”

“没错,我对案情虽然没你那么了解,但尸体却能告诉我凶器的详细情况,所以……”他顿了顿才继续说:“所以我能肯定,这次的凶器绝对不是两年前那把古剑!”

“什么?”我大感愕然。虽然这一次与两年前的案子有很大差别,但死者诡异的死状却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我几乎肯定凶器就是那一把可怕的古剑,但流年却给予我一个否定的答案。

流年再次指着死者的伤口,对我解释道:“博物馆被盗的是一把唐剑,虽然已经年代久远,但保存得十分好,剑刃依然异常锋利。死于这把唐剑剑刃之下的人,伤口十分平整,而且伤口也很深。但是,这名死者的伤口就完全不同,不但伤口浅,而且参差不齐。所以,我能肯定凶器不是两年前那把古剑。”

“那凶器会是什么?”我的思想稍微出现混乱,竟然向流年问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

他牵强地笑着:“这就是我叫你去找倪雪儿的原因。从死者的伤口判断,我以为凶器应该是一把形状较为特别的匕首,她或许能为你提供一些线索。”

“唉,我可不想去找那个啰嗦的欧巴桑啊!”一想起倪雪儿我就觉得头痛了。

流年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去不去找她是你的事情,我能做的就是替你翻查一下之前四名死者的尸检报告,以进一步确认我的推断。”虽然此案至今已经出现了五名死者,不过因为之前校方及当地派出所一直把此事压下来,所以直到现在才交由我们处理。因此,之前的四名死者都是由当地的法医进行尸检。

要我去找倪雪儿,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可是我又不得不去找她,因为此刻除了她之外,我还真想不到还有谁能为我提供线索。因此,我只好跟蓁蓁到市博物馆走一趟。

今天不是周末,也不是免费开放日,所以市博物馆挺冷清的,我们进来时连鬼影也没看见一个。其实就算是周末这里也不见得有多少人,现在的人大多都只对新鲜的事物感兴趣,而对于祖宗留下来文化瑰宝却不屑一顾。不知道是否为了营造文化氛围,博物馆里的光线较为昏暗,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还是像间鬼屋似的。也不知道设计师是怎么想的,文化气息我可没感觉到,但背脊发凉的感觉倒是很强烈。

在展览厅没有看见雪儿,想她应该是在办公室里,于是就直接去那里找她。然而,当我想叫蓁蓁跟我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她正看着一件展览品发呆。那是一部旧式的木制打谷机,虽然有些历史价值,但我不认为她会对此感兴趣,于是就问她看着这部打谷机干嘛?

她指着打谷机后面说:“那个假人做得很逼真耶,跟真人一样。”

我往她所以指的方向看,果然看见有有一个假人坐在打谷机后面,并且背靠着打谷机。乍眼一看还是栩栩如生,不过再仔细看就不禁感到奇怪,因为这假人身上穿的是一套白领装,跟这台来自农村的打谷机格格不入。我正想道出心中疑惑时,她竟然上前去摸那假人的头发,还惊奇的说:“头发也跟真的一样……”

蓁蓁的话还没说完,那假人就突然全身弹动了一下,并发出让人心惊胆跳的尖叫。在这寂静无声的展览厅里,这声尖叫犹如午夜惊雷,吓得我差点连心脏也跳出来。蓁蓁当然也好不到那里,吓得跌坐在地,随即连滚带爬地溜到我身后。她牢牢地抓住我的手臂,身体不住地颤抖,连说话也结巴起来:“会动……她会动……”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二章 上古异剑(下)

我虽然也很害怕,但总不能在蓁蓁面前尿裤子吧,只好强作镇定地站在她前面,小声跟她说:“别怕,静观其变。”我这么说,其实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本来想先跑出去再说,可是双腿有点软,大概跑不动了。

那疑似假人的物体挣扎似的动了几下后,就喃喃自语地说:“我怎么在这里睡着了……”随即慌乱地上爬行,双手不停在地板上摸索,像是在找某样东西,并向我们这边爬过来。

长生天啊!我想我们遇到的不是什么诡异的假人,而是那个我最不想见,但这次却是专程来找她的笨蛋——倪雪儿。

她发现我们后,马上又再尖叫一声:“你、你们是什么人,博物馆都已经关门了,你们是怎么进来的?进来干什么?是不是想偷东西?”

我从她身旁捡起一副可能有二两重的近视眼镜,交到她手上后,没好气地对她说:“醒醒吧,同志,到站了!”

她戴上眼镜看清楚我是谁后,先是一愣随即就对着我傻笑:“咦!你不是阿慕吗?你怎么会来这里?”她说着发现我身后的蓁蓁,马上就惊奇的说:“哇,你女朋友真漂亮,怎么不介绍我认识呢?”

“你有给机会我介绍吗?”我没好气地回答。也许觉得我的回答较为暧昧吧,蓁蓁的脸色马上就红起来了,连忙跳出澄清:“我是他同事,不是他女朋友。”

经历过让人心惊胆跳的见面后,雪儿就打算带我们到办公室详谈,途中不断地跟我们唠唠叨叨。一会说博物馆里的工作很忙,忙得让她坐在打谷机反面睡着了,一会又说自己很喜欢博物馆的工作,再怎么辛苦也没所谓。反正在到达办公室之前,她的嘴巴也没停过。

到了办公室后,雪儿似乎也没有闭嘴的意思,还是继续唠唠叨叨。蓁蓁在进办公室之前还小声问我,为什么会跟流年说雪儿是个欧巴桑,害她还以为雪儿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没想到原来是个年龄跟她差不多的女生。我并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不过我想现在她应该明白我为何会说雪儿是个欧巴桑。

我好不容易才能逮住雪儿说话的空档,立刻就向她道明来意:“理南学院出了多宗凶案,死者的死状跟两年前那宗案子很相似,因此我怀疑杀害死者的凶器就是博物馆被窃的古剑。可是流年却说这次的凶器并不是一把剑,应该是一把形容较为特别的匕首,所以我想请问你,是不是有一把性质跟被窃的古剑相似的匕首。”

“匕首……”雪儿傻呼呼地把双手伸到头顶,用食指在脑袋上画圆。蓁蓁疑惑地问她干嘛?她傻笑着回答:“据说这样能加速脑部血液循环,想东西会容易一些。”

“真的吗?”蓁蓁这次问的是我。

我以蔑视的眼神瞥了她一眼:“你不会是相信吧?她大概是小时候动画片看多了。”

蓁蓁被我说得不再吭声,而雪儿则完全无视我的嘲讽,闭上双目继续在脑袋上画圆。或许她的方法还真的有点效果,没过多久她就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嘿嘿笑道:“我想到了,我记得之前被窃的唐剑,应该一共有三把。”

“三把?”听她这么说,我不禁略感惊讶,印象中在两年前她并没有向我提及此事,于是便问道:“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你之前有问过我吗?”她理直气壮地回答。

仔细一想,之前我的确没问过这个问题。不过之前有问没问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另外两把剑中是否有一把是形状特别的匕首。我道出心中的疑问,希望她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然而,她的回答却让我感到失望:“没有,三把都是长剑,另外两把的款式跟被盗那把是一样的,只是花纹有不同而已。”

虽然她没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但我并没因此感到气馁,继续问她有关这三把古剑的事情。“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之前都有跟你说过。我再详细跟你说一遍好了。”她说着又再在脑袋上画圆,良久之后才给予我详细的回答——

据说唐太宗在晚年时得到一把巨大无比的异剑,被这把异剑所伤的人全身的血液会立刻被其吸干。他本来想把这把可怕的异剑销毁,免得为祸人间,但太史令李淳风却劝说他把异剑一分为三,精铸成三把镇邪宝剑。还说有了三把宝剑,就能保李氏江山千秋万代,他听信李淳风献言,命其亲自监制这三把宝剑。

李淳风找来当时最好的铸剑工匠,把重达百斤的异剑精铸成三把唐剑,分别起名为:天道之剑“乾捭”、地道之剑“坤阖”以及人道之剑“仁孝”。镇邪宝剑铸成之后,他就跟唐太宗说宝剑需开光之后才能发挥作用,而开光的方法就是以宝剑屠杀大恶之人,而且每把宝剑得杀九九八十一人。

一次过要杀二百多人,这种事现在听起来可能会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不过,对于贵为天子的唐太宗来说,这只是一件很简单的小事,当即就命李淳风从犯下死罪的囚犯中挑选大恶之人为宝剑开光。

说来也奇怪,虽然一次杀掉二、三百个死囚并不算什么大事,但怎么说这三把宝剑也关系到大唐江山,绝对是一件需要记录在册的事情。可是,正史对此竟然没有任何记载,只是在野史中稍有提及。

据野史所载,唐太宗铸剑的目的是为了巩固江山,这三把剑分别能保李氏江山九九八十一年,三把就加在一起就能保二百四十三年。说来也巧,野史上说这三把剑是在648年铸成的,而梁王朱温篡位致使唐朝灭亡是907年。如果扣除武则天自立为武周皇帝的十六年,刚好就是二百四十三年。

唐朝灭亡之后,这三把唐剑就失落于民间,其中一把在北宋年间落到一名富商手中,后被当作陪葬品埋藏于墓穴之里,近年才被考古队挖掘出来,这把剑就是我们博物馆被窃的“坤阖”。至于“乾捭”和“仁孝”,自从唐灭之后,所有史书包正史及野史,甚至民间传说都没有任何关于它们的记载,近年也没有发现它们的踪迹。我想它们要么就是被人找到了但偷运到境外,要么就是还躺在地下等待被人发现……

雪儿提供的资料对本案的调查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毕竟资料中的重点,在两年前我就已经听她说过,而另外两把唐剑跟本案的凶器又有明显的区别。不过,在她的叙述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于是便问道:“你说唐太宗得到异剑重达百斤,但博物馆被窃的唐剑应该只有两、三斤重,三把加起来也不超过十斤,那么剩下那九十斤去那里了?”

她想了一会才回答:“我不知道耶,野史上只说李淳风把异剑精铸成三把唐剑,那剩下的九十斤就没有提及过。不过,野史上还说异剑是一把年代久远的古剑,唐朝的年代久远,在现能说得上是‘上古’了。”

“上古异剑……”我喃喃念着,心想李淳风除了把这把巨大的上古异剑铸成三把唐剑之外,会不会还多铸一把匕首给自己防身呢?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三章 本末倒置(上)

为调查理南学院发生的凶案,凶徒所使用的凶器是否跟两年前那案子有关,我跟蓁蓁到市博物馆找啰嗦的“欧巴桑”倪雪儿。从雪儿口中得知道博物馆被窃的古剑原来是由一把巨大的上古异剑分铸而成,而且一共有三把,但另外两把自唐灭之后就不知所踪。

然而,根据野史记载这把上古异剑重达百斤,分铸成三把唐剑后,应该还有大概金属剩余。而流年说本次凶案的凶器应该是一把匕首,因为我怀疑李淳风当年铸剑之时,是否用剩余的金属私下铸造了其它武器,譬如给自己铸造了一把匕首。

我把这个假设告诉雪儿,问她是否有这个可能。她托了托鼻梁上那副镜片厚得能当防弹玻璃用的近视眼镜,认真地思考着,良久之后突然作恍然大悟状:“我不知道耶,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

长生天啊!这一刻我真有掐死这个书呆子的冲动。

离开市博物馆后,我一直在想两年前那宗案子。现年前,雪儿就跟我说过古剑是用八十一名恶贯满盈的死囚的生命开光,因此古剑充满怨念。当时我就是因为这一点而怀疑使用古剑杀人的凶徒,极有可能是受到剑中的怨灵支配而行凶。就算是今天,我也没有否定这个想法,甚至认为理南学院的凶案很可能也是因为古剑中的怨灵作祟。可是从死者的伤口判断,凶器并非这三把古剑的其中之一,而是一把形状特别的匕首。难道,这次的案子跟两年前那宗没有什么何关联?

就在我为寻找小相的希望幻灭而感到失落时,流年给我打来了电话:“阿慕,我已经看过其他四名死者的验尸报告,你有时间就来法医处走一趟。”反正我正为没有线索而心烦,不妨过去看看他有什么发现。

来到法医处后,我向流年讲述从雪儿口中得到信息,他随后就把五名死者的验尸报告及他们的背景资料一同拿给我看。五名死者的背景十分相似,都是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的纨绔子弟。而他们的验尸报告也大致相同,除了第一名死者吴浩较为特别,身上有多处伤口之外,其他死者的情况也什么两样,都是只有一个伤口。

“这次的案子的确跟两年前那宗的情况很相似……”流年略皱眉头,迟疑片刻又继续道:“死者的体内的血液似乎是在被凶器所伤的时候,于瞬间全部被‘燃烧’掉。”

“到底是怎么烧掉到,尸体不像有被燃烧的痕迹。”蓁蓁已经第两次问这个问题了。

流年露出牵强的笑容:“或许,让阿慕给你解释,你会比较容易明白。”他把问题抛我,我只好简单地给蓁蓁讲述我们之前的发现——

在两年前的古剑连环杀人案中,我跟小相一开始也为这个问题而烦恼,因为死者体内的血液完全消失,但凶案现场却没能找到那怕一滴血迹。在询问雪儿有关古剑的来历后,我们一度怀疑这把古剑拥有不可思议的吸血能力。不过,后来在小相的坚持下,我们终于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古剑在出土时,为了研究其成份,考古队经过在剑身表面磨取了少量的金属粉末作研究用途。唐代最好的刀剑大多是用印度乌兹钢,以百炼钢工艺打造。然而研究结果显示,古剑虽然是以百炼钢工艺铸造,但主要成分竟然是铜!不过除了铜之外,还有微量锡、镍、镁、铝、锌、硅……等等其它金属,在这众多成份之中,考古队还发现了一种未知的金属。

我们觉得古剑之所以能“吸血”,可能是跟这种未知金属有关,还好当时古剑虽然被盗,但从剑身上磨取的金属粉末还在,于是我们就拿了些金属粉末给悦桐做实验。

我们想测试一下,这些金属粉末是否具备“吸血”能力,于是就滴了几滴鸡血上去。结果让我们很失望,因为鸡血滴在粉末上一点反应也没有。经过这次测试后,我想问题应该是出在古剑上,而不是这种未知的奇怪金属,于是就打算放弃测试,把调查的重点放在追查古剑的下落上。但小相却并不是这么想,他继续跟悦桐拿这些金属粉末做实验,试过鸡血就用鸭血、猪血、羊血、狗血,最后甚至用人血。

我本来还叫他们别浪费时间,因为不同动物的血液虽然并非完全相同,但主要成分相差无几,继续做测试结果也是一样。但是当小相划破自己的指头,把鲜血滴到粉末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原来是错的。

小相把自己的鲜血滴进放在极少量金属粉末的玻璃器皿的时候,我本以为这次会跟之前那些测试一样,不会出现任何变化。但在当鲜血滴落器皿之中与粉末接触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发现了。就在两者接触的那一刹那,鲜血就像燃烧起来一样,虽然没有出现火焰那么夸张,但却如同落在灯烧红的铁块上那样于瞬间蒸发,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了。我把器皿放在显微镜下看,竟然也没能发现任何血迹,只是在金属粉末的表面上发现少量已经失去了水分的细胞组织。

之后,小相又做了一次实验,抽了约20毫升鲜血出来倒进装金属粉末的玻璃器皿里。之前因为血液太少,所以没能看清楚,但这次却能清楚看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鲜血倒进器皿之后,马上就像烧开似的不断地翻,而且明显地减少,只是三两秒的时间就已经见底了。要知道器皿内的粉末少得让我担心打个喷嚏就会全部吹走,跟20毫升鲜血相比,实在是少得可怜。而且当我想再次把器皿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时,发现原来冰冷的玻璃器皿竟然带有些许温热,所以除了“燃烧”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形容词……

“你在显微镜里有什么发现吗?”我刚说完,蓁蓁就发问了。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三章 本末倒置(下)

我无奈地推开双手回答:“还是一样,只发现少量失去了水分的细胞组织,不过比较前一次要多就是了。”顿了顿又说:“数量如此少的金属粉末也能在瞬间把血液‘燃烧’得几乎不留痕迹,你想想如果整把剑的话,会是怎样的效果?”

蓁蓁马上作出回应:“整个人的血都会被燃烧掉?”

我点了下头:“嗯,就像现在这宗案子的五名死者那样。”

“所以你才会一口咬定这两案子有关联?”她再次发问,我亦再次点头称是。

“虽然在两宗案子中,死者的情况都非常相似,但看过之前四名死者的验尸报告后,我就肯定地回答你,这两宗案子中的凶器绝不相同。如果事实正如雪儿所以说,古剑虽然有三把,但三把的形状都是差不多的话,那么这两宗案子的似乎之处可以只是巧合,实际并没有关联。”流年肯定的语气再次给予我沉重的打击。他翻开本案第一名死者吴浩的验尸报告,指着报告中的照片给我详细地解释:“你看这名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除了肚子上的伤口外,其它的伤口明显是在血液被‘烧’掉后,胡乱地砍上去的。从这些不平整的伤口能够看出,凶器绝对是一把拥有锯齿状尖端的匕首,而不是一把唐剑。”

流年把报告交到我手上,让我仔细看清楚报告中的照片,片刻后就问道:“你想到什么?”

我皱着眉头思索片刻,虽然已经想到流年想说什么,但我并没有急于回答,而且把报告递给蓁蓁并问道:“五名死者中,除第一名死者外,其余四名都是只有一个伤口,你认为是怎么回事?”

我本以为她得想好一会儿,但她看了一眼就说:“人都死了砍那么多刀,凶手应该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吧!”

流年笑了笑没说话,我则无奈地她解释:“如果凶手是因为跟这名死者有深仇大恨才杀人,那么他既然已经报仇了,干嘛还要杀害其他四名死者?如果其他四名死者也跟他有仇,为何他又不多给他们几刀?”

面对我这两个疑问,蓁蓁虽然没能想出反驳的理由,但她却似乎有些许不服,不忿反问我:“那你又知道凶手为何只在第一名死者身上划那么多刀吗?”

“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顿顿又说:“你第一次不会紧张吗?”

“什、什么紧张不紧张啊!”她的脸红了,并回避我的眼神。

我和流年一同大笑,在她不知就里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笑道:“我是问你,如果你是凶手,第一次杀人不会觉得紧张吗?”

她的脸红突然由红变黑,我想要不是流年在旁,她肯定会恼羞成怒踹我一脚。她虽然没有踹我,但我还是能从她的语气中感觉到火药味:“要是杀别人我可能会紧张,但杀你就肯定不会!”说着还狠狠地盯着我,我真怕她会扑过来掐我脖子。

我被她盯得心里发毛,马上就继续解释以分散她的注意:“她之所以会在第一名死者身上乱砍那么多刀,除了因为第一次杀人感到紧张之外,还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手中的凶器能一下子就至人于死地,她害怕一刀没能杀死对方所以才会在死者身上乱砍。而在之后,她知道一刀就能杀死对方,那就没必要浪费力气了。也就是说,她是初次犯案,不可能跟两年前的案子有关。”得出这个结论,我心中多少也有些无奈。

“嗯。”流年点了下头,“凶手所用的凶器虽然跟博物馆失窃的古剑具有相同的特性,但这一点似乎只是巧合,两者并没有实质的关联。我想凶手大概是意外地获得一把奇特的匕首,并把它用作凶器。”

“那他是怎样得到这把匕首呢?是在别的博物馆里偷取,还是自己从地里挖出来,难道它跟两年前的案子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就在我跟流年为这些问题烦恼不已的时候,蓁蓁突然大叫一声,把我们从沉思中拉来现实,我问她抽到那条筋了,干嘛实然叫那么大声。

她白了我一眼反问道:“你们的脑袋才抽筋呢!干嘛老是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找出凶手,之后才是凶器啊!找到凶手后再找凶器,不是更省事吗?但你们却本末倒置,就是一个劲地找与凶器有关的资料。”

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跟流年因为急于追寻小相的下落,在这宗案子上都钻了牛角尖,一开始就在凶器的问题上绕圈,反而忽略了找出凶手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给蓁蓁这一说,我跟流年都不由露出尴尬的笑容,随即便开始重新讨论本案的线索。五名死者皆为理南学院的学生,而且都是在校园内遇害,那么凶手极有可能也是学院里的学生或者教职人员。而且死者均为纨绔子弟,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与仇富心态有关,又或者像早前那个马姓的大学生那样,因为贫困和受歧视而杀人。理南学院的学生中,贫富差距那么大,这个可能性并不低。

不管怎么说,再次到理南学院走一趟准没错,在那里我们必定能找到一些线索。然而,我万万没想到在找到线索之前,我竟然会在那里遇到两个人,两个与小相有着密切关系的女人。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四章 神憎鬼厌(上)

跟蓁蓁再次来到理南学院,并在五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逐一进行调查,希望能从中发现线索。之前四名死者被发现的地点——教学楼后的小山坡、课室、停车栅、楼梯间,因为当时没有得到重视,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早就已经受到破坏,所以我们没有找到任何有线索。而发现第五名死者的湖边草丛,我们前不久才去过,也没能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我们除了发现这五个地方在某些时候,尤其是晚上都是人迹罕至之外,就没有其它发现。不过,如果我是凶手,我也不会找个人多的地方下手,也就是说这个发现并没无用处。

在现场没能找到蛛丝马迹,只好寄望于死者身上了。于是,我们就根据校方提供的资料,到第一名死者吴浩的班级里,打算找他的同学了解情况,看看他是否跟别人有过节或者争执。然而,在我们前往他的班级途中,竟然遇到了一个熟人。

吴浩就读的大一7班在教学楼三楼,上楼梯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蔷薇花香,往上一看就看见一个熟识的身影,不由冲口而出:“那不是悦桐的屁股?”走在前面的人闻言回过头来,果然就是桂美人。

“哎哟,你怎么凭屁股来认人啊,怪不得蓁蓁说你是大色狼。”悦桐向我们走来,并暧昧地瞥了我一眼。我知道她肯定是不怀好意的,果然随即就感觉到身旁有一股杀气传来,蓁蓁似乎又吃醋了。

为免被悦桐继续闹下去,我立刻就问她:“这里发生的案子又不是你负责取证,你来这里干嘛?”

“不是我负责我就不能来吗?”悦桐暧昧地看着我,似乎想继续戏弄我,马上又说:“这里对我们来说,可是个有着重要意义的地方哦,你不会忘记了吧!”

我还真想不起这间学校对我们有什么“重要意义”,因为在接手这宗案子之前,我根本就从没踏足过这里。不过蓁蓁肯定不是这么想,我好像看见她的头顶已经在冒烟了,我得赶紧解除这种危险状态,要不然她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踹下楼梯。于是我便对悦桐说:“我之前从来没来过这里,要不是为了调查这次的案子,或许这辈子也不会来。我实在想不起这里对我有什么重要意义。”我没像悦桐那像说“对我们”,而是故意说“对我”,目的是为了跟她划清界线。虽然我对她是有好感,但此刻我更在意蓁蓁的感受。

“唉,你们这些男人都是没良心的,自己说过的话转过头就全忘掉了。”悦桐还想继续在蓁蓁面前耍我,摆出一副受委屈的可怜模样,拉着蓁蓁的手眼泛泪光地对她说:“蓁蓁,你可要当心了,阿慕两年前还拍着胸口跟我说,要照顾那个对我们很重要的人,不但要把她抚养成人,还要给她一切最好的,绝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可是,可是现在他竟然说什么都想不起了,这种忘恩负义的负心汉能托付终身吗?”

我真想对悦桐说,“你不去拍电影,绝对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然而此时此刻,就算我怎样否认,蓁蓁似乎都不会相信,我只好想办法让悦桐自己露出马脚,于是我便跟她说:“我在这学院里连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你怎么说得像我们有个私生子在这里读书似的。就算我真的和你生了个私生子,也不可能已经到了能上大学的程度吧!”

我本以为这样就能把悦桐镇住,使她不能再瞎扯下去,可是她竟然说:“我现在就带你去见她,看你这负心汉见到她后还有什么话可说!”她说罢还真的要带我们上楼,就像确有其事一样,可我却实在想不到有那个认识的人会出现在这学院里。

悦桐要带我们去的地方竟然恰巧就是吴浩所在的班级,在进入课室的前一刻,我实在想不到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在进入课室之后我就知道了。仔细回想,她刚才所说的话虽然似乎是在戏弄我,但实际上她并没有撒谎,我的确是个“负心汉”,因为在这课室里确实有一名少女是我曾经说过要照顾,但之后却没有做到。

此刻,这名少女正坐在课室里安静地看书,她的面色稍微苍白,让人觉得她像是大病初愈。然而,这一脸病容并没有掩盖她的秀丽,只令人为她而感到怜悯。看着她独自看书的样子,我突然感受到一份莫名的孤独与落寞。我的确是有负于她,这两年来我不但没有兑现当初的诺言好好的照顾她,甚至连她进了这所学院念书也不知道。心念至此,不由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我实在是愧对我的好搭档好兄弟了。

“悦桐姐,你来了!”少女看见了悦桐就放下手中的书本,站起来准备走过来,然而当她发现我就在悦桐身旁时,马上就露出惊喜的神色:“申羽哥,你也来了!”说着便加快脚步向我们走来。

“她是谁啊?”蓁蓁略带醋意地小声询问。

“她叫见华,是小相的妹妹。”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突然有种百感交杂的感觉。两年前,小相失踪的时候,面对孤苦无依的见华以及彷徨无靠的悦桐我许下诺言,承诺在找到小相之前会好好照顾见华,不但会把她抚养成人,而且还会给她一切最好的东西,更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

然而,就在我说了这话不久之后,就接连遭受两个沉重的打击,先是小娜向我提出分手,继而因为跟老大坚持要继续调查古剑连环杀人案以及小相的下落,而双双被调离刑侦局。当时我的心情可说是低落到极点,被调到反扒队后几乎每天都像行尸走肉一般,当然就没心情去理会见华了。虽然后来我渐渐恢复过来,但已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跟见华和悦桐联系,也就不好意思去找她们。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四章 神憎鬼厌(下)

被调到诡案组后,虽然再次跟悦桐经常接触,也很想去探望见华,了解她的近况。可是,自从再次跟老大做事后,我就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别说探望她了,就连母亲也已经好几次打电话给我,说快记不清我是长什么样子。所以,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没有跟她见面,一次也没有。

两年不见,见华虽然仍旧是那么秀丽,脸色仍是像以前那样不太好,不过她显然要比之前成熟了。也许是因为没有小相的照顾,事事要自己亲力亲为的缘故吧,要知道她以前可是最会向小相撒娇的。而小相亦把她当作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丢,含在口里怕化。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进刑侦局没多久所发生的那件事,当时老大本来要带我和小相去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并打算在会议中向上任厅长表扬我们早前破获大案一事。然而,在这宗案子中,小相的功劳是最大的,我只不过是叨他的光而已。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见华的班主任突然打电话给他,说见华在学校里晕倒了,叫他马上到学校走一趟。其实,当时他大可以让悦桐替他到学校照顾见华,但他一挂掉电话就简单地把情况告诉我,然后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一头往学校里扑。结果老大只好在会议上把所有功劳都推给我,我因此稀里糊涂地获得跟他相同的称号――刑侦新人王!

如果这一次他不是错过了这个会议,他应该可以升职加薪,不过他对此却并不在意,他当时跟我说:“小华的一条头发也比厅长位置重要十倍。”由此可见,见华在他心目的地位有多重要。其实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兄妹相依为命多年,就算换转是我,或许也会跟他一样。毕竟,与功名利禄相比,亲情要珍贵得多。

“申羽哥,你很久也没来看我耶。”见华娇柔的声线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看见她已经长得亭亭玉立,不由往她头上摸了一下,随即笑道:“嗯,已经有两年没见过你了,现在都已经长大了,可以去找男朋友喽!”

“是啊,我本来还想找申羽哥做男朋友呢,可惜你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只记得去拍拖,都不来看我。\\”她嘟起嘴,用责怪般的眼神看着我,我只好尴尬地跟她打哈哈:“我那有女朋友啊,现在还是孤家寡人呢!”

“你骗人,悦桐姐说你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她说着瞄了瞄蓁蓁几眼,小声地问:“这个就是你女朋友吧?”

我心虚地把她拉到课室外的走廊,小声回答:“别听悦桐瞎说,人家可没说过要做我女朋友。”说罢回头瞄了蓁蓁两眼,她似乎听见了,脸色突然红起来。

“你心里想人家做你女朋友是不是?”见华这小丫头大概是从悦桐身上学到不少东西,竟然还会戏弄我。

继续跟她扯下去,肯定对我没什么好处,还是快转移话题比较好,于是我便问:“你们班上是不是有一个叫吴浩的男生?”

“是啊!”她点了下头又说:“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来上课了,听说好像出事了,难道是真的?”

校方的保密工作做得很不错嘛,人都死了三个月了,居然还能把事情捂盖住。我虽然没想过要向见华隐瞒些什么,但我可不想把她吓坏,毕竟她只是个小女生而已,而她的同学又死得如此诡异。所以,我并不打算告诉她实情,只是含糊地说:“嗯,我们现在还在调查,他的情况并不是太清楚,所以想问一下你,他是个怎样的人?”

“他啊,平时挺让人讨厌的,总以为自己有钱就很了不起。而且还挺花心的,之前还追过我呢……”见华稍微想了一下,就向我诉说吴浩平日的事迹――

他是在学院附近的县区里出生的,但现在拿的却是加拿大的护照。听说是他说,他父亲早些年开诊所赚了很多钱,多得花几辈子也花不完,所以就全家移民到加拿大。他在加拿大住了几年,觉得不习惯就一个人回来上大学。

他平时老是跟别人在国外怎样好怎样好,国内怎么差怎么差,我可听得耳朵都长茧了。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国外的月亮是不是比国内圆,他竟然很认真的地想了一会后,竟然跟我说:“国外的月亮的确是比较圆!你没看过不知道,国外的空气非常好,晚上要是没有云,抬头就能看见漫天繁星。要是在秋天的时候就算没有月亮,走夜路也不用带手电筒,因为星光很明亮,视野很清晰。有月亮的时候,我们跟邻居在花园里BBQ也不用开灯。那像国内,一年到晚天空都像铺了层灰似的,月亮还能勉强看见,星星么,能看见十来颗就已经说明没有近视了。”他把国外说得像天堂一样,我还真不明白他干嘛要回来?

他还很看不起人,总喜欢说“你们这些国内的土包子”之类的话,感觉好像他能混到个外国国籍就很了不起似的,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也是个“国内的土包子”。让人觉得好笑的是,他虽然在国外生活了几年,但他的英语可真是差得让人笑掉牙,每次英语测验不及格不说,就连日常的口语也蹩脚得让人忍不住笑出来。可是,他却以为自己的英文很好,平时说话经常蹦出几个不咸不淡的英文。而且竟然还敢说教我,说我跟他学个把月就能到国外跟老外沟通。我还怀疑他在加拿大时,活动范围是不是只限于唐人街……

听见华这么说,吴浩这人挺招人讨厌的,说不定凶手的杀人动机与此有关,于是我便问见华,有谁跟他有过节。见华想了一下就跟我说起一件发生在去年的事情――

其实,我刚才说这些也不算什么,最多只让人觉得他比较拽,他还有更多让人讨厌的事情。我想我们班大概没有谁跟他没有过节,他得罪的人肯定要比他认识的人还要多。不过,我最有印象的是他去年跟小坚几乎打起来那件事。

当时是冬天,天气挺冷的,小坚的女朋友亲手织了条雪白的围巾寄给他,他当天就系在脖子上向班里的同学炫耀一番,还特地跟吴浩说:“我这围巾是手工做的,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你知道吴浩当时怎么做吗?他先是问小坚:“你这围巾会掉毛吗?”

小坚说:“当然不会,我女朋友可是用最好的毛线织的,那会掉毛。”

“真的不会掉毛?”吴浩用怀疑的口吻问了好几次,在得到小坚理直气壮地回答后,他就喃喃自语地说:“看来应该是不会掉毛……”说着竟然扯着围巾一端擤鼻涕。

小坚当时差点被他气疯,几乎要跟他大打出手。不过,快要打起来的时候老师就来了,把他们俩都叫到了教员室。本来这次只是他在惹是生非,但是他家里有钱,又拿外国护照,所以老师偏袒他,最后竟然要小坚写检讨,反正他却一点事也没有……

想不到吴浩是个如此神憎鬼厌的人,如果我是小坚肯定会想办法报仇……或许,我该跟小坚聊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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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墨色错落 周三 六月 02, 2010 5:55 pm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五章 情场初哥(上)

向见华了解吴浩的情况后,我认为一位名叫小坚的学生略有嫌疑,有必要找他问话。就在我想向见华询问小坚的详细情况时,突然有个女生向我们走过来,笑盈盈地跟见华说:“小华,这帅哥不会是你的男朋友吧!”

“才不是呢,他是我哥的朋友。”见华上前亲热地拉着女生的手,并给我们互作介绍:“这位是申羽哥,这位是我的同学兼室友小菁。”这个叫小菁的女生长得也算不错,不过跟见华完全是两种类型,后者给人清纯秀丽的感觉,而她带有些许豪放的艳丽。

“你找我有事吗?”见华问。

“也没什么,只是想跟你说一声,我今晚可能会晚一点回寝室。”小菁看了一下手表,“不跟你说了,我约了人要先走喽,今晚记得别锁门哦!”她说罢便准备离开。

见华似乎还有话要跟她说,想拉住她但却没拉着,只好叫道:“你又想翘课了,待会可是钟老师的课耶,他每次都会点名的。还有,放学后你还去话剧社吗?”

“待会你帮我报到一下吧,话剧社方面,你干脆帮我退社好了。”小菁抛下这句话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见华跺了下脚,对着已消失于楼梯间的身影抱怨道:“又是这样,每次翘课都让我帮她报到,早晚会被老师发现。”

“你这室友经常逃课吗?”虽然小相非常疼爱见华这个妹妹,但对她的管教可绝不宽松,很怪想像她竟然会跟小菁这种经常逃课的坏学生有着亲密的来往。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不是这样的。零点看书可是从这个学期开始,就突然变得这么爱玩了。不但老是翘课,而且还经常都很晚才回宿舍。上个学期还是她带我进话剧社的,但这个学期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近半个月几乎一次也没去过,师姐她们对她的意见可大了。”见华对小菁似乎也颇有微言。

小菁是好是坏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能让见华学坏,要不然小相回来后,不把我掐死才怪。所以,我就语重心长地跟她说:“你可别被她带坏了。”

她调皮地笑了笑:“这个你大可放心,要是我天天翘课,悦桐姐才不会放过我呢!”

“见华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反正这两年你没理过她,她还是过得好好的。”悦桐跟蓁蓁不知道何时走到我们身旁,她还以蔑视眼神白了我一眼。

我还差点把悦桐给忘了,她现在能算得上是见华的监护人了,有她照顾见华,我就用不着瞎操心了,还是先做好自己事情好了。于是,我就让见华带我们去找小坚。

小坚就在课室里跟同学侃大山,见华本想上前把他叫过来,可是走到他跟前时,身体竟然变得摇摇欲坠。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她的背景,所以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见小坚突然发出一声惊叫:“血啊!”随即整个课室里的学生的骚动起来。

见华摇晃了几下就像快要倒下来,幸好蓁蓁反应及时,一个箭步冲上前把她扶住,我跟悦桐随即上前查看。刚走到她身前,我就看见一抹鲜红,鲜血在她稍显苍白的脸上勾画出一副美丽,但却让人感到怜悯的图画,犹如雪地里绽放的玫瑰――她流鼻血了!

悦桐连忙取出纸巾,跟蓁蓁一起帮见华止血。把血止住后,蓁蓁就使劲地掐她的人中,想把她弄醒。就在我们为了弄醒见华而急得手忙脚乱的时候,那几个刚才跟小坚侃大山的男生也乱成一团,因为小坚不知为何也晕倒过去。

“这家伙到底是春鸽还是纯爷们啊,怎么每次看见小华流鼻血都会晕倒!”“他可不是看见小华流鼻血才会晕倒,而是一见血就会晕过去。”“就是嘛,上个学期我打篮球时擦伤了膝盖,才流了那么一点血,他一看见就晕死了……”班上的同学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

蓁蓁掐了好一会儿终于把见华弄醒了,立刻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怎么无缘无故就流那么多鼻血,而且还晕倒了?”

“这里人多,空气混浊是,我们先送她回宿舍再说。”我跟蓁蓁扶起见华,并让悦桐带我们到她的寝室。

把见华送到寝室后,悦桐说她留下来照顾见华就行了,让我们继续去调查案子。我想有她照顾见华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就跟蓁蓁离开了宿舍。

“见华怎么会突然就晕倒啊?还有她真的是小相的妹妹吗?他们两个的年龄相差很多耶。”刚踏出宿舍大门,蓁蓁就接连问了我两个问题。

“见华的身体一向都不太好。”我点上根烟,徐徐作答:“我听小相说过,见华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所以身体一向都很虚弱,经常都会像刚才那样晕倒。而且,她每一次晕倒都有可能不会再醒过来。”

“所以小相才会这么疼爱她吧!”蓁蓁似乎也对见华起了怜悯之心。

“也许是吧,越是脆弱的花朵就越会惹人怜爱。”虽然我在家里是老幺,但我想没有那个当哥哥的,会不疼爱自己的妹妹,更何况是一个随时都会离开人世的妹妹。

“那他们的年龄又是怎么回事?我没记得错的话,你好像说过小相已经有二十七岁了,见华现在才上大一,应该只有十九岁左右吧!两兄妹相差八年这么多,这也太奇怪了吧!”蓁蓁追问第二个问题。

“其实,他们不是亲生兄妹,见华本来是个孤儿,是小相在街上把她抱回来的。”我吐了口烟才向蓁蓁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

小相曾经跟我说过,他跟第一次见到见华是在他八岁那年春节的时候,当时他的父母还健在。那天是大年初一,他们一家三口到亲友家拜年,回家的途中经过一条较为偏僻的小路,而就在这时候他们听见一阵虚弱的婴儿哭声从路边的巷子里传出来,于是他们就走进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五章 情场初哥(下)

走进污水横流的阴暗巷子,使人觉得格外的湿冷,然而在这让人不愿意多待一分钟的地方,竟然有一个不足三个月大的女婴躺于襁褓之中虚弱但顽强地挣扎着。年幼的小相看女婴那弱不禁风的模样,不由心生怜悯,忍不住把她抱起。虽然会把身上的新衣裳弄污,但他还是紧紧地抱着女婴,用自己的体温来给予对方温暖。女婴本来还哭个不停,但当小相把她抱入怀中之后,她就立刻止住了哭泣,安静地待在小相怀里睡着了。

后来,他们就把这个女婴带到派出所,希望能找到她的家人,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派出所方面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在这半个月里,女婴就住在小相家中,可能是日久生情吧,虽然当时小相家里并不算富裕,但他的父母最终还是决定收养这个女婴。

见华这个名字其实是小相取的,“华”的本义是花,他说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像觉得她像一朵在寒风中颤抖的娇艳花朵,所以当父母说要帮她取名的时候,他就提出要叫她做“见华”。

见华刚到小相家的时候,虽然比较瘦弱,但她软绵绵水漾漾的可爱模样,怎么瞧就怎么惹人疼,实在很难理解她的父母为何会抛弃她。不过,小相他们没过多久就知道原因了。见华平时通常都会很安静,但那一天却哭过不停,而且脸色也不对劲,所以小相的父母就带她的医院做检查。不检查还好,一检查就发现她原来患有先天性的心脏,而且她的情况还很特殊,不可能根治的,只能通过药物暂时控制情况。最可怕的是,谁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撒手于人世。也许,这就是她亲生父母抛弃她的原因。

知道见华的病情后,小相的父母曾经想过抛弃她,但当他们谈及此事时,小相却紧紧地抱着见华跟他们说:“见华是我妹妹,你们可以抛弃她,但我不能。我一定会用尽所有办法,让她在今后的每一天里都过得开心快活,那怕就只有一天……”或许他的父母被这句话感动了,或许是他的父母没能拗得过他,反正最后见华还是留下来了。

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在见华三岁的时候,小相的母亲病逝了。从这时候开始,才十一岁的小相就得代替母亲的角色照顾见华。可以这么说,见华是小相一手带大的,所以他们的感情非常深厚……

“想不到小相原来是个如此重情重义的人,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见了。\\”听完我的叙述后,蓁蓁不由感叹。

“所以我才会把他当作兄弟。”我无奈苦笑。

蓁蓁不屑地白了我一眼:“把人家的妹妹丢下不管,还敢说当人家是兄弟。”

“这个嘛……”我一时语塞,顿感无地自容,在见华的事情上,我实在是愧对这位兄弟了。

“我们现在要去找小坚吗?”还好,蓁蓁没有继续挖苦我。

“我想没这个必要了,他不可能是凶手。”

“为什么?”蓁蓁瞪大双眼,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我没好气地给她解释:“你认为一个见血就晕的人,会是杀人凶手吗?而且还是连续杀害了五名死者的凶手。如果小坚是在杀人之后才见血就晕,那么他很可能是装的,但刚才我听他的同学说,他在上个学期,也就是凶案发生之前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你还觉得他会有可能是凶手吗?”

“听你这么说,他应该不会是凶手耶……”她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又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到那里调查呢?”

“继续向死者的同学了解他们的情况吧!”除了这个方法,我还真没能想到别的办法。

五名死者分别来的不同的班级,从在大一到大四都有,我跟蓁蓁逐一到他们的班级中了解情况。综合从死者同学口中得来的信息,我们得到五名死者的一些共通点:

一、纨绔子弟,父母或官或商,花钱从不手软;

二、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很了不起;

三、喜欢炫耀,经常购买新潮玩物,以此来炫耀自己的家财,并以奚落别人无力购买为乐;

四、个性张扬,爱出风头,都进过话剧社,在校内小有名气。

五、注重外表,全身上下除了自己本人这外全是名牌。

除了这五点之外,我还发现另外四名死者都是校内著名的花花公子,女朋友多得要排编号,所以我觉得凶手行凶的动机或许是为了一个情字。但是,见华之前并没有跟我说过吴浩艳史,难道她是不好意思跟我说?为了证实这个猜测,我本来打算跟蓁蓁再次到吴浩班级询问他的同学,可是我们有这个打算的时间已经是很晚了,晚自修早就已经结束,而我又不想打扰见华休息,所以只好等明天再说。

正准备离开时候,在学院门口遇见一对举止亲密的男女,男的我并不认识,但女则是见华的同学小菁。虽然我对这个小菁没多少好感,但她也是吴浩的同学,所以我上前跟她打招呼,并询问是否方便聊几句。

“耶,方便就不太方便了,不过你们是小华的朋友,我总得给小华一点面子。”她说罢跟男朋友小声说了几句,对方就略显失望地离开了。

我们跟小菁来到学院的餐厅里坐下后,就开始向询问有关吴浩的事情:“吴浩有女朋友吗?”

她突然露出惊愕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讪讪笑道:“你这么问还差点把我吓倒了,他之前曾经追过我跟小华呢。”

“你跟他的关系……”我疑惑的问。

“没有啦,我才不会跟他这种人交往。”笑着向我们摆手摇头。

“那见华呢?”这也是我关心的问题。

“小华才没有理他。他是先住华的,还跟着我们进了话剧社,小华没理他,他就来追我,真是讨厌死了。”她的眼神中带有不屑之色。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虽然我听见华说过吴浩十分惹人讨厌,但那只是她一家之言。

“他啊,老是在别人面前装情圣,其实只不过是个初哥而已,想追我还差远呢!”她露出娇媚的笑容,仿佛正在向我们说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男性会把自己的情史当作战绩,女生亦会视裙下之臣为炫耀的筹码,我想她就是这种人了。

“他没跟女生交往过吗?”我又问。

“没有,我能肯定。”她的语气十分肯定,仿佛在说一件自己非常了解的事。

“他跟你说过?”

“才没有呢!”她又再娇媚地笑了笑:“像他这种男人最要脸了,那会承认自己没跟女生交往过。”

“那你为什么就能肯定他没有呢?”蓁蓁突然好奇地插话。

“怎么说呢……”小菁双手捧着脸,想了一会才说:“是经验吧,反正我就觉得他不曾跟女生交往过。如果他是情场老手,才不会整天跟别人唠叨自己在国外怎么泡洋妞。”

“他在学院里真的没有跟任何女生交往过?”吴浩在国外的事情对我并说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想知道他在学院里发生的事。

“没有,他国外有没有女朋友,我还不敢百分百肯定,但他在学院里就肯定没有女朋友。”

她虽然并非确切知道吴浩是否有跟女生交往,但按照她的说法,至少能肯定吴浩在这间学院里并没有女朋友。那就奇怪了,为何之后四名死者都是情场老手,唯独吴浩是个初哥?难道其它四人都是花花公子,只不过是个巧合?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六章 学院寻宝(上)

因为吴浩并非花花公子,所以凶手为情而行凶的可能性并不大了。既然不是为情,那么仇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毕竟五名死者来自不同的班级,而且根据我们的了解,他们互相之间并不认识,但他们都是在学院里小有名气的名人,也许树大招风惹来仇富者的嫉妒。

虽然对凶手的动机稍有枉,但要靠着这点枉找出凶手就好比大海捞针,也不知道该从何找起。在苦无计策的情况下,我跟蓁蓁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在学院里溜达。然而,在理南学院里溜达了近一个星期后,唯一的收获似乎就只有……

“申羽哥、蓁蓁姐,你们又来了。”见华轻挥着手向我们走来,看来今天又得请她吃饭了,不过这样也好,就算是这两年没有照顾她的补偿。

我们三人一起朝餐厅走去,边走我就边想老大那张可怕的脸。这个星期天天往这里钻,但却一点线索也没找到,老大都快把我的皮也给扒下来了。要不是我把见华抬出,他肯定会把这宗案子交由雪晴来调查,抓住我去些干体力活。

“那个走路一拐一拐的欧吉桑是学院里的人吗?怎么我每天都看见他在附近溜达。”正跟见华聊着闲话的蓁蓁,突然指着远处问道。

“应该不是吧,看他也不像老师啊!不过我也见过他很多次了,近三四个月他好像每天都会来学院。”见华面露疑惑的神色。

我顺着蓁蓁所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有一个五十岁左右,左脚不太灵活的老男人正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找人。虽然我也记起这几天经常能看见这个欧吉桑,不过脑海正被老大那张杀人狂般的大脸占据,所以并没有多想,只是随意地说:“他看样子应该是学生的家长吧!”

“家长怎么可能每天都来学院找孩子啊!”蓁蓁认真地说。

我还是随意地回答:“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人家做什么似乎跟我们没有关系,除非他做的是犯法的事情。我们还是先干活好自己的事吧!”

“我们都在这里溜达了一个星期了,该问的人都问过,该调查的地方都调查过了,还有什么事要干?”蓁蓁一脸不悦地盯着我。

“嗯,我们还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办。”我严肃道。

“是什么事啊!”蓁蓁一听就来劲了。

我极其严肃地说:“吃饭!”

“去死吧你!”蓁蓁把我踹了,就在见华面前把我踹得趴下,一点面子也不给。

还好,见华不像她那么没良心,关切地把我扶起来,边为我拍去身上的灰尘,边抱不平般说:“蓁蓁姐,你也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对申羽哥呢!耍花枪也不能这么使劲嘛!”蓁蓁本来似乎还想说我该打之类的话,不过听见华的后半句,脸色马上就红了,把头扭到旁边一声不吭。

在学院的餐厅里吃过味道一般的午饭后,见华就回课室准备上课,而我和蓁蓁则继续在学院里溜达,希望能寻找到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然而,今天似乎又是白费劲了,因为直到跟见华吃完晚饭,我们还是什么也没发现。看来只能用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待凶手再次犯案了。

跟蓁蓁在学院里呆到晚上十一时多,几乎连所有偏僻的地方都溜达过一圈了,凶手没找着,野鸳鸯倒是碰见一大堆,有好几对还正在做着活塞运动。要是我一个人来还没什么,当作看现场表演也不错,可是蓁蓁就在我身旁,尴尬是免不了的。可惜上次没能帮她完成女人的脱变,要不然我们或许能向这些野鸳鸯学习一下。

都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是没有收获,我琢磨着是否该把这宗案子交给雪晴调查,反正现在能做的就只有守株待兔而已。正为此而烦恼时,蓁蓁突然说:“没想到这里到了晚上原来这么漂亮。”原来不知不觉间,我们来到了第五名死者的出事地点附近。

宁静的小湖在朦胧的月色下,仿佛蒙着银色面纱的少女,给人既纯净而又神秘的感觉。在这夜阑人静的时分,于湖边欣赏月下美景,多少能让人感受到一股浪漫气息。我就为此而略感陶醉,不由轻佻起来,暂时忘记了之前被蓁蓁暴打的经历,右手悄然地伸到她腰间,突然把她搂入怀中。

“你干嘛!”她的语气虽然稍带怒意,但并没有挣脱我的怀抱,而且脸色绯红,双眼更是不敢与我直视。

“你说呢?”此刻四下无人,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了。

然而,正当我准备给她情深一吻的时候,她却突然用力地推开我,以如蚊子般的声音羞涩地说:“那边有人。”唉,真是好事多磨!我刚才还在想,这里鬼影也没一只,是个下手的好地方,谁知道居然会突然有人蹦出来。

被人坏了好事,心里不禁无名火起,真想把这坏事的人痛殴一顿。然而当我看清楚对方是谁时,这个念头马上就打消了,小声地跟蓁蓁说:“这个跛子不就是白天那个欧吉桑?”虽然对方身处的位置路灯照射不到,但借助朦胧的月色,我还是勉强能看到他的样子,并认出他就是整天在学院里溜达的老男人。

欧吉桑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一把小锄头,向着曾经发生凶案的草丛走去,并不时往四处张望。为免被他发现,我赶紧把蓁蓁拉到一棵大树后,小声地跟她说:“这欧吉桑到底想干嘛呢,半夜三更鬼鬼祟祟的,还带着把小锄头。”

“他不会是来寻宝吧!”蓁蓁的声音很小,而且很柔弱,跟平日截然不同。

我本来双眼正紧盯着欧吉桑的一举一动,但听见她这种反常的声调,不禁就回过头来看着她。当我把转过来时,不由心中一慌,原来我刚才一时情急把蓁蓁按在树杆上,并用自己的身体把她压住,怪不得胸前的感觉那么舒服。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六章 学院寻宝(下)

此刻,蓁蓁娇俏的脸庞的就在我眼前不足十厘米处,我能感受她呼出的气息是如此的灼热……她的心脏急速跳动,我能从胸前传来的感觉知道,她此时是多么的心慌意乱。花前月下、良辰美景、伊人在怀,可谓万事具备,只缺情深一吻。她大概也知道这一吻是跑不掉的,没有任何的的挣扎,乖乖地闭上双眼等待我滋润她的双唇……

可是,就在准备吻向蓁蓁的樱唇时,手机居然响起来了!

手机铃声响起,蓁蓁立刻如从梦中惊醒般把我推开,羞涩的转过身,不敢与我正视。刚才的浪漫氛围,因为这个来电而消失得无影无踪。长生天啊,我怎么就这么命苦,接连被人坏我好事。我本想还指望凭借这一吻再次把我们之间的距离拉近,现在恐怕要泡汤了。

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我立刻把手机掏出,转过头来看看是那个杀千刀打来的电话。不看还好,一看就几乎气爆了,竟然是伟哥这猥琐男打来的,他该不会又拉肚子去到医院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吧!

“找我干嘛!”我平时对这厮就不会用上好语气,现在更恨不得把他杀了,所以一开口就像对待仇人那般。

“慕老弟,别每次听电话都像我准备跟你借钱那样嘛,我这回可是给你带来了好消息。”伟哥的开场白总是那么让人讨厌。

“有话直说,我现在可忙着,没空听你废话!”要是他现在就在我身边,我倒有空跟他来一场美式摔角。

“别这样嘛,我真的是给你带来了好消息,你可知道我为了这事花了多少功夫,装了多少回孙子……”这厮又准备跟我邀功了。

我可不想听他那没完没了的废话,于是就对着电话低吼:“你丫有话就直说,再废话我明天就让雪晴把你的小**枪毙!”

“别别别,我说就是了。”这厮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他就不知道花为什么那样红。

“还不快说,等着我办的事可多着。”我再次不耐烦地催促。

“好了好了,现在就说。”他慌忙答应,随即就说:“你之前不是叫我在网上找一下有关那把叫“坤阖”的古剑的资料吗?我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没想到他这次真的是给我带来好消息,怒意马上全消,连忙追问:“你找到了些什么资料,快告诉我。”

“这个嘛,我明天再告诉你好了。”他突然变得支支吾吾。

“为什么要等到明天,你现在说不就行了?”我大感不解,有什么不能在电话里说呢?

“你明天来到办公室自然就会知道。”这厮说罢就挂线了。

伟哥到底想耍什么花样呢?他是那种守不住秘密的人,平时让他找什么资料,他通常是一找到就马上通知我,最多就是在说之前邀功一番。可是,这次他竟然没有立刻告诉我,而要等到明天,难道这内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虽然我对伟哥为何不肯马上就把得到资料告诉感到十分好奇,但此刻我对蓁蓁更感到兴趣,所以挂掉电话后,我就立刻盘算着如何再次制造气氛,以便能一亲香泽。可是,当我回过头时却发现蓁蓁正探头出树外,往不远处的草丛张望。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发现那个坏我好事的欧吉桑正在用小锄头在草丛中东挖西挖,看样子就真的像是在寻宝。

蓁蓁突然回过头来看我,发现我已经挂掉电话就轻声跟我说:“他好像在找什么东西耶,我们要不要过去把他抓住。”

我皱了下眉头:“他的确是很奇怪,但他只不过是在挖坑而已,我们总不能以破坏草地的罪名把他抓住吧!”

“那我们就这样不管他吗?我直觉觉得他应该跟这宗案子有关。”她露出肯定的神眼,我想她应该十分相信自己的直觉。

虽然调查案件是不依靠直觉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但这个欧吉桑的确很可疑。据见华说他大概在三个月前,也就是第一死者吴浩死亡前后,开始在学院里出现,而且他几乎每天都会在学院里溜达。他看样子不像是学院里的教职员工,如果是学生家长的话,又不可能每天都会过来找孩子,难道他真的是来寻宝的?他会不会跟吴浩等人的死有关呢?看来有必要调查一下他。

翌日一早,我本来打算回诡案组跟蓁蓁会合,然后就去调查那个可疑的欧吉桑,可是我刚进门就闻过浓烈的“火药味”。办公室里除了我的三位女同事之外,还多了一位不速之客。他是个三十来岁,衣着简朴但相貌俊朗的陌生男人,正气定神闲地坐在雪睛的办公桌前喝茶,不过站在他对面的雪晴却正用手枪指着他的脑袋,冷漠的脸庞上略现怒意。

眼前的画面实在太让人震惊了,我需要找个人来告诉我到底发现了什么事。我一把抓住缩成一团的喵喵,问她这男人是从那里来的,她口齿不清地回答:“伟、伟哥带他来的……”我往周围看了看,没发现伟哥的身影,就问她这猥琐男跑那里去了?她指着伟哥的办公桌说:“就在那里……”

我走伟哥的办公桌前,把这个猥琐男从桌底下揪出来,问他到底发现了什么事?他讪讪笑道:“没什么,只是雪晴跟我的朋友有些小误会而已。”

雪晴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能让她拔枪指着对方脑袋的事情,绝对不会是芝麻绿豆的小事。所以,我能肯定这个“误会”一定很深,于是就揪着伟哥的衣领,恶狠狠地跟他说:“你不想和你的朋友一起脑袋开花的话,最好就老老实实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七章 三才镇武(上)

一大早回到诡案组就看见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办公室里来一个陌生男人,而雪晴竟然用手枪指着他的脑袋……

“之前帮过我们好几次的灵异论坛管理员,你还记得吧!他就是了……”我还以为这管理员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没想到他竟然是个年纪只比我大几岁的中年人,之前我还觉得奇怪,一个老头子怎么懂得在网上建论坛呢!然而,当伟哥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细细道来后,我更是对他另眼相看——

我在网上帮你找那三把唐剑的资料,可是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任何相差的资料,我想除了专门研究唐代历史的考古学家之外,应该没有谁会知道这世上曾经有三把这样的唐剑。因为你说那三把唐剑是李淳风监铸的,而他又是个出名的道士,所以我想管理员应该会略知一二吧,于是就打电话给他了。

我昨晚在电话里跟他说起唐剑的事,没想到他竟然说这事他知道得很清楚,我让他告诉我详细情况,可是他却向我提出一个要求。他说帮我们好几次,也就只跟我通过电话,连我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而且我之前有跟他说过我们诡案组的情况,他对组里其他组员很感兴趣,想过来看看。我想我们组虽然算是个秘密单位,但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就带他来了。我本以为只不过是带他过来看看而已,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想到他到来后竟然会跟雪晴闹起来了。

其实,他刚到来的时候并没有跟大家闹不愉快,他挺健谈的,跟蓁蓁、喵喵都很聊得来,还给她们看相呢!他说蓁蓁正处于蜜运之中,对象就是她身边的人,而且很可能是她的同事,害得她脸都红了,一句话也不敢说。

而喵喵呢,他说喜欢她的人不是没有,只是她自己太糊涂,很多机会都白白错过了。不过也没关系,反正以后还会有其他追求者出现,随缘就行了。

他跟蓁蓁和喵喵看过相后,就问雪晴要不要也来看相。雪晴说不信这东西,不需要他看相,但他却硬是要给雪晴看。我们咋说也是有求于人,所以我就劝雪晴顺一下他的意思。雪晴虽然不太愿意,不过最后还是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没想到之后他们竟然就闹起来。

他看过雪晴的双手的掌纹后,就笑着对她说:“你外表虽然冷若冰霜,但内心其实是热情如火。你之所以如此冷漠是因为曾经受到伤害,你想以此来保持自己,使自己不再受伤。能令女人受到最大伤害的只有男人,我想你受到的伤害是来自一个你曾经深爱的男人,而能配得起你的男人必定智勇双全,所以伤害你的人名字中应该带有“文”、“武”二字。”他就只是说了这么多,雪晴就突然拔出手机来指着他的脑袋了……

雪晴怎么突然发飙呢?难道她被对方说中了痛处?看来以后得注意名字中带有“文”、“武”二字的男人,印象中我有几个认识的人名字中都带有这两个字。

正想着是不是该把老大祭出来收拾这个烂摊子时,那个罪魁祸首已经悠闲地把茶喝完了,对着能使他脑袋开花的枪口,从容笑道:“把枪放下吧,你用枪指着我这么久,手不酸吗?”

我还真佩服他的胆色,在枪口之下还能镇定自若,要是我就算表面不露声息,背后也肯定汗湿一大片。伟哥肯定就更不堪了,不过他还算是有点人性,虽然没敢出声,但一个劲地向对方挤眉弄眼,示意对方不要再惹怒雪晴。

然而,这男人似乎对指着自己脑袋的手枪毫不在乎,平静地对雪晴说:“你不会开枪的,我知道你一定不会。从你的掌相能够看出,你是一个严守纪律的人,或许你能容许自己一时情绪失控,但绝对不能容许自己因此而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所以你不对我开枪,在没有得到上级命令的情况下,不会对任何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市民开枪。”

雪晴冷漠的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色,但很快又回复了冷漠,一言不发地把手枪收起,然后悄然无声退到墙角,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这男人还真不简单,他似乎能知道雪晴心中想什么,难道他的相术真的这么准?准确到能随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的地步?

“我想你应该就是慕申羽吧,小韦有跟我说过你的事情,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单从面相就能看出你是个能干的刑警。”他笑着向我走过来,并作自我介绍:“鄙人沐阁璋,自幼就喜欢钻研各种奇闻异事,或许在我的知识范畴内有你需要的资料。”

“沐师傅过奖了,不过我的确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我请他坐下,让喵喵给他倒茶,并给递上一根烟。

他婉拒我递上的香烟,悠闲地坐下来,喝了口茶才开口:“你们所以说的唐剑,其实是唐太史令李淳风亲自委托铸剑名师铸造的‘三才镇武剑’!”

“三才镇武剑?”这个名字我从未听闻,雪儿也没有向我提及过。雪儿是个蛀书虫,她不知道的事情,在史籍中应该就没能找到。而他能说出这个名字,肯定知道一些雪儿不知道,或者说是史籍上没有记载的事情。所以,我马上就追问:“能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们吗?”

“可以,但有条件。”他露出不怀好意思的笑容:“有道是‘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我都是已经帮过你们好几次了,你们是不是应该有点表示呢?”

老是要别人为自己做事但又不给报酬,在道义上的确是说不过去,所以我便笑道:“这也很合理,我可以向上级申请给你发些津贴,要是批下来的数目较少,我自己掏腰包也行。当然太高的价钱,我可给不起。”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七章 三才镇武(下)

“良田.钱财我倒不在乎,反正我现在还没到无米下锅的地步,而且我要求的条件对你们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甚至可以说是举手之劳。”虽然他是这么说,但看着他那狡黠的笑容,我觉得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他该不会想做了违法的事情,想让我们帮忙疏通关系吧!虽然这对我们来说的确不难,但我想在场的所有人除了伟哥,没有谁会愿意做这种事。

就在我为他将会提出的条件而担忧时,他暧昧地瞥了雪晴一眼:“我的条件是,请原小姐给我按摩一下肩膀。”这句话一出除了雪晴外,在场所有人都差点没摔倒在地。

“什么?你要雪晴帮你按摩?”我想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嗯,这个要求不算过份,而且你们也能办到。”他又再暧昧地看着雪晴,我突然觉得他是头大色狼。蓁蓁大概跟我的想法一样,以鄙视的目光往他全身上下扫射,不过她很快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她不会是认为我也是一丘之貉吧?

他这个要求看似不难,如果是要我或许其他人为他按摩,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是雪晴的话,我可不敢肯定她是否愿意。但不管怎么我还是必须碰碰运气,硬着头皮走到雪晴身前,讪笑道:“雪晴,你能不能给沐师傅按摩一下肩膀?”

“是命令?”雪晴的回答很冷漠,毫无感情可谈,单从表情及语气根本不能判断她是否愿意。不过,我跟她的职位是相同的,原则上我没有权力向她下达命令,而在此之前我也没有命令过她做任何事。她既然说出这话,那么可以肯定她并没有打算拒绝这个要求,只是想找个不让自己感到尴尬的台阶而已。

既然已经知道雪晴的心意,我当然就不会笨到把她的台阶搬走,立刻答道:“是,这是命令。”她闻言便一言不发地走到沐师傅身后,真的认真地帮他按摩。

雪晴似乎懂得一些按摩的技巧,沐师傅在她的纤手按压下,惬意地闭上双眼,露出一副陶醉的表情。

“沐师傅,我们已经满足你的要求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们有关那三把唐剑的事情吧!据我所知……”我把从雪儿口中得知道消息告诉他,并提出疑问:“我最想知道的就是,根据野史记载这三把唐剑是由一把重达百斤的上古异剑铸而成,但这三把唐剑加起来不会超过十斤,另外那九十斤那里去呢?是否被做成了其它兵器?”

“那里只有三把,一共是二十一把才对!”他闭着双眼,一边享受雪晴的按摩,一边告诉我们有关“三才镇武剑”的历史——

这事得从唐太宗晚年说起,当时民间忽然流传着“唐三世后,女主武王”的预言,说唐朝开国三代以后,将会有一个姓武的女王代替李家统治天下。后来就传到宫廷里,李世民听了觉得很难受,于就是秘密传召太史令李淳风入宫,问他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李淳风跟他说:“臣夜观天象,发现有太白经天,这意味着有女主要兴起。我经过一番推算,发现这个女人已经在陛下的宫里,是陛下的眷属。不出三十年她就要取代陛下,代掌陛下的大好河山,而且还要诛杀李唐皇室的子孙。”

李世民听后大为紧张,既然预言和天象一致,便把心一横恶狠狠地说:“宁可错杀三千,不可使一人漏网。我要在宫里头清理清理,凡是姓武的、跟武沾边的我们都杀了。”

李淳风说:“这可不大好啊,有一句话叫‘王者不死’。上天既然派这么一个人下来,当然就会保护她,陛下要杀她恐怕并不容易。而且陛下如此大开杀戒,肯定会殃及众多无辜,上天是会怪罪的。退一步说,就算陛下真的把她杀了,上天的意思如果没有改变,还会再派一个人来。这个人我刚才说了,是陛下的眷属,已经在陛下的宫里了,现在是个成年人,三十年后就是老年人。老年人心地比较仁慈,可能对陛下的子孙还会留有余地,但陛下现在把她杀了,上天又派一个新人下来,那么这个人三十年之后可是年轻人啊!年轻人心狠手辣,对陛下的子孙恐怕会毫不留情,还请陛下三思!”

虽然天意难违,但李世民那会甘心把李氏江山让给外姓人呢?于就问李淳风是否有对应之策。李淳风说:“天意如此,要逆天而行是不可取的,只能推迟她登基的时日。这样她就没有多少时间诛杀陛下的子孙,陛下的江山也就有继后的可能了。”

李世民听后稍微安心一点,立刻命令李淳风不管用什么方法也要把姓武女王的登基日子推迟,而且这事必须秘密进行。

李淳风说:“拖延之法只有一个,就是用铸造三把‘三才镇武剑’把武姓女王的王者之气镇压下来,而要铸造这三把宝剑得以一把上古神剑为原料。虽然我已经算出上古神剑所在的大概位置,但要将其搜寻出来恐怕得动用大量士兵,难以暗中进行,只能掩人耳目。”

李世民问:“那该如何掩人耳目?”

李淳风说:“这还不简单,陛下大可说微臣夜观天象得知有一妖剑即将出世,并得知道其所在,为免其祸害一方,必须赶在其出世之前将销毁,所以得动用大量士兵搜寻。寻得神剑之后,微臣再说其虽然为妖剑,但有得其法亦有定国安邦之效,便可名正言顺地铸造‘三才镇武剑’。”

得李世民答应后,李淳风就指点军队去搜寻神剑。他要找的这把神剑其实也是大有来头的。该剑乃三皇五帝时期,蚩尤所铸造的天下间第一把金属武器,名曰“兵主”,剑长八尺,重逾百斤,能吸活人鲜血……

蓁蓁突然问道:“蚩尤的武器不是蚩尤刀吗?怎么你却说是兵主了,而且还说是把剑?”

李小姐,你应该是在小说里看到有关“蚩尤刀”的说法吧!我劝你以后还是别看这种小孩子写的书了,这种书只会误人子弟。

南宋孝宗时代,学者罗泌所著的《路史?后纪四》中注引了战国时期赵国史书《世本》:“蚩尤作五兵:剑、戈、矛、戟、夷矛。”这里说明了三皇五帝时期只有剑、戈、矛、戟、夷矛五种兵器,根本就没有后世的“刀”,那又何来所谓的“蚩尤刀”呢?你在小说里看到的蚩尤刀,其实只是一些历史课没上好的小孩子,对应“轩辕剑”瞎掰出来的。

实际情况是,当时蚩尤在庐山脚下发现了铜矿,并于矿中发现吸血异石,便以异石及铜矿铸造出可怕的兵主。这把两三米长的吸血巨剑,使还是以木头为主要武器的轩辕黄帝吃尽苦头,所以他也想仿照蚩尤铸造一把巨剑,可是一来他的族群没有相应的冶炼技术,二来他也不像蚩尤那样力大无穷,就算巨剑铸造出来了也拿不起。无奈之下,只好退而求其次,仿照兵主铸造出一把小号长剑,也就是后世所称的“轩辕剑”。

跟兵主相比,轩辕剑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你们能想像拿水果刀的人能跟拿杀猪刀的拼吗?不过,黄帝不像蚩尤那样只有一身蛮力,他懂得运用兵法战术,所以最终取得了胜利。要是他们俩单挑,蚩尤一剑砍下来,黄帝不是被砍开两截就是被拍成肉碎了。

历史上之所以对威力强大的兵主鲜有记载,而对没多大实用性的轩辕剑不吝笔墨,无非是因为蚩尤是异族,而编写史书的大多都是汉人。成王败寇的道理,我想应该你们明白……

“成王败寇的道理我们是明白,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跟我们说这些。蚩尤的历史跟三才镇武剑有什么关系吗?”我听了好一会儿,除也知道三才镇武剑是用蚩尤使用过的巨剑兵主铸造之外,实在不知道这三把剑还跟蚩尤有什么关系。

沐师傅爽朗地大笑几声:“其实没什么关系,只是一时兴起跑题了,我继续给你们说三才镇武剑的事情……”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八章 哈欠念力(上)

在沐师傅口中得知,我们想了解的那三把唐剑原来叫“三才镇武剑”,然而他给我们解说这三把剑的来历时,竟然说起蚩尤跟黄帝的历史。不过他自己也发现跑题了,于是继续给我们说讲述三才镇武剑的历史——

三才镇武剑,顾名思义就是以天、地、人三才之力,镇压武姓女王的王者之气,将其气焰压下来了,登基之期自会因此而推迟,那么李氏子孙就能得以活命。

而铸造这三把剑是很讲究了,不但要以上古神剑为基础,还得以活人性命来开光才能起效。之所以要这样做,其原理就是以暴易暴,取神剑兵主之霸气,配以总共二百四十三名穷凶极恶的死囚之暴戾,才得成“乾捭”、“坤阖”、“仁孝”这三把宝剑。

然而,铸剑并非难事,难就难于如何保剑。李淳风当时是太史令,除了掌管天文历法之外,还负责记录史册,他当然不会把此事的真相记载在史书中,要不然待女王得势时,第一个要杀的恐怕就是他。他甚至连铸剑一事,也不敢在史册中提及。

史册方面虽然好办,但女王当时便是后宫眷属,或多或少也会对此略有耳闻。要是让她找到这三把宝剑,并将其毁掉,那么就前功尽弃了。李淳风当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所以他除了用兵主铸造出三才镇武剑外,还另外铸造出十八把伪剑。

你们可别以为兵主重达百斤,而三才镇武剑每把才两三斤,所以要铸造三四十也不成问题。兵主虽然剑身巨大,但经历了不下三千年的风霜,早就已经变成了破铜烂铁了。而且蚩尤族群的冶炼技术虽然在三皇五帝时是最好的,但跟后世相比还是差远了,剑身中含有大量杂质,所以将其精铸成三才镇武剑后,所剩的余料并不多。

李淳风为了掩人耳目,就命铸剑工匠用余料混合其它金属,再铸造出十八把伪剑。这些伪剑在外观上跟三才镇武剑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它们内含兵主的余料,也拥有吸血的特性,只是相比之下要弱很多。而且知道此事的人并不多,亲眼见过三才镇武剑的人更是凤毛麟角,所以要瞒天过海绝非难事。

他把这三真十八假的宝剑分别埋葬在七个剑冢之内,每个剑冢的位置都极其隐藏,而且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准确位置。处理好剑冢一事后,李世民还是不太安心,于是就叫他推算一下大唐的国运,看自己的江山是否能留给子孙后代。他领命后就找上他的师傅袁天罡,一同为大唐推算国运。不推还好,一推上了瘾,一发不可收,竟推算到唐后中国两千多年的国运,直到袁天罡推他的背说:“天机不可再泄,还是回去休息吧!”这就是《推背图》第六十象所说的事情,《推背图》也是因为这一下推背而得名。

唐太宗死后,武则天就开始活跃于皇宫之中,随后更得势成为了天后。这时她就已经有“女主武王”之意,欲吞占李氏江山,可惜她屡次想称王都受到阻碍,总是棋差一着。她招来幕僚细想原因,其中有人提出也许与当年李淳风铸造的三把定国安邦剑有关,于是她就下令赶快找出这三把宝剑。然而,宝剑的下落只有李淳风才知道,但他此时已经仙游了,所以要找出宝剑的下落并不容易。

本来武则天在这个时候就可以登基称帝,可就是因为三才镇武剑的原因硬是拖延了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间,为了寻找这三把宝剑,她不知道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后来甚至下令制造铜匦(铜制的小箱子),置于洛阳宫城之前。史书说铜匦是用来接纳臣下表疏,并且能让任何人通过铜匦告密,但实际上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有关宝剑下落的情报。

虽然要在全国范围内找三把宝剑,有如大海捞针,但武则天毕竟是天命所归的女天子,在毁掉六个伪剑冢后,终究让她找到真正的剑冢,并且把其中一把宝剑“仁孝”折断。宝剑一断,三才镇武之效就消失了,武则天终于能登上王位,成为我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武则天成为皇帝之后,延续了李淳风当年的谎言,说三才镇武剑是定国安邦之物,遂收藏于宫中,直到唐灭之后才流落民间……

从沐师傅的叙述中,我发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就是其中一把宝剑被折断了,于是便追问他这把名叫“仁孝”的宝剑,如今身在何方?

“天晓得,除了市博物馆失窃的坤阖之外,自唐灭至今都没什么任何关于这三把宝剑的文献记载。”他说着笑了笑,又说:“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宗凶案中的凶器肯定就是只有半截的仁孝!”

根据死者身上的伤口判断,凶器应该是一把尖端不平整的匕首,如果仁孝正如他所言是一把断剑,那么极有可能就是本案的凶器。如此说来……我想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需要沐师傅给答案:“三才镇武剑是以活人性命来开光,每一把都背负着八十一条人命,那么是否会因为杀人太多而附有怨气,或者说……这三把古剑里会不会有‘鬼’!”

“哈哈哈……”沐师傅仰天大笑,好一会儿后才反问我一句:“你以为什么是‘鬼’?‘鬼’又是什么?”

他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我一时间也想不到该如何回答他。还好,伟哥阴阳怪气地替我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死了,阴魄不散就会变成鬼,一到晚上就会在人间随处飘荡,寻找替身……”他说着向喵喵做了个恶心的鬼脸,吓得喵喵尖叫着躲到蓁蓁身后。

“你也是这么想?”沐师傅笑着问我。虽然伟哥说得夸张了些,不过我的意思也是差不多,所以就向他点了下头。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八章 哈欠念力(下)

“我可不是这么想。”他惬意地伸了个腰,很夸张地仰天打了个哈欠,然后轻拍还在为他按摩的雪晴:“原小姐,谢了!让你按摩真舒服,希望你以后还会为我按摩。”雪晴没有答话,停下手来就一声不吭地退到墙角,从她脸上冷漠的表情,实在难以揣摸她的心意。

雪睛走开后,他就又打了个哈欠,然后才说:“人们常说的‘鬼’,只不过是一种幻想产物,就像神魔仙妖那样,是世人对未知事物的一种敬畏表现。不过,这并不是说世上没有‘鬼’的存在,只是‘鬼’的存在跟人们想像中的不一样。”

“那你以为鬼是什么?”我对这个话题很觉兴趣,因为我想他一定能给我一个与众不同的解释。

他不知道是否有点累,还是雪晴的按摩实在太舒服了,竟然又再打了一个哈欠。而且依然是那么夸张,像是怕我们没看见似的,缓缓地伸展双臂,嘴巴张得能放下我的拳头。他打完这个惬意的哈欠后才又再开口:“所谓的‘鬼’,其实是一种念力的表现。念力并非‘鬼’的专利,实事刚好相反,但凡拥有生命的事物,那怕是一只老鼠也拥有念力,当然与人相比,老鼠的念力要低得多。人在活着的时候才会拥有念力,正常来说,人死了念力就会随之消失。不过……”看来他真是的累了,说着说着又打起哈欠来,而且还一连打好几个,打完了又再继续说:“不过,如果人在濒死的一刻,大脑被某种强烈的负面情感所占据,譬如愤怒、悲伤、惊吓、恐惧、内疚,甚至是失望,那么这种负面情绪很可能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念力。这股念力在它的创造者死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也不会消失,甚至会影响到其它人,这就是所谓的‘鬼’。”

“或许,我举个例子,你们会容易点明白,哈……”他说着又打起哈欠来了,还是那么夸张。然而,他刚才打完哈欠,我马上就听见另一个哈欠声响起,原来喵喵也打哈欠了。我本来对他的解释很感兴趣,而且现在是早上,本应不会觉得困倦,但看见他哈欠连连,不知不觉间也感到些许睏意,于是就点了根烟提神。伟哥看见我点烟,也来跟我蹭烟抽,看样子他也好像有点睏意。

看见我们略现睏意,沐师傅狡黠地笑了笑继续说:“你们做刑警的,应该经常会听到有关交通黑点的传闻吧!某些路段特别容易发生交通意外,这除了地形等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念力!当司机遇到交通意外时,在那电光石火的一刹那,惊吓、恐惧、彷徨、痛苦……所以负面情绪都充斥于脑海之中,因此极有可能形成强大的念力。这种念力非常可怕,因为它会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凝聚于意外现场,并且影响到其他经过这个地方的人。”

刚被他说的事情挑起了好奇心,正兴致勃勃地仔细聆听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可是他突然又再打起了惬意的哈欠。我再次感到睏意袭来,原来的兴致一下子就消失了,便问他是不是觉得累了,如果想休息,可以迟些再跟我们说这个话题。

“没事,没事,我们继续……”他又再出狡黠的笑容继续说:“出事司机留下的念力,虽然非常可怕,但并不是像小说或者电影那样,半夜有只浑身鲜血的厉鬼满街跑那么夸张。这种念力对路人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它的可怕之处在于会引发更多的交通意外。

“有驾驶经验的人都知道,开车是一件很费神的事情,如果一个开了一整天车的司机,在身心疲倦的情况下驾车途经一处凝聚了念力的交通黑点,那么他极有可能会出意外。因为他在这个时候,精神处于疲倦状态,极容易受到念力的影响。当然,我所说的影响并不是说他会看到有只鬼在前方飞过,而是突然间感受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感觉。譬如,突然觉得背脊发凉,又或者无缘无故觉得很害怕。这些感觉会使他在刹那间走神,如果是在康庄大道,走神一会儿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在地势崎岖的交通黑点,这一刹那就足以取他性命。”

“这就是念力的可怕之处?”他所说的念力,虽然虚无飘渺,但似乎又是确有其事。

“这还不算,哈……”他又再打起哈欠来。

看着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哈欠,我越来越觉得困倦,不由自主地跟着他打了个哈欠。我一打哈欠,他就哈哈大笑:“哈哈……你终于都打哈欠了!”

我不明白他为何会取笑我打哈欠,如果打哈欠也值得取笑,那么他接连的打哈欠不是更加可笑吗?然而,他似乎另有想法,面对我疑惑的眼神,只是继续狡黠地笑着:“你有没有发觉,除了原小姐之外,你的同事们都打哈欠了,先是乐小姐,接着是小韦,然后就是李小姐,现在连你都打哈欠了。”

刚才只留意到他不住地打哈欠,他不说我还真没注意到其他人也有打哈欠,但仔细一想,又好像的确有这回事。不过,就算我们都打哈欠了,那又能说明什么?

我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他就笑道:“这证明了念力的可怕。”

“这跟念力又有什么关系呢?”蓁蓁不解问道。

他笑着回答:“刚才我跟你们解释了这么久,你们可能仍然会觉得念力是虚无飘渺的事物。但我现在跟你们说,其实我刚才不断打哈欠并不是因为我犯困,而是我在主动地向你们施加念力。所以,你们在一开始时虽然都很有精神,但在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施加念力后,就开始打起哈欠来了。”他翘起二郎腿,出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继续说:“念力其实是一种很常见的事物,把哈欠‘传染’给别人是念力其中一种常见的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有更多机会体现念力可怕之处,譬如一些运动员,我们经常会听到他们在训练时能做出很好的成绩,但到真正比赛时却只能成绩一般。大多数人以为是压力的原因,没错,的确是压力使他们不能达到最佳表现,但问题在于压力的来源。

“他们之所以会感到有压力,最主要的原因是来自观众,不管是现场的观众,还是电视机前的观众。在多不声数的观众当中,肯定会有人想某名运动员获得胜利,同时也会想其他参赛者失败。这些观众每一个人都是一股念力,无数念力会集在一起便会成为一股强大力量,当这股力量全压在运动员身上时,你们认为他那还会有好的表现吗?”

“那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在全世界观众的念力下,不就全都没有好表现吗?”蓁蓁这个问题也是我心中所想。

“这就是原小姐没有打哈欠的原因。”他得意洋洋地笑着解释:“念力可以是矛,也可以是盾,当持矛的一方念力强大时,盾就会被刺破;而当持盾一方念力强大时,矛就会折断。”

听过他的解释后,我对念力的存在已经没有多少怀疑,但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说念力能维持一段很长的时间,到底能维持多久?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九章 真相初露(上)

“‘鬼’是活人在死前一刻所留下的念力,也就是说‘鬼’是来源于活人,而并非世人所理解的那样,人在死后才会变成‘鬼’。其实所有活人都拥有念力,不过活人的念力是不稳定的,会随着人的情绪变化而改变。‘鬼’的形成是源自人在死前一刻的负面情绪,所凝聚的念力相对稳定,这就是其可怕之处。倘若活人能够意志坚定,那么也能凝聚到强大的念力,只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说白了,‘鬼’只是念力的一种表现,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会造成可怕的后果,但若以平常心看待其实并不可怕,最起码于我而言原小姐的****要比‘鬼’可怕得多。如果硬是要说世间上真的有‘鬼’,那么所有活人都是‘鬼’!”沐师傅用这段话来总结他对“鬼”的解释。

我对他的解释并没有太多怀疑,因为他已经用打哈欠来证明了念力的存在,所以我想不到怀疑他的理由。不过,我心中还有个疑问需要他给我答案,于是便问道:“你刚才说念力能存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到底能存在多久?一个月、一年、十年,还是一百年?”

“你这个问题问得好。”他面微笑从容作答:“念力分很多种,有的只能维持一瞬间,就像我刚才所说由众多观众所凝聚的念力。有的能维持几年,甚至几十年,例如人在死前所留下的念力。”

听到这个答案,我心中大感失望,不过我还是怀着一丝幻想,再问他一次:“那有没有一种念力能维持上千年的。”

“有!”他给予我精神一振的回答,并于随后作出解释:“念力有多种表现方式,如果是物件作为媒介的话,那么在这件物件被销毁之前,念力也不会轻易消失。常见的例子就是文字或者画像,虽然年代久远会使凝聚于这些物件上的念力减弱,但并不会消失。那怕是经历了一百年,甚至几百年,只要物件仍然存在,凝聚于物件上的念力就不会消失。”

“那凝聚于三才镇武剑上的念力,现在还会存在吗?”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一定仍然存在!”他给予这个我肯定的答案后,狡黠地笑了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当年李淳风之所以要用八十一名穷凶极恶的死囚的性命来开光,就是想以愤怒、怨恨等负面情绪来凝聚强大的念力,并用以暴易暴的方式来压制武则天的王者之气。为了能把武则天登基的时间尽量推迟,他想尽办法让凝聚于宝剑中的念力维持得更持久。虽然经历了千百年的岁月,而且仁孝在武则天登基之前就已经补折断,因而威力大减,但我相信它余威犹存。如果它落在原小姐手上,也许不有什么问题,但倘若落在意志不坚的人手上……”他说着往伟哥和喵喵瞥了一眼,又继续说:“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落在意志不坚的人手上会怎么样?”蓁蓁面寒色。

沐师傅突然收起了笑容,严肃地说:“三才镇武剑是以愤怒、怨恨等负面情绪来凝聚念力,如果落在意志不坚的人手上,那么此人必定会因为受到念力的影响,而引发出内心的阴暗面,从而产生愤怒、厌世、嗜杀等情绪。最严重的后果是,他会因为压抑不住内心的嗜杀情绪而随意地杀人。”

“啊!”蓁蓁突然叫了一声,似乎是想到些什么,急忙跟我说:“你记得那个经常在学院里溜达的跛脚欧吉桑吗?”

我笑着回答:“你也想到了,他很可能就是凶手……”随后,我就把自己的推测说出来:“这个欧吉桑很可能是个寻宝者,他通过某种途径获悉断成两截的仁孝被埋藏在理南学院之内,所以就整天在学院里溜达,寻找这把价值连城的古剑。他很可能已经找到了仁孝的其中一截,并带着这半截古剑,继续在学院里寻找另外半截。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因为受到凝聚于仁孝剑身上的念力影响,心生愤怒、厌世、嗜杀等负面情绪,他因为压抑不住这些负面情绪,所以就将无辜的死者杀害。”

“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把那个欧吉桑抓回来!”蓁蓁说着就抓住我的手,想拉我走。

虽然现在已经几乎能肯定欧吉桑就是凶手,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沐师傅,于是让蓁蓁稍等一下,向他询问:“你为何对三才镇武剑的事情知道得这么清楚?雪儿这蛀书虫几乎看遍了所有相关的正史及野史,但她所以知道还是远不及你。”

“哈哈!我想我也是时候走了,以后有麻烦尽管找我,说不定我能帮上忙。不过,我可不是义务帮忙哦,要我帮忙得劳烦原小姐再给我按摩才行。哈哈……”沐师傅边打哈哈边往门外走,显然是想回避我的问题。虽然我对他为何会知道这些事情感到很好奇,但他既然不愿意说出来,自然有他的原因,我当然也不会失礼地继续追问,毕竟以后还有很多事情会需要他帮忙。

因为出门前被老大叫去处理另一宗案子,所以我和蓁蓁来到理南学院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间了,于是我们就叫上见华一起吃饭。跟见华在餐厅里吃饭时,我发觉她有点心不在焉,经常把手机掏出来查看,于是就问她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她不无担忧的说:“小菁不知道那里去了,今天整天都没有去上课,打她手机又没能打通,发短信也没回。”

“她平时不也是经常翘课去玩吗?她这种人会照顾自己的,没什么好担心的。”蓁蓁安慰道。

“你们误会她了,她其实不是你们想象中那么坏,之前她的成绩比我好多了……”见华显然已经无心用膳,把筷子放下轻声叹息,徐徐向我们讲述有关小菁的事情——

卷十 执念之剑 第九章 真相初露(下)

小菁家里很穷,她的父母是农民,没什么文化,又只有她这个女儿,所以就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她也明白自己不多念书,以后就只能像父母那样靠种田养猪为生,又或者像她的小学同学那样,到小工厂里出卖劳力换取微薄的收入。如果只是照顾自己,这样或许还勉强凑合,但她的父母不但没有社保,就连医保、养老保什么保都也没有。而且他们也没有积蓄,到了不能再下田干活的时候,就连一日两餐也成问题。为了能让父母有一个安逸的晚年,她很努力念书,希望将来至少能在经济上照顾父母。

她中学时成绩很好,高考的成绩达到一本线,并且收到重点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可是她的父母根本没有钱给她交学费。本以为大学的梦想要幻灭了,她这辈子极其量只能像她那些初中还没念完的同学那样,到小工厂里打工,节衣缩食地把微薄的收入寄回家里,让父母的生活稍微好过一点。

也许,是上天可怜她吧,就在她已经准备好行李,打算跟同乡外出打工时,突然收到理南学院寄来的录取通知书。理南学院是新校,每年都会招收一些成绩优异的新生,不但可以减免学费,而且还给这些新生发奖学金。而这封录取通知书除了通知她,已经被学院录取之外,还说她是其中一位奖学金的受惠者。

她就是因为获得奖学金才能入读大学,虽然理南学院没什么名气,但好歹也是大学,只要努力学习,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她刚来到学院的时候,的确很用功念书,每次临考她都能拿第一。不过,自从上个学期末发生了那件事开始,她就没心思念书了,整天都出去玩。成绩从原来的全班第一,渐渐划落到中下游……

“是什么事使她变成现在这样呢?”蓁蓁好奇地问。

见华轻轻摇头:“这个不能说。”

“为什么不能说,告诉我嘛!”蓁蓁求知欲还蛮强的,实然拉着见华的手,仿佛得不到答案就不肯放手似的。

“真的不能说,我答应过小菁,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见华面有难色。

“我又不会到处乱说,你就告诉我吧!”蓁蓁摆出一副不肯罢休的架势。

见华只好向我求救:“申羽哥……”

“蓁蓁,你就放过她吧!她可学十足她哥的脾气,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就算你给她用上十大酷刑,她也不会告诉你的。”虽然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事使小菁自甘堕落,但我很清楚见华的性格,她答应过小菁不跟任何人说这件事,她就一定不会说。所以,我不会做徒劳无功的事情。

蓁蓁知道见华不会满足她的好奇心之后,十分漏气,把头扭到一边一声不吭。见华大概以为她生气了,连忙去哄她:“蓁蓁姐,你别生气嘛,我真的答应了小菁不能说。你别生气嘛……”

她被见华哄了一会儿后,突然哧的一声笑出来:“骗你的啦,我才没有生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嘛。”

见华知道她没有生气后,马上笑逐颜开地跟她黏在一块,并问道:“蓁蓁姐,那你的原则又是什么呢?”

“我啊,当然是维持公义,警恶惩奸了。我之所以要当警察,就是为了把所有坏人都抓住,尤其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大色狼!”她说着瞥了我一眼,似乎是在含沙射影。

饭后,我跟蓁蓁就开始在学院里找那个可疑的跛脚欧吉桑。之前没想找他的时候,老是看见他在学院里面溜达,可现在想要找他却没看见他的踪影。“他该不会是已经找到了另一截古剑了吧?”这句话是蓁蓁在快十一点的时候说的,希望不会真的被她的乌鸦嘴说中。

翻遍整个学院后,我们再次来到宁静的小湖旁,本以为又有机会可以跟蓁蓁拉近距离,没想到竟然又有人坏我好事了。正当我想温柔地搂住蓁蓁的小蛮腰时,她突然停下脚步,小声地跟我说:“你听见没有?”

“听见什么?”虽然我的听力不错,但此刻我的全部心思只集中在蓁蓁身上,并没有发现特别的声音。

“你仔细听听,好像有人在吵架。”她说罢就闭上又目认真聆听。

我也学她那样闭着眼睛,聆听周围的微细声音。深夜的小湖旁非常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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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墨色错落 周三 六月 02, 2010 5:56 pm

我也学她那样闭着眼睛,聆听周围的微细声音。深夜的小湖旁非常宁静,只能偶尔听见一两声虫鸣,但当我仔细聆听后却发现的确像她所说的那样,好像有人在附近吵架。争吵的地点也许跟我们的位置有点距离,虽然能感受到言语中的激昂语气,但却声音非常微细。不过,认真分辨后,还是能听出争吵的双方是一男一女。

男女吵架,最常见的就是发生在情侣身上,而且这里在学院范围之内,听见这种吵架声本是很平常的事情,并没有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然而,蓁蓁却说:“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吵架声很可疑,我们过去看看。”

要是平时我肯定不会搭理她,不过于这夜阑人静的时候,在这偏僻的小湖旁出现的男女,肯定不会是来温习功课吧,现在过去说不定能大饱眼福。欣赏“人体艺术”还是次要,重要的是看过后,在这种“浪漫”氛围下,绝对是个下手的好机会。所以,我就假装不耐烦地跟她循声寻找那对可能在野合过程起了争执的男女。

在湖边的草丛旁有一片小树林,虽然不大但因为附近没有路灯,所以让人觉得十分阴森。吵架声就是从这片小树林里传出来的。我跟蓁蓁蹑手蹑脚地走向小树林,走得越近吵架声就越清楚,而且越听越觉得女生的声音似曾相识。难道,是我认识的人?在这学院里,我只认识见华而已。

我带着疑问跟蓁蓁走进小树林,这里没有路灯,朦胧的月色也被树上的枝叶阻挡,所以相当昏暗。在这昏暗的树林中有一对男女相对而立,虽然我没能看清楚他们的相貌,但还能看见他们并非我想像中那样没穿衣服,而是穿戴整齐。正当我为此而感到失望之际,就听见一把男人的声音,以愤怒的语气咆哮:“你别跟我装蒜了,所有事情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神器就在你手上!”

“你神经病,我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女生的回应也是怒气冲冲。

男人所说的神器到底是什么回事呢?难道就是断剑仁孝?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章 诡秘往事(上)

跟蓁蓁再次到理南学院溜达,不过这一次我们不再是守株待兔,而是主动出击,寻觅那个可疑的跛脚欧吉桑。可是,我们没想要找他的时候,他老是在我们眼前晃来荡去,现在想找他却找了半天也不见人影。蓁蓁说他可能已经找到了另一截古剑,所以才没有再在学院里出现。虽然我并不愿意相信她的猜测,但这个可能性还真不少。

所以,当我们来湖边时,我已经没有再想那个跛子了,心里只是琢磨着怎么跟蓁蓁拉近距离。然而,正当我准备开始行动时,却被一阵从不远处的小树林里传来的吵架声搞砸了。蓁蓁说她直觉觉得这吵架声有可疑,虽然我并不这么以为,但还是跟她一起蹑手蹑脚地走向小树林。

在昏暗的小树林里,我看见一男一女在对峙,男的冲对方怒吼:“你别跟我装蒜了,所有事情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神器就在你手上!”虽然没能看清楚相貌,但从声音判断,这男人应该是个上了年纪的中年人。

他所说的神器该不会就是本案的凶器――断剑仁孝吧?或者我们继续听下去会有意外收获。

“你神经病,我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女生怒气冲冲地作出回应。

“你不用否认了,我知道所有人都是你杀的!”男生上前抓住对方的手。

女生使劲地把他的手甩开,怒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儿子的事也不关我事,我也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说罢转身就走。

“我们走着瞧,我一定有办法让你把神器拿出来的。”男人冲着远去的背影大吼后,就准备离开小树林,而且还是向我们这儿走过来。从他一拐一拐的步姿,我马上就能肯定他就是我们找了老半天的欧吉桑!

蓁蓁大概也已经认出他了,一个箭步扑上前把他抓住,并把他的手往后拐将他制服。他一面惊惶地大叫:“干嘛了?干嘛了?想求财吗?我把钱都给你就是了,别伤害我!”

蓁蓁的举动还真不是一般的鲁莽,欧吉桑肯定是把她当成打劫的。我只好立刻上前出示警员证,并表明身份:“我们是警察,我们怀疑你跟近期发生的案子有关,现在要带你回警局接受调查。”

“你们想要钱,我给就是了,只要不打我就行了。我的钱包就在裤袋里,你们自己来掏,钱都可以给你们,但证件要还我。拿完钱就快点放了我吧,我不会报警的,只求你们不要伤害我,我的手快被扭断了……”他以求饶的神色看着我,敢情把我们当作假扮警察的劫匪了。这也难怪他的,这里光线昏暗,他根本没能分辨出警员证跟银行卡有什么区别。就算他能看清楚,蓁蓁这架势也足以让人深信我们是劫匪,而不是警察。

我也懒跟他解释太多,因为现在要解释也不见得能说得清楚,所以我用了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他带到警局。

回到警局之后,他终于相信我们是警察,而不是想打劫他的劫匪,惊惶的脸容也随之变成迷茫,并连连询问我们带他回来干嘛?我没有马上回答他,而是先问他的名字及年龄。

“我叫吴宇,今年四十七岁。”他刚回答完我的问题,马上又再追问:“我又没有犯事,你们到底抓我回来干嘛啊?”

“我们为什么抓住你,你自己心中有数,你最好老老实实地给我们交代一切!”蓁蓁狠狠地瞪着他,吓得他缩成一团怯弱地说:“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我也没犯过事……”

蓁蓁使劲地拍了一下桌子,冲他怒吼:“那你整天在理南学院溜达干嘛!”

“我、我到那里找人。”他的双眼没有焦点,并且刻意回避我们的目光,显然是心中有鬼,不妨让蓁蓁继续吓唬一下他。虽然我并不指望蓁蓁能从他口中套取到一些关键性的线索,但人在慌乱的情况下是最容易出错的。等蓁蓁把他吓慌了,我再向他套取线索就省力多了。

“你到学院里找什么人!”蓁蓁又再冲他大吼。

“找、找……”他没能说出找谁,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后却反问蓁蓁:“你们到底抓住我回来干嘛啊?”

“理南学院最近发了多宗凶案,我们怀疑你就是凶手。”蓁蓁凶巴巴地瞪着他,而他则目瞪口呆地看着蓁蓁,呆了一会才慌忙地分辩:“你们搞错了,我不是凶手,不是我,不是我。要我杀一个人我也不敢,更何况是五个……”

他终于说漏嘴了,我就是等这一刻,冷漠地跟他说:“你怎么知道是五个,这宗案子校方及派出所封锁了消息,外人不可能知道。除非……”我指着他,加重了语气:“除非你就是凶手!”

虽然我指出了他的漏洞,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我意料中的惊慌,反正露出悲伤的神色,心情沉重地说:“你们真的搞错了,我儿子也是其中一名遇害者,我怎么可能是凶手呢?”

“什么?”我跟蓁蓁一同叫起来,随即向他询问:“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吴浩,就是第一名遇害者,他遇害的时候,我还在加拿大。我移民到加拿大已经很多年了,这是我的枫叶卡……”他从钱包中取出一张印有枫叶卡图案的身份证,上面有他的相片及名字的拼音。

这张枫叶卡做工挺仔细的,质量不比我国的二代身份证差。虽然看上去不像是假证,但现在的假证做得也挺专业的,而且我也不会分辨枫叶卡的真伪。他似乎发现我对他的枫叶卡有所怀疑,马上就把一本中国护照掏出来递给我。护照的真伪我还能分辨,这本护照是真的,而且上面的出入境记录显示,他的确是在吴浩遇害之后才入境。也就是说,他不可能是凶手,最起码他不会是杀死吴浩的凶手。

我正因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感到迷茫之际,蓁蓁突然小声地问了我一个很弱智的问题:“他怎么有加拿大的身份证,又有中国的护照?”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章 诡秘往事(下)

为免她丢人现眼,我把她拉到一旁才跟她解释:“中国虽然不承认双国籍,但加拿大承认。所以他移民到加拿大后,加拿大zf不会强逼他取消原来的国籍。”她似懂非懂地点了下头后就没有再说话了。

我没再理会蓁蓁,回过头来以安慰的语气跟刚失去儿子的吴宇说:“对于你儿子的死,我们深表遗憾。不过,我们还是需要知道,你为何会整天在理南学院里走动。还有刚才跟你在树林跟什么人起争执,你跟她有什么过节,你所说的神器又是什么回事?”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如果你有时间听我唠叨,我可以慢慢告诉你……”随后,他就向我讲述他那段带有诡秘色彩的过去——

我本来就住在理南学院附近的一个小县区,年轻时在县里的医院做了几年保安。我在医院里跟一位叫张采的护士特别谈得来,后来我们就结婚了。

根据当地的政策,我们只能生一个孩子,我们农村人有那个不想有个儿子继后香灯呢?我也不能例外,如果能多生几个倒没所谓,但只能生一个,当然就一定得生个儿子了。阿采的想法也跟我一样,一定要为我生个儿子,所以我们从一结婚就已经开始为生儿子作打算了。

虽然怀上的是男是女,我们不能决定,但我们能决定是否生下来。还好,我们是在医院里工作,等阿采怀上三、四个月的时候,找熟人照个B超就能知道是男还是女。如果是男的当然就最好了,就算是女的也不要紧,流掉后等上半年,待阿采的身体恢复过来再怀一胎就是了。

我们当时都在医院里做事,本以为找熟人照个B超并不难,大不了就是塞个红包。可是当阿采怀上三个多月的时候,上面突然有文件下来,规定B超室的医生如果给别人鉴定胎儿的性别,就要立刻下岗,而且举报违规的医生还会有奖励。文件一下来,B超室的医生都不敢再给别人鉴定胎儿是男是女,我给他们塞红包,他们谁也不敢要,大概是怕我会举报他们。后来好说歹说,终于有一个平时跟我比较聊得来的医生点了头,答应偷偷为阿采照B超。当然为了让他帮这个忙,我可给他塞了不少钱。

照过B超后,发现阿采怀的原来是个女儿,我们只好又去求人偷偷把胎儿流掉。过了半年后,阿采又怀上了,可是又是个女儿,直到第三次才怀上个儿子。这一胎就是我们唯一的儿子小浩。为了能生个儿子,我们可没少花钱,不过花钱倒是次要,东奔西走地去求人才是最辛苦的事情。

经历这件事之后,我突然有个想法。我们两夫妻都在医院里做事,让人帮忙辨别胎儿是男还是女也得大费周章,那外面的人不就更难了。而且,现在所有人都是只能生一胎,每天想给B超室那几个医生塞红包的人多得要排队。如果我能帮这些人做B超,那还用愁他们不把钱给我口袋里送。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就托人找门路,买了一台从市里的医院淘汰下来的二手B超机。别看我当时买的是一台老掉牙的旧款B超机,为了这台机子,我可向亲戚借了不少钱,而且也找了不少人,拉了不少关系才买到。

小浩还没出生的时候,我就已经到处拉关系了,可到我把B超机弄到手的时候,他都已经一岁多了。我把他交给父母照顾,然后跟阿采在家里给别人照B超。本来,我们是偷偷摸摸地做这事,只在下班的时候才给熟人照B超。后来,熟人又介绍熟人过来,渐渐地来找我们的人就越来越多了。而且我们照几次B超就能顶医院里的一个月工资,所以我们就干脆把医院的工作辞掉,专心在家给别人照B超。

照B超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我们只要能看到胎儿的生殖器就能知道是男还是女,随便找个人也能做得来。不用像医院里的医生那样,因为要找出病因,所以需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这活儿虽然简单,但却非常赚钱,因为当时县里除了医院就只有我们才能照B超。医院里的医生因为怕被人举报,所以不敢收陌生人的红包,我们就不一样,虽然开始时还只是通过熟人介绍,但到了后来就来者不拒。

虽然光给孕妇照B超也能让我们赚钱很多钱,不过人总是贪婪的,我们也不例外,肯定会想赚到更多的钱。很多孕妇发现自己怀上的是女儿后,就会想办法流掉,可是当时要流掉胎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像照B超那样到处得求人送红包。阿采是卫校毕业的,引产对她来说是种简单的活儿,所以我们干脆把这活儿也包揽。

要是连人流也做上,就算是开黑诊所了,我家虽然有地方,但我可不想在家里做这种生意。于是我就在外面租了间出租房,而且还专门挑位置比较隐蔽的,因为这样就不容易被卫生部门发现。我们的顾客大多都是朋友介绍的,就算开到山沟里不愁没人找上门,所以地点有多隐蔽也没关系。

至于做人流的工具,并不需要像B超机那样大费周章,直接到医药公司买回来就是。医药公司的管理不像医院那么严格,只要你手上有钱,想买什么都能买得到。那怕是安定之类的非处方药,甚至是引产用的吸引器,只要你肯付钱,打单的人问也不问就会把单子打出来,让你到仓库找仓管员提货就是了。

把工具都准备好后,我和阿采就分工合作,我负责照B超,她就在隔壁的房间做人流。我们开了这间黑诊所之后,生意明显比之前好多了,经常忙得连停下来吃饭的时间也没有。不过这也值得,你别看我们只不过是开着间连招牌也没有的黑诊所,一个月起码也能赚个十万八万。几年下来,我们的银行存款就超过七位数。可是,钱虽然赚不了不少,但是自从我们做了这门生意后,家里老是出事,尤其是我们的儿子小浩。

小浩在一岁之前,身体一直很好,从没生过病。可是自从我们做了这门生意,他的身体就开始出问题了,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发烧,怎么打针吃药都没有效果,非得熬上三五天才会莫名其妙地好过来。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我们遇到一位名叫叶真的高人之前都是这样……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一章 远走他乡(上)

把可疑的跛脚欧巴桑抓回警局审问,发现他竟然是其中一名死者吴浩的父亲吴宇。\\当我们询问他为何整天在理南学院走动,以及与谁在树林里争执时,他竟然向我们讲述他的往事――

遇到一位名叫叶真的高人之前,我家里老是出事,不但倒霉的事情接踵而来,而且我们还经常生病。更要命的是,我们的病都是莫名其妙的,怎么打针吃药都治不好,但过了几天却会不治而愈。尤其是我们的儿子小浩,他老是发烧,经常是接连打几天点滴都没有效果,但再过几天又会无缘无故地退烧。

我们两夫妻倒是还能熬得住,可是小浩当时还小,那能受得了呢?我们都很害怕这个得来不易的儿子会夭折,所以想尽所有办法也要把他保住。附近有什么儿科专家教授,反正能叫上名的,我们都带他去看过遍了,但大部分医生都说他只是身体孱弱了一些,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阿采自己也是个护士,虽然没有医生懂得那么多,但多少也知道一二。她也有跟我说过,小浩的身体不像出了问题,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老是会发烧。听她这么说,我就怀疑我们一家是不是中邪了。其实,我们一家三口的情况都很相似,我跟阿采经常会遇到一些倒霉的事情,偶尔还会有些莫名其妙的病痛,而小浩则经常无缘无故地发烧。

我想我们家可能是撞到些不干净的东西,于是就到处找跳大神之类的灵媒帮忙。为了这事,我们花了不少冤枉钱,可是问题始终都没有得到解决,家里还是经常出事,小浩还是隔三差五就会发烧。\\

有一次,小浩发烧烧得特别厉害,都快四十度了,跑了四、五间医院,打了一个星期点滴也没能退烧,我想这次他肯定是熬不过去了。阿采也好不到那里,无缘无故地从楼梯上摔下来,把骨头给摔断了。而我也是经常犯头痛,每次发作都是痛得想死,打针吃药一点效果都没有。

我当时觉得,这世上最让痛苦的就是不知道因由的病痛,而最让人心烦意乱的就是家人生病。当这两种事情同时发生,而且还持续了好些日子的时候,那简直就是一种最残酷的折磨。

就在我为此感到万念俱灰的时候,有一位风尘仆仆的老人突然来到我家门前。我本以为他只不过是个讨饭的,就随便塞他几块钱打发他走。可是,他并没有接过我的钱,反而跟我说:“我是来帮你的,你近几年是否厄运连连?”

我当时很奇怪,我又不认识他,他为什么会说来帮我呢?而且他怎么还知道我家里经常出事?如果是在之前,我肯定会想他一定是个骗子,从别人口中知道我家的情况后,就想来找我骗钱。不过,当时小浩的高烧一直没能退下来,都已经快要不行了,我们几乎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所以什么也没想就请了他进屋。还好,我当时没有把他赶走,要不然小浩的性命肯定不能保下来了。

我把他请进屋后,我就跟他说明了我们家的情况,还告诉他小浩快要不行了。

“你们夫妇作孽太深,祸及儿女了……”他掐了一会指头后告诉我,我们一家之所以会老是出事,是因为我们这几年经常为别人做人流,作孽太深以致受孽债所困。

他跟我说,凡为善而人知之,则为阳善。为善而人不知,则为阴德。阳善享世名,阴德天报之。堕胎是极损阴德的的事情,不管是胎儿的父母,还是施行手术的医者,都会大损阴德。损阴德虽然不像损阳善那样立竿见影,但上天自会降下报应,只是早晚的差别而已。

胎儿降生本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倘若因为人为阻碍而未能降临人世就会产生怨气,称之为“婴怨”。婴怨不但会困扰胎儿的父母,还会滋扰施行手术的医者。一般而言,若怨气不重,不论是父母或医者都会得到“日感轻疾、夜做噩梦”的报应。婴怨虽然不会自行消退,但只要多为善举弥补阴德,自会不治而愈。可是,你们这几年来每天都在为别人施行手术,每天都在自损阴德,以致婴怨积累,已经到了无法化解的地步,当然会招来厄运连连,百疾缠身也不足为奇,没损性命已经是万幸了。

听他这么说,我魂儿都被吓得飞出来了,连忙问他有什么方法能化解。他说婴怨太深无法化解,只能用以暴易暴、以邪镇邪的方式镇压。他给我画了一道灵符,说是能镇压婴怨。不过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只能镇压一个月,之后就得更换一道新的灵符。要把怨气长久地镇压住,必需寻找一把杀孽深重,并且附有大凶之魂的上古神器,以神器的霸气强行把婴怨压下去,使其不能再骚扰我们一家。

他让我把那些流出来的死胎全部烧成灰,装到一个用来装先人骸骨的宝塔里。这些死胎其实是可以卖钱,而且价钱也不低,不过为了小浩,我当然不会在意这点钱。把死胎烧掉装好后,他就念经作法,往宝塔里装了一些人形的纸符,说是用来代替之前被我卖掉的死胎。之后就用灵符把宝塔的盖子封好了。

他把宝塔封好后,我马上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直困扰我的头痛突然减轻了不少。不过,小浩的高烧还没能退下来,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还有什么做漏了?他叫我先别紧张,凡事都有一个过程,说着就从包袱里取出几根白色的植物根茎,点燃后就走到小浩床前。我问他那是什么,他说是灯芯草。

我本以为他只是像那些神婆那样,只是拿这几根灯芯草在小浩身上绕两圈,但他竟然拿这几根冒着火的灯芯草,逐根往小浩脸上不同的位置点上去!

小浩被灼得嚎啕大哭,我和阿采也吓了一大跳。不过,小浩哭了一会儿后就安静下来了,面色也比之前好看了一些。我摸了下他的额头,虽然还在发烧,但明显没有之前那么烫,大概过了个把小时之后,烧就全退了。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一章 远走他乡(下)

小浩退烧之后,我就想答谢这位帮忙我们的老人,而这时候我才想起我连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跟他一阵寒暄之后,我才知道他名叫叶真,是一名四处云游的术士。他说我上辈子有恩于他,所以他才会帮我,而且不收分文。

虽然他答应每个月都会帮我换灵符,但我真的被吓怕了,要是他遇到什么事情来晚了,我们一家又会被婴怨弄得鸡犬不宁。我和阿采倒是还能撑一会儿,但小浩可撑不了,要是又再高烧不退,难保不会出大问题。所以,我就脆下来哀求他帮忙,尽快找一件神器来镇压婴怨。

他对我摇头叹息:“神器乃可遇不可求之物,我只能尽力而为,至于能否寻获得看缘分……”随后,他一再劝说我以后不要再为别人做人流,因为这样会使婴怨越积越深,假以时日单凭灵符的力量恐怕镇压不住。

他刚把小浩从鬼门关里拉回来,要是别的事情我肯定会对他言听计从,但这可是我全家吃饭的生意,那能说不做就不做呢?所以,我表面上答应他不再给别人做人流,但他离开后,我们还是照样做这种数钱数到手软的生意。人就是这么奇怪,当自己及家人受病痛困扰时,总想着钱再多也不及身体康健,甚至为了治病不惜散尽家财。可是,当身体好起来的时候,又想要赚很多很多的钱。

叶真大师没有食言,每个月都会来我家一趟,给那个装着死胎骨灰的宝塔更换灵符。他每次到来都会问我诊所的事情,问我还有没有给别人做人流。我怕跟他说实话,他就会不再帮我更换灵符,所以我一直都是跟他说没再做人流,只是给别人照B超。他对我很信任,没怎么怀疑过我,只是语重心沉地跟我说:“种恶因得恶果,虽然你们没有直接施行手术,但为别人辨别胎儿的性别,最终还是扼杀新生命的降生。这样做也是有损阴德的,同样会为你一家招来厄运。”

后来,他帮我在家里挂了个八卦,还在窗户上贴了些纸符,说是能帮我们家抵挡怨气。说实话,现在回想起来,我感觉自已真的很对不起他。他这么帮我,这么信任我,但我不但没听他的话,而且还骗他。也许是报应吧,就在他快要找到神器的时候,我们家就出事了。

那一天,我跟阿采如常地给别人照B超做人流,一切就跟我们平时所做的没两样。不过很不幸,那次的人流手术出了问题,孕妇在手术过程中因为大出血死了。我们的诊所没有牌照,我们两夫妇也没有医生资格,要是闹到派出所肯定会惹到大麻烦。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以前在医院工作时也见过不少这种情况,大不了就是多赔点钱把这事私了,只要没闹到派出所去,就不会出大问题。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对方虽然没有到派出所闹,但结果却比这更糟糕。

那名孕妇的丈夫是个粗人,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死在我们的诊所后,没有打算抓我们到派出所,也没打算要我们赔钱。当然,他也不会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他要我们赔,但不是赔钱而是赔命。他带了一帮人冲进诊所,见东西就砸,见人就打。我的左脚就是那时候给他们打断的,阿采更是活活被他们打死了……

阿采死后没多久,叶真大师就再次来访,而且这次他还带来了一把只有半截残旧的古剑,这就是他寻找多时的神器。本来他为我带来能镇压婴怨的神器,我应该感到非常高兴,可是我实在高兴不起来,因为当时我的双眼已经被仇恨所蒙蔽。老婆刚刚被人打死了,自己的腿也被打断了,你们能想像我当时有多愤怒吗?要是我还能走动,必定带上两砍刀去找那帮人拼了。

我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叶真大师,问他有没办法能帮我报仇,我甚至口不择言地跟他说:“你不是说我上辈子有恩于你吗,现在就是你报因的好机会,你一定要帮我报仇!”

他听完我的话后就摇头叹息:“现在的恶果,其实是你们夫妇一手造成的,你要是还想迁怒于他人,只会为自己带来更多恶孽……”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场,错不在那帮凶徒,而是错在自己的贪婪。如果我听从他的劝告,不再给别人做人流就不会弄得家破人亡。

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终于意识到恶有恶报的道理,做损阴德的事情早晚会得到报应的。为了不让我跟阿采犯下的过错累及小浩,我不再想报仇的事,而是诚心诚意地请求叶真大师帮我镇压婴怨。他没有因为我对他的瞒骗而推却我的请求,而是一如既往地帮助我。

他让我把黑诊所里留下的死胎全部烧掉,然后就像之前那样把骨灰和凑数的纸人装进原来那个宝塔里。随后,给我喝了碗宁神茶,他帮我做了场法事,然后让我找个偏僻的地方把宝塔埋掉,并一再叮嘱我要把神器压在宝塔上面。

把所有事情都办妥后,他就跟我说:“这把残剑虽然其貌不扬,但实乃喋血无数的上古神器,具有凶邪霸道之灵性,乃大凶之物。常人占之,轻则性情暴戾,重则持剑滥杀无辜。不过,此剑虽为大凶之物,但亦有其大善之处。以其镇压婴怨,若不受外力阻碍至少能起百年之效。”

虽然他说如无意外,古剑起码能镇压婴怨一百年以上。不过,阿采的死可把我吓怕了,正所谓“不怕一万,最怕万一”,如果真的有什么意外,我害怕遭殃会是小浩。为了小浩的安全,我决定带着小浩搬到别到地方。反正阿采都已经死了,而我的父母有其他兄弟姐妹照顾,我走了也没太多牵挂。

我想反正是要走,不如走远一点,走得越远就越安全。当时我银行里有几百万的存款,足够以投资移民的方式移民到加拿大,于是我就带着小浩远走他乡……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二章 引蛇出洞(上)

“到了加拿大之后,我就开了间餐馆……”吴宇继续向我们诉说他的往事——

我念完初中后,就没有再念书了,没多少文化,连二十六个字母也不全认识,英语就只会说“虾佬”。我本以为到了加拿大之后,会因为不会英语而为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可是到步后我才发现原来一句英语也不会,对生活其实没有多大影响,不会粤语反而更麻烦。

我刚到那里的时候,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就向当地的华人移民服务机构求助。可是帮忙我的社工只会说粤语,我们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最后竟然要一个会说国粤语的当地西人帮我们做翻译,这事后来经常被我们当作笑话。

虽然到现在我还不太会说粤语,但基本上能听得明白,所以对生活的影响不大。不过,我虽然渐渐习惯了当地的生活,但小浩却一直都没能习惯,直到快上完中学还是老向我抱怨这不好那不好,尤其是经常说周围的人都对他很不友善。我还听他的班主任说,班里的同学都不太喜欢他。

老实说我觉得在加拿大,不管是华人还是西人都比国内要友善得多,最起码我的汽车在路上坏了,路过的司机肯定会下车问我要不要帮忙,那怕他正在赶时间。在国内这种事不是没有,但恐怕不多见。所以我想,不是别人对他不友善,而是他不懂得交际。阿采死得早,这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他的脾气我很清楚,我这当爸的也觉得他很不好相处,更何况是别人。

那边的学校跟国内不一样,不会只重视学生的成绩,反而更重视学生的家庭及成长。他的班主任专门找了几个人跟我一起谈过这事,其中竟然还有个心理专家。专家说他母亲早死,而我对他又过分溺爱,所以养成了他自私、自卑但又霸道的性格。还建议我尝试让他过独立的生活,不能让他过分依赖我,否则不利于他的成长。

西人做事的方式跟我们很不一样,我们总是想把儿女留在身边,但他们却喜欢让孩子自己照顾自己。虽然我很想把小浩留在身边,但是专家所说也有道理,我不可能让他一辈子待在我身边,因为我总有一天会老,总有一天会死掉。所以他上完中学后,我就想让他到其它省份升读大学。

可是,我当问他想到那里上大学时,他竟然说想回国内上大学,而且他选择的大学还是在我们家乡附近。开始的时候我是十分反对的,可是他却很坚持,说国外的人都不友善,一定要回国内上大学,不然就不上大学。我拗不过他就只好答应了,反正叶真大师说神器能镇压婴怨百年以上,而到现在才过了十来年,所以我想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唉……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这话说得没错,做了坏事终究是会有报应的,再怎么躲也躲不过。春节时小浩还回加拿大跟我一起过,当时他还生龙活虎地跟我在家门前铲雪,没想到才过了个把月,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具满身遍布伤痕的干瘪尸体……

从吴宇的叙述中,我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线索,但也有不少疑问。譬如校方对此事实行严密的消息封锁,其他四名死者的家长均尚未得知儿子的死信,为何远在加拿大的他却会这么快就知道?我就此对他表示质疑,他叹息道:“为了培养小浩的独立能力,我听从心理专家的建议,尽量不跟他联系。不过,虽然我们很少通电话,但并不代表我完全不知道他的情况。因为他是用我的附属卡,所以我能查到他的每一笔消费,我就是靠着这些消费记录来猜测他在国内的情况。当发现他三天也没用过附属卡时,我就给他打电话,打他租住的房子没人接听,打他手机也一直关机。我觉得很不对劲,就打学院的电话,向他班主任了解情况,可是对方却一再支吾其词。这时我意识到肯定是出事了,于是就马上坐飞机过来。没想到到步之后,我见到的只是他的尸体……”他的双眼隐隐泛起泪光。

“你终日在学院里是为了找出凶手,为儿子报仇?”我问。

他轻轻摇头:“我的确是在找凶手,不过我只是想为自己赎罪。”

“赎罪?为什么要赎罪呢?”蓁蓁好奇地问。

他苦笑着说:“可能你们不会相信,其实我真的没有想过要为小浩报仇,因为我心里明白,真正害死他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我这个父亲。都怪我当年财迷心窍种下了恶因,现在才致使他为我承受恶果,所以真正害死他的人是我。”

“这也不能怪你啊,你不用太过自责。”蓁蓁安慰道。

“不是,你们不明白当中的因果,小浩的确是被我害死的。”强忍的泪水终于从他那沧桑的双眼中涌出。

“凶手所用的凶器,就是你当年用来镇压婴怨的古剑?”我想我已经明白他所说的因果了。

他惊诧地看着我,徐徐点了下头:“没错,小浩就是被我埋下的神器杀死的。”

“你为何如此肯定?”我又问。

他无奈苦笑:“当年我埋下神器和宝塔时,理南学院还没兴建,而为了培养小浩的独立能力,我让他自己选择学校。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所选择的学校竟然就建在我埋藏宝塔的地方。报应,一切都是报应,苍天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曾经作孽的罪人……”

虽然他神情哀伤,但我必需向他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于是提出疑问:“虽然学院建在你埋藏古剑的地方,但这并不代表凶手就一定是用它来杀人,你凭什么认定凶器就是你埋藏的古剑呢?”

“就凭小浩干瘪的尸体……”他说完这句后,花了点时间来平复心情,然后才向我们讲述当中的因由——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二章 引蛇出洞(下)

叶真大师施法镇压婴怨时,跟我说必需用活人的鲜血才能激发神器的灵性。他本来打算用自己的血,不过他当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怕他会受不了,所以就提议用自己的血。他也知道自己力有不逮,就跟我说血不用太多,让剑身沾上一点就行了。我以为他的意思是用神器割开皮肤,使剑身沾上一点血,于是就把神器拿起准备割自己的手腕。可是,他突然很慌张地把神器抢过去,心有余悸地跟我说:“你差点就没命了。”

我见他如此紧张,便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向我解释道:“这神器并非寻常之物,不但带有魔性,而且沾血即活。刚才你若用它划破肌肤,不消片刻它就会把你全身的血液吸光,不留一滴。如此一来,你还能活吗?”听他把眼前这把其貌不扬的古剑说得如此神奇,我心里只是半信半疑,不过片刻之后我就完全相信了。

我听从他的吩咐,到厨房拿来了菜刀,划破手腕流出一碗鲜血交给他。他把鲜血倒在神器上,我本以为鲜血会沿着剑身流到地上,可是实际上鲜血在沾上剑身的那一刻就瞬间消失了,像是落在烧得快要融化的铁条上那样,一沾上剑身就立刻蒸发,根本没能流到地上去。

他跟我说,要是我刚才直接用神器割破手腕,我全身的血液瞬间就会被它吸光,马上变成一具干瘪的干尸……

“所以,你看见儿子的尸体后,马上就肯定他是被你当年埋下的神器杀害的?”他的叙述已经给我答案,我这只是想确认一下。

他点了下头:“没错,当我看见小浩的尸体时,我就知道他是被我害死的。而且,我还知道陆续会有人被神器杀死。”

“为何这么说?”我又问。

“当年叶真大师跟我说,神器具有魔性,如果使用不当是会使人迷失心智。开始时我还不太相信他的说法,但当他把我的鲜血倒在神器上时,我就完全相信了。因为在那一刻,突然有大量零碎的记忆片段在我脑海中涌现,我还莫名其妙感到烦躁和愤怒,甚至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他告诉我,血液能承载记忆,附在神器上那些恶灵的零碎记忆会使我性情大变,甚至占据我的思想。他在事前给我喝宁神茶,就是为了保住我的心智。”他顿了顿又继续说:“他还告诉我,神器的魔性极深,就算自身的血液没有落在神器之上,单是长期留在身边也很容易受其魔性操纵。所以,一路上他都得以灵符把神器的魔性封印,要不然还没到我家,他就会失去常性到处杀人。”

我想我已经明白这宗案子的来龙去脉了,吴宇当年所埋的古剑被凶手意外发现,凶手因为不知道古剑的厉害,所以被其操控并在学院里随意杀人。而吴宇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终日在学院里溜达,以求找出凶手。倘若事实果真如此,那么我就能猜到凶手是谁了,于是便问道:“跟你在树林里起争执的女生就是凶手?”

吴宇略感愕然地看着我,沉默片刻后用力地点了下头:“没错,就是她。经过这些日子的调查,我能肯定神器就在她手上,而且她已经被神器的魔性所操纵。”

“她是学院里的学生?叫什么名字?”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然而,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他竟然不肯给我答案:“我暂时不能告诉你们。”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将她绳之以法,还儿子一个公道吗?”蓁蓁突然激动地揪着他的衣领,把他从椅子上揪起来。

“想,当然想了!我不但要还小浩一个公道,而且还要为自己赎罪。”他的神情也很激动。

蓁蓁冲他大吼:“那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们,凶手是谁?”

“我不是不想告诉你们,只是暂时不能跟你们说。”他说着渐渐低下头来。

“你可知道,我们晚一刻抓到凶手,就有可能多一个受害者!难道你还想让她杀更多人,好等你的儿子在黄泉路上多几个伴儿?”蓁蓁用力地摇了他几下。

他猛然抬起头:“没有,我没有这么想。”

“那你为什么不能现在就告诉我们?”蓁蓁还是那么激动。

“我现在不能说,反正我现在不能说……”他再次低下头不断重复类似的话。

我们花了整晚时间也没能让吴宇说出凶手是谁,无奈之下只好放他离去,谁叫他拿有外国国籍,我们不可能长时间拘留他。不过这样也好,反正把他关起来也不见得会有什么线索,还不如来一招引蛇出洞,我就不怕他不会再次跟凶手见面。只要跟着他,早晚能抓到凶手。

跟蓁蓁整晚也没有合眼,早餐还没来得及吃就得跟在吴宇屁股后面跑,这可真是命苦啊!要不是雪晴得处理别的案子,我才不想干这份苦差,要知道跟踪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而且还是跟踪一个欧吉桑。我们跟了他老半天的时间,除了得知他住在理南学院附近的酒店外就没有别的发现,因为他一直呆在房间里似乎是在睡觉。长生天啊,我也很想睡觉,真想在他隔壁开个房间休息一会儿,可惜蓁蓁却强烈反对我这个提议:“谁知道你这大色狼会不会做出奇怪的事!”无奈之下,只好待在走廊的尽头等他出来。

吴宇一觉睡到中午才起床,我们悄悄跟着他后面,期间我不小心踢倒了一个垃圾桶,还好他似乎没有发现我们。他离开酒店后,走进一间便利店买香烟和火机,之前并没有发现他有抽烟的习惯,应该是因为心情烦乱所以才想抽烟吧!接着,他便向学院的方向走,在学院门外进了一间快餐店。

此时正值午饭时间,快餐店里有很多学生就餐,但总算还有几个空位。不过很奇怪,明明还有别的位置可以选择,可他却偏偏要坐到洗手间旁边的位置上。因为店里人山人海,他并不容易发现我们,而且我们连早餐也没吃,所以就干脆悄悄地混进去,找了个能监视他的位置,边盯着他边吃饭。

他吃完饭后上了趟洗手间,然后就坐在原来位置上似乎是在等人。我发现他从厕所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根已经点上的香烟,但是他坐下来后却一口也没有抽过,只是不时瞄上几眼。我觉得他这个举动很可疑,但一时间又想不到有那里不对劲。

正当我琢磨着当中的玄机时,洗手间里突然传出一阵慌乱的惊叫,一名全身湿漉漉的男学生随即从里面冲出来破口大骂。他的朋友都走过来问他发现了什么事,他说男洗手间里消防喷淋头无缘无故地喷水出来,使他全身都湿透了。说着还掏出手机、MP3等物查看,发现都因为沾水而失灵,当即大呼经理过来。

快餐店的经理刚走过来了解情况,就被这群男生围起来要求赔偿。经理没有立刻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一起起哄使场面乱作一团,还引来了其他客人的围观。扰攘多时后,一额汗水的经理终于把这帮学生摆平,其他客人也就各自散去。然而在这曲终人散之时,我却发现吴宇不见了,他大概是趁刚才混乱的时候的偷偷溜走了。

难道,他知道我们在跟踪他,故意甩掉我们?他为何要甩掉我们呢?他刚才奇怪的举动跟消防喷淋头失灵又是否有关系呢?

我们这招引蛇出洞似乎没把蛇引出来,反而让蛇头跑了。我开始怀疑吴宇是否真的是想为自己犯下的过错赎罪,或许他才是真正的凶手。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三章 生日礼物(上)

跟蓁蓁冲出快餐店门外,放眼四望连吴宇的影子也没看见,他肯定是有预谋地甩掉我们。大概是我刚才在酒店踢倒垃圾桶时被他发现了,虽然那时他装作若无其事,但从他一连串怪异的举动看来,当时他就已经开始盘算怎么样甩掉我们。

我把心中所想告诉蓁蓁,可她却以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他是神仙吗?怎么可能预知洗手间的喷淋头会无缘无故地喷水出来?”

“我们回去看看或许会有发现,反正现在也不知道他跑那里去了。”说罢我就跟她一同返回快餐店。

我们进入男洗手间时,喷淋头已经没有喷水,但地板湿漉漉的,有一名店员正在拖地。他说洗手间要清理一下,暂时不能使用,叫我先到外面等待,还疑惑地看着蓁蓁,大概是在想怎么会有个女的跑进来。当我向他出示警员证,并表示我们是来调查的,他就没有再多言(语)继续拖地,只是不时偷瞄我们两眼,大概是在想怎么喷淋头失灵也会有警察来调查吧!

洗手间里其中一格的积水特别多,我想失灵的喷淋头就在这一格。果然当我把视线上移就看见马桶正上方有一个喷淋头,而且原来应该嵌在中间的汞合金玻璃栓不见了,在地上我还发现一个已经被泡得稀烂的烟头。

“你们的消防设备很久没检查吧?不然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喷水出来了。”蓁蓁询问正在拖地的店员。

“这个我不太清楚,你们去问经理吧!”店员略显慌张,可能以为我们是来调查消防设备的。不过,他随即又补充一句:“我们这家店才开了半年多,所有东西都是新的。”

“嗯,你们的设备没问题,是有人故意打来喷淋头的。”我蹲下认真辨认烟头的牌子。

“是刚才被淋湿的男学生吗?他想敲诈这家店?”蓁蓁问道。

“不是,是吴宇干的。”我边说边踩着马桶往上爬,查看喷淋头的情况。

“可是当时他在外面啊,怎么可能把喷淋头弄开呢?”她露出不解的神色。

“他比我们想像中要狡猾得多,你看这里……”我指着喷淋头的内侧,“这个位置有燃烧痕迹,但不太明显,应该是烟头弄成的。还有你看这个烟头。”我从马桶上走下来,指着泡得稀烂的烟头继续说:“这个烟头跟他刚才买的烟是同一个牌子。”

“你的意思是,他把烟头放到喷淋头上去?”她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不是烟头,是整根烟!”我点了两根烟,一根自己抽着,另一根侧交给她。

她皱眉道:“你把烟给我干嘛?”

我手上的烟抽了两口再交给她,并问道:“这两根烟有什么分别?”

她疑惑地看了一会:“没啥分别,就是这根被你抽过,短一点点。”

我笑道:“所以他从洗手间出来时,手上的烟虽然点上,但一口也没抽过。”

“他把香烟当时钟来用?”她终于想明白了。

吴宇上洗手间时,同时点了两根烟,一根塞在喷淋头的缝隙里,一根自己拿着当作计时器用。这样他就能知道喷淋头的汞合金玻璃栓,大概在什么时候会被香烟烫得爆裂。这间快餐店人山人海,一旦喷淋头喷水出来,肯定会有人遭殃,并且会引起混乱。而混乱必定会分散我们的注意力,他就是利用我们短暂分神跑掉。

之前我只是把吴宇当作一个普通的欧吉桑看待,现在不得不对他改观,因为他的智商并不低。虽然他是吴浩的父亲,但此刻亦不能排除他就是凶手。或许吴浩的确不是他杀的,但他有可能杀害了其他受害者。

“现在该怎么办?”走出快餐店时,蓁蓁问我。

我摊开双手耸肩道:“还能怎么办,到学院里走走碰碰运气呗!难道你认为打他手机,他会告诉你现在在那里吗?”

她白了我一眼后,就跟我一起到学院溜达,希望能够找到吴宇。然而,他既然有心甩掉我们,又怎么会轻易让我们找到,直到天色全黑的时候,我们还是一无所获。正当我琢磨着是否该叫阿杨带些伙计来帮忙时,手机突然响起,屏幕显示出一个既陌生但又让人兴奋的号码——是吴宇打来的电话。

“您好,慕先生,你们还在学院附近吗?”他客气的开场白让我觉得他不怀好意。

不过,从他巧妙地逃脱我们的跟踪开始,我就不觉得他是善男信女。聪明人之间的对话无需过于转弯抹角,于是我便直说:“你现在在那里?”

“你们很快就会见到我的,我就在教学楼后面的小山坡上,也就是小浩遇害的地方,你们之前应该已经来过吧?”原来他躲藏在小山坡上,怪不得我们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他。

“你在那里干嘛?”这是一个多余的问题,因为他在那里干嘛跟我们并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的目的只是把他找出来。不过,现在天色已全黑,他又躲藏在如此僻静的地方,动机让人怀疑。

“你们马上过来,我会告诉你们凶手是谁。”他的语气很冷漠,让人觉得暗藏杀机。

我并没有为他愿意透露是谁而感到兴奋,因为他回避了我的问题,于是便我冷漠地问道:“昨晚你打死也不肯告诉我们凶手是谁,为何现在却想说了?”

“你们来了自然就会知道。”他说罢就挂线了。

我越来越觉得他可疑了,之前打死也不肯说的事,现在却主动要告诉我们,摆明就是一场鸿门宴。然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算明知是危险我们都必须走一趟。希望断剑“仁孝”不是在他手上,要不然我们这一趟可说是凶险至极。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三章 生日礼物(下)

小山坡我们去过,从现在的位置步行过去用不着十分钟,然而当我们走了大概五分钟时,我的手机便收到一条信息,是见华发过来的。\\她这时候应该在课室里上晚修,怎么会发信息给我呢?她可不是那种不守课堂纪律的人。我带着疑惑查看这条信息,一看就不由紧张起来了,因为消息的内容是:“申羽哥,快来救我!我在湖边的小树林。见华”

“怎么了?”蓁蓁也许是看见我面色不对劲。

我没有回答她,马上回拨见华的手机,可是她却已经关机了。

“发生什么事了?”蓁蓁又再问道。我把手机递给她看,她过后也大为紧张,连忙问:“现在该怎么办?”

吴宇方面可以晚一点再过去,但见华这边却不能耽误片刻,因为她现在可能正遇到危险,所以我让蓁蓁跟我先到湖边查看,然后再去找吴洁。然而,当我们一路狂奔地来到小树林时,却发现这里一个人也没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再次拨打见华的手机,还是处于关机状态。我正为此心烦意乱时,又收到一条消息,这次是吴宇发来的:“到了没有?我约了凶手在这里见面,我已经看见她了。”长生天啊!你刚才怎么不说要跟凶手见面啊!

虽然吴宇有可能是撒谎,不过他是唯一可能知道凶手是谁的人,所以我们必须相信他。可是,我们身处的湖边树林跟小山坡一个东一个西,就算我们用尽全力跑过去,至少也要十五分钟左右,希望他能尽量拖住凶手。\\

为了让他有所准备,我冒着被凶手发现危险给他回了个消息,表示我们将会在十五分钟后到达。发完消息后,我们一同往小山坡的方向跑。

蓁蓁虽然跑得很快,无奈我的体能有限,所以我们到达的时间比预计要晚五分钟。当我喘着气跑上山坡时就发现情况不妙,因为我听一声惨叫,应该是吴宇发出的。

山坡上有两个人影,因为光线昏暗,而且有些距离,所以我没能看清楚他们的样子,只能从身影判断是一男一女。男的应该是吴宇,那女的肯定就是凶手,随后所见的景象也验证我的推测――女的从对方身上拔出一把类似短剑的物体,男的随即倒下。

“你在干嘛!”蓁蓁冲那女性身影大叫,对方闻声立刻逃走,她迅即追过去。

我真怀疑蓁蓁的智商有没有90,这时候干嘛要大呼小叫,就不能悄悄走到对方身旁再亮手铐吗?然而这时候责怪她也无补于事,只希望她能追上凶手,且不会挨上一刀。

我没蓁蓁跑得快,跟过去也帮不了忙,所以我就走到倒下的男人身前查看。借助月色我看见的是一具枯干的干尸了,不过他的认衣着跟吴宇完全一样,且刚才的惨叫也是吴宇的声音,所以几乎能肯定他就是吴宇。

我给流年打了个电话后,就在死者身上查找线索,在他的口袋里找到了一封信。我掏出手机,启动手机电筒软件以此照明。借助屏幕的光线,我发现这封信竟然是写给我的――

慕申羽警官,您好:

现在你应该明白,我昨晚为何不告诉你凶手是谁吧!就算我告诉你,你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拘捕她,所以我想让你当场把她抓获,这样她就没有狡辩的机会。

你别以为我这样做很伟大,也不用为我的死感到难过,因为我是为了替自己赎罪才这样做。我实在是作孽太深了,不但害死了阿采,还害死了小浩。

现在我是孤家寡人,活着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折磨,致使我一度有自杀的念头。但我不想死得毫无意义,最起码在我死之前,我得为小浩讨回一个公道,以及弥补我所犯下的过错。所以,我打算像小浩一样,死于神器的剑刃之下,让你们将凶手绳之以法。

希望我死后能在天堂跟小浩及阿采团聚,而不是被打下十八层地狱。

永别了!

救赎的罪人吴宇

看完这封信后,我有种想跳河的冲动。怎么会这么巧,本来我们能当场把凶手抓获,可偏偏在这个时候见华却发来了消息,使我们耽误了些许时间。然而,就是这些许时间使我们与凶手失之交臂。要不是见华的消息,或许我们不但能将凶手当场拘捕,吴宇可能也不用死。希望蓁蓁能把追到凶手,不然吴宇就白白牺牲了。

然而,事实却总是让人感到失望,当看见蓁蓁一个人回来,我就知道凶手已经跑掉了。虽然大感失落,但我还是期望她能给我带来有关凶手的线索,于是便问道:“有看清楚凶手的相貌吗?”

蓁蓁摇了下头:“没能看清楚,她很熟识这里的地形,专挑一些昏暗的地方跑,我根本没能看见她长什么样子。”

“那可麻烦了,现在吴宇死了,线索全断了。”我无奈叹息。

“你看看这个,凶手在逃跑时掉落的。”她的语气突然变得很怪,向我伸出紧握的右手,并缓缓地打开。

当她把手掌打开时,我看见了一串珠链。一种窒息的感觉突然袭来,我觉得心脏有片刻的停顿,因为在她手中的并不是普通的珠链,而是一串定魂铁。我慌忙把左手伸出,确定我手中的定魂铁是否存在。自幼就踪随我的珠链仍然依偎在手腕上,她手上的珠链并非我所掉落,然而这正是我感到吃惊的原因。

“我记得见华好像也有一条这样的手链……”她欲言又止,把珠链递给我。

我把手机的亮度调至最高,借助屏幕的光线仔细观察她递上的珠链。懂得佩戴定魂铁的人并不多,而且每颗珠子都有独特的花纹,所以我能肯定这条串珠链是见华十六岁生日时,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难道,凶手是见华……

墨色错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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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墨色错落 周三 六月 02, 2010 5:57 pm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四章 男扮女装(上)

正所谓“人心隔肚皮”,要判断一个人的好坏,绝对不能单看表面。现今这世道表里不一的人多如牛毛,身为一名刑警,我对此更是深有体会。在我处理还的案件中,没有那一宗单凭表面就能判断犯人是谁,因为几乎所有人都会把自己丑陋的一面埋藏的内心深处。

闲话至此打住,先作一番例行的自我吧!鄙人慕申羽,是一名警察,隶属于专门调查诡异案件的“诡案组”。这次我组需要调查的是一宗离奇的连环杀人案,五名死者……噢,我说错了,加上昨晚遭遇不幸的吴宇,一共是六名才对。这六名死者的尸体均在遇害后不够二十四小时内被发现,但被发现时却已经是一具失去了全身血液的干瘪干尸。

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第一名死者吴浩的父亲吴宇已知道凶手是谁,他还想牺牲自己,让我们当场逮捕凶手。可惜天意弄人,在前往约定地点时,我收到见华发来的消息,并因此现耽误了些许时间。然而就是这些许时间,让我们与凶手失之交臂。

虽然没能当场把凶手逮捕,而且已知的线索几乎全部都断了,但凶手在逃跑时掉落了一串珠手链,这串珠链当然就成为我们寻找真凶的重要线索了。然而,这并非一串普通的珠链,而是一串定魂铁,凭着珠子表面的花纹,我能肯定这是我在见华十六岁时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再加上见华在关键性时刻发来的信息,所有矛头似乎都在指向她,可是我实在无法相信她会是个杀人如麻的女魔头。

虽然我不相信见华是凶手,但我亦不能徇私枉法,因此我必须认真调查此案,查明真相以为见华洗脱嫌疑。当然倘若见华真的是凶手,我亦会亲手将她逮捕,虽然我极不愿意这么做。

要为见华洗脱嫌疑,我首先需要弄清楚两件事,一是我送给她的手链为何会从凶手身上掉落,二是她为何会在关键时刻给我发消息。要知道答案,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直接去问她本人,我想她不会对我撒谎,或者说我希望她不会对我撒谎。

跟蓁蓁来到理南学院,见华就跟平时一样,远远看见我们就笑着向我们挥手,小跑走到我们身前,略为喘气地笑说:“申羽哥、蓁蓁姐,你们又来请我吃饭吗?”

“什么我们啊,每次都是我掏腰包呃!”我装作若无其事,像平时一样跟她开玩笑,簿意一同到学院的餐厅用膳。

在前往餐厅的途中,见华突然小声地问我:“蓁蓁姐怎么了,怎么一直都不说话呢?你们是不是闹别扭了?”

蓁蓁心里想什么向来都是直接写在脸上,毫无演技可言,当然会让见华察觉不妥之处。然而,我可不想直接跟见华说,“我们怀疑你就是凶手”,因为我实在不相信她会是凶手,怕这么说会对她造成伤害。所以,我就装模作样地小声回应:“这是我们的事情,你这小丫头别多嘴。”

见华嘟起嘴来:“不说就不说嘛!”

“你们在嘀咕什么?”蓁蓁捅了我一下,我跟见华打着哈哈继续走。

来到餐厅后,我本来想找个机会宛转地询问见华昨晚为何给我发信息,以及手链的事情。要是转上别人,我能想出一百几十个方式询问,但对方是见华,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蓁蓁大概是见我一直没有开口,心里觉得着急,竟然替我开口询问:“见华,昨晚九点左右,你不是在上晚修吗?怎么给阿慕发消息了?”

见华愕然地看着蓁蓁,片刻后才回答:“那有,我昨晚没有给申羽哥发消息啊!蓁蓁姐你可别误会。”敢情她以为蓁蓁吃醋了,不过这样也好,起码不至于会让场面变得太尴尬。然而,她如此回答或多或少会让人生疑,毕竟我的确是收到她的消息。

“那时候你是在课室里自修吗?”蓁蓁这个问题看似多余,不过倘若见华能证明自己当时是在课室里,那么她就有不在场证据,可以洗脱凶手的嫌疑。看来蓁蓁跟了我这么久,开始变得聪明了。

然而,见华的回答却让我略感到失望:“昨晚我有点不舒服,没有去上课耶。”

蓁蓁似乎想继续追问,我怕她会把见华吓怕了,所以就暗地里扯了她的衣角一把,示意她让我来说。然后就以半开玩笑半责问的语气对见华说:“那你昨晚跑到那里摸鱼了?”

“我那有去摸鱼!”见华嘟起嘴来:“我是真的觉得不舒服,在宿舍里睡觉了。”

“有人能证明吗?”蓁蓁冲口而出地说了这句话,语气就像审问疑犯一般。

见华似乎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疑惑地看着我:“申羽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我连忙笑道:“那会有什么事发生,只是昨晚我收到一条莫名其妙的信息,是你的号码发过来的,我给你打电话又没打通,所以就有人吃醋了。”

“你在说谁啊!”蓁蓁恶狠狠地瞪着我。

见华看见我们打情骂俏般的举动,之前疑虑一扫而空,反正变得紧张起来,急忙跟蓁蓁解释:“蓁蓁姐,我真的没有给申羽哥发信息,你可别误会啊!”

蓁蓁想开口辩解,我马上又扯她的衣角,示意她不要添乱。她气鼓鼓地瞪了我一眼后,就扭过头不说话。见华见状就给我挤眼色,大概想问我蓁蓁是不是生气了。我笑道:“你把你昨晚情况如实说出来,她就不会生气了。”

见华皱了下眉头:“我昨晚就在宿舍里睡觉,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啊!”

“当时宿舍里有其他人吗?”我问。

她想了一会儿才说:“应该没有吧,大家都去上晚修了,就只有我一个人。”

这可麻烦了,没有人能证明她当时是否真的在宿舍里,要洗脱嫌疑就更难了。我思索片刻后又问:“那你的手机当时在你身上吗?”

“在啊,昨晚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充电,应该没有人动过。”她出困惑的神色。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四章 男扮女装(下)

本来还一厢情愿地以为能从她口中得到为她洗脱嫌疑的证据,没想到越问反而越让人觉得她大有嫌疑。不过,她没有为自己辩解那就足以证明她并非真凶。当然,这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跟见华分别后,蓁蓁便问我刚才为何不询问见华有关珠链的事情,我讪笑道:“现在还不是时候问这个。”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才问?”她那逼人的目光让我感到一阵心虚,正想开口分辩时她又说:“现在的情况已经很明显,只差确认而已。如果你不愿意出面,我可以代你开口。”

“我不是这个意思……”想不到我在她面前也会有支吾其词的时候。

“那是什么意思!”她以认真的眼神盯着我,还向我逼前一步:“我也不希望见华是凶手,但我们可是警察耶,查明真相逮捕凶手是我们的职责!”

“这个……”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幸好,她突然一改语调:“别说我不近人情,我能给你一天时间去调查。如果到了明天,你也没有找到能为见华洗脱嫌疑的证据,那么就让我来拘捕她。”

虽然蓁蓁平时经常会跟我唱反调,但很少会如此认真,看来我这次真的太过感情用事了。尽管她只给我一天时间,可是我实在想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只好讪笑着点头。现在所有表面证据都对见华十分不利,要在今天之内为她洗脱嫌疑着实不易,不过事在人为,只要认真调查总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然而,花费半天时间在学院里溜达后,我们还是一无所获。

跟蓁蓁溜达到一栋教学楼前,听见里面有争吵声传出,虽然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感觉里面的吵得相当激烈。这个时候学生都已经放学了,所以我觉得很奇怪,于是就进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走进教学楼后,发现这里是一间阶梯室,争吵声是来自讲台上的一对男女,讲台前有十来个学生在围观。那对男女所穿的衣服很特别,男的是中山装,而女的则穿着一件红色旗袍。我想大概是话剧社在排练吧!

脑海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了一件一直以来都被我忽略的事情,就是本案的五名死者都有一个共通点——他们都曾经是话剧社的成员。

正当我想着从话剧社入手,或许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并以此为见华洗脱嫌疑时,身旁传来一把少女声音:“申羽哥,蓁蓁姐,你们也来看排练吗?”见华随即从我身旁冒出来。

长生天啊,我竟然忘记了见华曾经说过,她也进了话剧社。现在看来,她的嫌疑就更大了。

我边跟见华闲聊边看讲台上的话剧排练,他们似乎是在排一场爱国剧,内容我倒没怎么在意,但女主角却让我感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管是声音还是相貌,我都觉得很熟识,但我能肯定并不认识她。因此,我便问见华:“讲台上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

“嘻嘻……”见华掩嘴娇笑,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问我:“你猜。”

她这么问还真让我感到莫名其妙,对于一名不认识的女生,又怎么可能猜得到对方的名字呢?于是我只好笑说猜不到,让她告诉我。她笑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其实你之前已经见过她,还知道她的名字呢!”

“我什么时候见过她了?”我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比较自信的,能肯定之前绝对没有见过这名女生。

见华突然哈哈大笑:“哈哈哈……你之前不是在我课室里见过他了吗,他其实是小坚!”

“什么?”我大感愕然,立刻仔细观察讲台上的女生。认真看清楚后,发觉这“女生”的相貌的确与小坚十分相似,而且声音也有点像。可是,现在的他怎么看也是个女生,若不是见华提醒,实在难以让人想像他竟然是男扮女装。

随后,见华告诉我,小坚很有演话剧的天份,尤其是反串女角,不论声线扮相,还是言行举止无不惟妙惟肖。很多认识他的人第一次看他排练时,都认不出他来。

看着小坚出色的表演,脑海里突然浮现那晚在湖边树林发现吴宇跟神秘女生争吵的情景,而且越听就越觉得他的声音跟那女生有几分相似。一个念头渐渐于脑海中形成——难道小坚就是那个神秘女生?

这个假设并非绝无可能,当初因为发现他见血就晕,所以把他排除于嫌疑名单之列,但现在认真思量就觉得这未免过于轻率。因为我忽略了本案一个要点,就是被仁孝剑所杀的死者,根本不会有鲜血流出!当然这只不过是我的推测,绝对不能以此断定他就是凶手,我得认真调查一下他才行。于是,我便向见华询问小坚的背景。

“听说他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父亲现在是当门卫的,而母亲则是个清洁工,家里的环境可不怎么样……”见华看着讲台上女装打扮的小坚,缓缓向我们讲述他的情况——

虽然小坚家里比较穷,但他从来都没有怨天尤人。他的性格比较乐天,认为只要自己肯努力,总有一天能改善家里的环境,所以他很认真读书,学习成绩也很好。

他从小就很喜欢演戏,上中学时也有参加话剧社,扮女装的本领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他本来是想报读北影的,不过听说上北影的花费很高,他虽然演女角演得惟妙惟肖,但现在娱乐圈的竞争那么激烈,潜规则又那么多,毕业后不见得就能找到工作。所以,他并没有报读北影,而是选择了能为他提供奖学金的理南学院。

进了理南学院之后,他虽然很用功学习,但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兴趣。他曾经跟我说过:“就算只有少得可怜的几名观众,只要能站在舞台上表演,我就会觉得很满足。”所以,他在学习之余会尽量抽时间练习,整个话剧社里要数他最用功了。

他的演技的确很好,甚至比一些明星更好,有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或者突然变得神经亏亏的,其实只是跟我们开玩笑而已,但我们根本看不出他是装的……

有道是“戏子无情”,古人说戏子圆滑且虚情假意,虽然当中含有偏见成份,但善于在舞台上表演人生百态的演员,在日常生活中又如何分辨他们那一刻才是真情流呢?而且,见华曾经跟我说过,小坚跟其中一名死者吴浩有过节,这让我对他更加怀疑。当我向见华提起这件事时,她便说:“他最讨厌就是吴浩这种纨绔子弟了,跟几个进话剧社闹着玩的公子哥儿都闹过矛盾……”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五章 名册玄机(上)

从见华口中得知小坚曾经跟几个进话剧社闹着玩的纨绔子弟闹过矛盾,这不禁让我生疑,于是便询问跟他闹过矛盾的有那些人。见华的回答让我有喜出望外的感觉,因为跟他闹过矛盾的纨绔子弟当中,竟然就有本案的五名死者。随后,见华就详细地向我们讲述事情的经过——

小坚对排练和表演都很认真,不但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严格,对别人也一样。如果我们做得不好,他会很友善地指导我们如何才能做得更好,但是如果我们心不在焉或者马虎了事,他就会很生气。

虽然小坚进话剧社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因为他的演技好,做事又认真,所以社里很多事情都由他负责,后来更当了副社长。而且他擅长演女角,社里的男生几乎都跟他演过对手戏,而吴浩这些富家公子参加话剧社只不过是为了追求女孩子,当然不会认真排练,所以经常会被他臭骂一顿。听说,我还没进话剧社之前,就有两个高年级的公子哥儿被他骂走了。

不过,在社里他虽然比较有地位,但在社外可就不一样。之前我都跟你说过吴浩故意戏弄他,用他女朋友送的围巾擤鼻涕的事情了,听说他的女朋友为了这事跟他闹翻了。其他挨过他骂的富家公子,或多或少都有戏弄过他,所以他最讨厌就是这些人了……

听完见华的讲述后,我对小坚的怀疑就更深了,或许从他身上能找到突破口,为见华洗脱嫌疑。

正当我打算对小坚进行深入调查时,喵喵给我打来电话:“阿慕哥,你有一份快递耶。”

“是谁寄来的?”我随口问道。

电话回传来喵喵那软绵绵的声音:“不知道耶,文件袋上面没有写。”

“那是从什么地方寄来的?”奇怪了,会给我寄文件的大概就只有银行或者zf部门,怎么会有人给我寄来匿名的快递呢?

“耶,让我看看……”稍事片刻后,她才慢地说:“理……南……学院,耶,你们现在不就是在那里吗?”我愣了一愣,回过神来便连忙叫她把文件袋打开,看看里面有些什么。又过了片刻,她以迷茫的语调回答:“只有一张纸,好像是一份点名册的复印件……大一7班,日期是昨天。”这份点名册竟然是见华那一班的,更重要的是时间就是昨天,难道这份点名册内里有什么玄机?为了弄清楚这份匿名快递是怎么一回事,我跟蓁蓁马上返回诡案组。

回到诡案组后,我立刻就向喵喵要来点名册查看。点名册本身虽然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它却让我知道小坚绝对不会是凶手,因为昨晚我们在小山坡发现凶手时,他正在课室里自修。

除了得知小坚当时在上晚修之外,这份点名册并没能为我提供更多信息,我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只发现晚修时有好几个学生缺席,而当中就有见华。

现在可好了,小坚的嫌疑基本上可以排除,但见华的嫌疑反而加深了。而且还徒添了一个新疑问,就是这份点名册是谁寄来的,他有什么目的?

虽然快递是匿名寄来,但我还是拿起贴有快递单的文件袋查看。然而,一看见快递单上的字迹,我立刻就呆住了。快递单上的字迹十分秀丽,刚阳中带有几分阴柔,我一眼就能认出是谁的字迹。

“怎么了?”蓁蓁见我呆住了,就把手伸到我面前晃动。

我稍微回过神来,但还是难掩惊讶之情,声音略为抖颤地说:“这份点名册是小相寄来的。”

“什么?是小相寄来的?”蓁蓁也大为惊讶,然而,她的惊讶与我略有不同:“他怎么会寄一份对他妹妹不利的证据过来呢?他不是最疼爱见华吗?”

得知快递是由小相寄来,让我的大脑一时未能有效地运转,但蓁蓁一言便把我惊醒。虽然小相向来办案都是不念私情,但是倘若对象是见华,那么就值得斟酌,而且这宗案子并不是由他负责调查,他没有必要主动为我们提供对见华不利的证据。那么说,这份点名册绝对不会对见华不利,相反应该是对见华有利才对。

我一向都非常相信小相的判断,既然他能寄来这份点名册,那么内里肯定有能为见华洗脱嫌疑的证据,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而已。所以,我立刻仔细查阅点名册中是否暗藏着什么玄机。

然而,两个小时过去了,我把点名册从头到尾看了几十遍,上面的每一个名字都印在我脑海里,可是我还是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之处。这只是一份普通的点名册复印件,没有任何标记或记号,也没有任何提示性的文字。快递单的情况也一样,除了收件人那一栏上有小相秀丽的字迹外,其它地方应该都是快递员填写的,当然也没任何提示。文件袋的内内外外也被我翻过遍了,同样也没有特别的发现。

到底这份点名册有何特别之处呢?这是一个让我百思不解的问题。不过,我坚信小相把它寄给我,肯定有他的用意,他没有明示应该是为了避嫌,毕竟他的妹妹也牵涉案中。心念至此,我便没有再浪费时间去找那些不存在的记号和提示,而是把重点放在点名册的内容上。

点名册的内容很简单,只不过是记录学生是否有来上课……难道问题就出在没来上晚修的学生身上?想到这一点后,我马上就发现一个可疑的名字,当即拍了一下脑袋:“之前怎么会没想到是她!”

“有发现吗?”蓁蓁突然从我身后冒出来。这时我才发现,大家都已经下班了,就只有她一直安静地待在我身后。

我向她点了下头:“嗯,我想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你只是看这份点名册就知道凶手是谁了?我怎么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睁大眼睛看着我。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五章 名册玄机(下)

我笑道:“我才不像你那么笨。”

“切!”她轻蔑地白了我一眼,“你也不见得有多聪明,要不是小相给你寄来点名册,你明天就得跟我去带见华回来。”

我尴尬地笑了笑,马上转移话题:“我们现在就去找见华吧!”

“啊,你对着这点名册看了半天,结果还是觉得见华就是凶手?”这回她的眼睛睁得更大。

“待会就你知道。”说罢我就跟她驾车去理南学院。

来到理南学院的时候,晚修时间已经过了,我给见华打了个电话,得知她在宿舍。现在距离宿舍的关灯时间还早,所以我们就马上到宿舍找她。

来到她的寝室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询问后得知其他人大概都跟男朋友拍拖去了,她没有男朋友当然就得在寝室里呆着。

“见华,我现在问你一些事,你一定要如实回答,因为这些事关系到你是否会拘留,我跟你哥都不希望你会受到任何伤害……”我把事情的始末一五一十地告诉见华,并跟她说,我收到小相寄来的点名册。

“哥哥还活着……”见华喃喃自语了片刻,便扑到我胸前牢牢地抱着我,眼泪如暴雨般落在我的肩膀上:“哥哥怎么不来找我,他是不是不想要见华了,呜呜……”

我轻抚着她柔弱的肩膀,安慰道:“他要是不关心你,又怎么会给我寄来点名册呢?他要是不关心你,又怎么会对你的事了如指掌?”

“你的意思是……哥哥就在学院里?”她突然转悲为喜,急忙擦去脸上的泪水,拉着我往门外走:“申羽哥,我们现在就去找哥哥。”

我把她拉回来,按在椅子上让她坐好,然后才给她解释:“你哥哥没有来见你,自有他的苦衷。你跟他相依为命多年,难道还不知道你在他心中比任何人都重要?”她低下头想了一下,泪水又再涌出来。

良久之后,见华终于平复了心情,但一开口还是略带抽泣之声:“申羽哥,你想问什么就尽量问吧,我要是知道一定会告诉你的。”

“你看这串珠链。”我把凶手掉落的定魂铁手链掏出来,递到她身前。

她面惊诧之色,悲伤中略带两分喜悦:“你在那里找到的?我还以为自己弄丢了。”

若是对待别人,我必然会以如此重要的证据逼对方坦白交代一切,甚至直接逼对方认罪。但此刻的对象是见华,我则完全没有这个打算,因为我知道她不是凶手,也相信她不会对我有任何隐瞒,于是我便如实说:“这串珠链是凶手在逃走的过程中掉落的,所以你必须清楚地告诉我,你是在什么时候发现珠链不见了,要不然我们很难为你洗脱嫌疑。”

“我是今天早上才发现手链不见了的,可是我昨晚明明是把它放在床头。”她的身体微微抖颤,大概是因为得知自己嫌疑极大而感觉到害怕。

“你说的昨晚是指什么时候,我需要知道准确时间。”这一点十分重要。

她稍微想了想便回答:“昨晚快要上晚修的时候,我觉得有点不舒服,所以就没有去上晚修。室友都离开之后,我就上床休息,当时手链还在的,我就把它放在床头,时间大概是七点钟左右。躺在床上没多久,我就睡着了……”

“你睡觉的时候,有没有人进过寝室?”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她想了想,面色实然变得不太好:“好像有吧……”

我让她拿出手机给我查看,从中确认昨晚收到的信息的确是从她的手机发出,但信息发出的时候她应该已经睡着了,那么发信息的人肯定就是凶手。我想凶手应该是发现了我们准备到小山坡,从而洞识吴宇想让我们当场抓捕她的计划,因此便利用见华的手机给我短信,以此调虎离山。凶手还随手拿走见华放在床头的手链,以作嫁祸之用。

如果一切都如我所想,那么我就能肯定凶手是谁,但还需要作进一步确认,于是便问见华:“你知道是谁进过来吗?”

“当时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只是依稀觉得有人进来了,但不知道是谁。”她的目光移到一旁,没有跟我正视。

“看着我。”我双手扶着她的肩膀,为免把她吓倒,我以最温和的语气说:“你不用再为她隐瞒了,因为我已经知道她是谁。”

她柔弱的娇躯猛然一颤,像个做错事的小孩般看着我,声音颤抖地说:“你、你已经知道了?”

我把手机还给她,簿意她看昨晚发出的那条信息:“在学院里认识我的人不多,知道你会叫‘申羽哥’而又能自由进出这间寝室的人更只有一个,那就是……小菁!”

她的身体颤抖得更厉害,泪水再一次汹涌而出,并不断地摇头:“不、不可能,小菁不会杀人,她不可能会杀人……”

我给她递上纸巾,继续道:“这是事实,她不但杀人,而且还存心嫁祸给你,要不然她不会拿走你的手链,并且在逃跑时故意掉落。我想就算我们没有在凶案现场碰见她,她也会把手链丢在那里。”

“不会的,不会的,她不是这样的人……”她一个劲地摇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蓁蓁不知道是觉得我无从下手,还是一时气上心头,竟然把见华揪起来,甩了她一巴掌,还恶狠狠地说:“你到现在还不肯接受现实,她根本没把你当朋友,只是把你当替死鬼!”

蓁蓁突然发飙可把我吓倒了,见华当然不会好到那里,愣住半晌后便低下头来,语带抽泣地喃喃自语:“小菁根本没把我当朋友,她没把我当朋友……”

“别哭!她都不把你当朋友,你还为啥要为她流眼泪,为啥要维护她!”蓁蓁以洪亮的声音冲见华大吼。

见华止住哭泣缓缓抬起头,擦去脸上的泪水后向我们点了下头:“我知道了,你们要知道什么就尽管问吧,我会把知道的都说出来。”没想到蓁蓁这一巴掌竟然把见华打醒了。

虽然已经能肯定小菁就是凶手,但我还有很多疑问,譬如见华答应过她不对任何人说的那件事……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六章 人情如纸(上)

见华曾经说过小菁的成绩本来很好,但自从上个学期末发生的“那件事”开始,她就变得没心思念书。从时间上看,凶案就是发生在“那件事”之后,所以弄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应该就能知道她为何会杀人。因此,我便要求见华把事情的始末如实告知。

“我、我答应过小菁……”见华面有难色,显然仍念记着对小菁的承诺。

“你到现在还想维护她!”蓁蓁又再发飙地冲她大吼。

她像做错事般低下头,片刻后才开口:“其实,小菁曾经跟吴浩谈过恋爱……”她在我们惊讶的目光下,徐徐讲述小菁那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小菁来到学院之后,虽然很用功念书,不过她终究是个女孩子,到了这个年龄那会不想男女之间的事情呢?而在这个时候,吴浩就出现在她面前。虽然大部分人眼中,吴浩都是神憎鬼厌的人,但她当时也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所以就懵懵懂懂地跟他走在一起了。

虽然我并不喜欢吴浩,但既然小菁愿意跟他在一起,我也希望他们能开花结果。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吴浩竟然是个如此不负责的负心汉。

上个学期期末的时候,有一晚我发现小菁躲在洗手间里哭,于是就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告诉我她的例假迟了一个多月,然后把一根小棒拿给我看。我没弄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她告诉这根是验孕棒——她怀孕了!

原来在吴浩的一再要求下,小菁跟他偷尝了禁果。他们两个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吴浩又不敢去买避孕套,所以他们一直都没有做任何避孕措施,这样当然是会怀孕了。

我问她现在怎么办,要是让老师知道,说不定会被退学。她当时的眼神非常迷茫,像是在跟我说话,但更像喃喃自语:“怎么办?小浩不要我了,怎么办?”随后她告诉我,原来她已经跟吴浩说过了,但对方竟然对她甩手不管,只是给了她一点钱,让她自己解决。我当时很生气,想跟她一起去找吴浩说清楚,但她却怕会让别人知道,叫我别去找吴浩,也不要跟任何人提起这事。

之后没多久就是寒假,吴浩拍拍屁股就溜回了加拿大,根本没有管小菁的死活。我跟小菁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知道这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她的父母。所以她给家里打电话,撒谎说买不到车票,不能回家过春节,留在学院里过年。

虽然父母方面能暂时蒙混过关,但她的肚子会一天一天地隆起来,早晚会让学院的老师的发现。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把孩子打掉。

对小菁来说,这是一个沉重而痛苦的决定,可是我们实在想不到别的办法。虽然已经决定了要把孩子打掉,但是我们对这方面的事情一点经验也没有,也不知道该到那家医院做人流。本来,我们是想到一些大医院做这手术,可是到步后发现那里人山人海就却步了。后来看见一间小医院的传单,稀里糊涂地就去了……

在手术前,那个女医生说这只是小手术,不会有大问题,叫我们尽管放心。我们看她也像个有经验的医生就相信她,可是万万没想到手术竟然出了意外,导致小菁的***大出血。当时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知道打电话给悦桐姐。

悦桐姐接到电话后马上就过来帮忙,把小菁送到人民医院,还好抢救及时,要不然就连也保不住了。不过,性命虽然是保住了,但医生说小菁的**壁破损严重,这辈子也不可能再怀孕……

原来这就是见华一直为小菁保守的秘密,也就是小菁堕落的原因,那我现在明白此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小菁因涉世未深与吴浩偷吃禁果,并导致怀孕。而吴浩则是少不更事的小开,得知自己把小菁的肚子弄大了,不知如何是好,就选择了逃避,溜回加拿大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但是他也不敢让父亲吴宇知道此事,所以春节过后还是回来继续学习,当然也得再次面对小菁。而他回来之后,已失去生育能力的小菁必然会找他谈判。

如果我没猜错,谈判的地点就是发现吴浩尸体的小山坡,也就是当年吴宇埋下装有流产胎儿骨灰的宝塔及古剑仁孝的地方。也许在谈判的过程中,吴浩再次表现出不负责任的态度,甚至与小菁发生肢体推撞。混乱中,小菁无意间发现吴宇埋下的孝仁,更一怒之下对吴浩狠下杀手。这就能解释为何吴浩的尸体会有如此多的伤痕,或许蓁蓁说得没错,那是因为凶手对死者恨之入骨。

或者吴浩的死并没能使小菁解恨,又或者她的思绪已被附有邪恶念力的仁孝所有操控,在话剧社里耳濡目染到另外四名死者如何玩弄女生的事情后,她就有向负心汉报复的疯狂念头。

吴宇隐约察觉儿子出了意外,便立刻从加拿大赶来,可到步后却得知儿子已死于非命。虽然痛失爱子,但在悲痛之余,他发现儿子竟然是被自己当年埋下的古剑所杀,便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种下恶孽所得来的恶果。所以,他终日在学院里流连,目的就是为了找出凶手还儿子一个公道,也为自己所犯的过错赎罪。

虽然吴宇已经查出凶手就是小菁,并甘愿牺牲自己,设下圈套让我们当场逮捕她,可是最终却功亏一篑,白白牺牲。

现在案情已经很明朗了,几乎所有疑团都已经被解开,当前唯一要做的就是将小菁逮捕!然而,就在我准备问见华,到那里能找到小菁时,她突然呆望着我身后的房门:“小、小菁……”

我猛然回头,看见小菁神情冷漠地站在门口,冷笑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呢!”

“我、我……”见华语带哽咽,没能继续说下去。

我掏出警员证,严肃地对小菁说:“我们怀疑你跟近期在学院里发生的六宗凶案有关,请你跟我们回警局走一趟。”

卷十 执念之剑 第十六章 人情如纸(下)

“哦,那要不要上手铐?”她的回答很平静,还把双手伸出,仿佛毫不在意。蓁蓁见状便取出手铐快步上前,准备给她戴上手铐。

当蓁蓁走到她身前的时候,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双目更突然闪出一丝令人心寒的凶光。可是蓁蓁却没有注意到她的变化,抓住她的手想给她戴上手铐。她猛然把手缩回,让蓁蓁拷个空,随即迅速把手伸到背后,竟然在外套里拔出了一把像匕首般短小的断剑!

虽然我只是第一次看见这把断剑,但用脚趾头也能猜到,它就是已连夺六条人命的可怕凶器——仁孝!

小菁突然面狰狞之色,手握仁孝狠狠地往蓁蓁身上砍。因为事出突然,蓁蓁根本没有闪避的余地,只好用手铐来抵挡。然而,采用现代冶炼工艺制造的精钢手铐,在这把拥有上千年历史的古剑面前竟然不堪一击,古剑尤如热刀切黄油般,在接触的瞬间便把手铐的钢链斩断。

唯一能护身的东西被毁,蓁蓁只能以赤手空拳抵挡对方攻击。不过,要是小菁手上的只是一般利器,那还没什么,大不了受一点皮肉之苦,以蓁蓁近身搏击能力,要毫发不损也不是难事。可是,小菁手上的是一把瞬间就能致人于死地的可怕凶器,换上是谁也会有所忌惮。

果然,在小菁的猛然攻击下,蓁蓁显得难以招架,只能一再退避。然而寝室就这巴掌大的地方,没一会儿就已经退无可退了。

蓁蓁无处可退,但小菁却继续进逼,眼见古剑快要落到她身上,我正准备扑上前帮忙时,身旁响起见华的哭叫:“不要!”

见华猛然扑出,但她并非扑向小菁,而是扑到蓁蓁身上抱住了对方。说时迟那时快,我还没弄明白她的用意,一抹红光便于眼前闪现。

仁孝参差不齐的剑刃落在见华柔弱的娇躯上,四溅的鲜血伴随着尖锐惨叫声,犹如梦魇一般。眼见见华香消玉殒,一股怒意从心底涌起,随手抓起身旁一个热水瓶就往小菁身上掷去。

热水瓶在砸到小菁身上,内胆随即破裂,还冒着白烟的开水全洒到她身上,几乎把她的上衣完全沾湿,立刻烫得她整个人跳起来。她在慌乱中把仁孝掉到地上,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马上冲上前把她按在地上……

在审讯室里,被绷带包得像木乃伊一般的小菁,面无表情地坐在椅子上。她已经承认了杀害吴浩父子及其他四名死者,并准备详细地向我们交代事情的始末——

我想见华已经告诉你们,我跟吴浩的事情吧!那时候的我真的很傻很天真,竟然会喜欢他这个一无是处的渣滓。

之前我已经跟你们说过了,吴浩这种混蛋不会有人喜欢他,可是我却稀里糊涂地跟他一起了。不过除了我,他的确没有跟其他女孩子好过。我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他根本就什么也不懂。

我们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在他在学院外租住的房子里,他哀求了半天我才点头,但当我闭上双眼让他解下衣服,等待与他合为一体时,他却不知如何入门。最后竟然要开电脑,看他储存在电脑里的**电影,学着来做。虽然是跟着电影里的男女主角来做,但他的动作很粗鲁,把我弄得很不舒服。

可能你们会怀疑,怎么我跟他一起,学院里除了见华就没有人知道,那其实是他故意不让别人知道的。别看他平时很臭屁,实际上他很自卑,一点自信也没有,怕让同学知道我们一起,会取笑他。所以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也不让我跟别人说。

除此之外,或许还有一个原因,虽然我一直都不愿意相信,但事实应该如此。那就是他根本不喜欢我,他喜欢的是见华,跟我一起是因为我很容易就被他弄到手,并且可以借助我来接近见华。所以,他一直都不想公开我们的关系,尤其是在见华面前,总是装作跟我很疏远似的。不过他不知道,其实见华一早就知道我们的关系了,因为见华是我在学院里最好的朋友,我觉得在她面前没必要有任何隐瞒。

见华的确是我最好的朋友,最起码在我把胎儿打掉之前,我都视她为最亲密的姐妹。

经历险些让我掉命的人流,并从医生口中得知以后再也不能生育后,我一度感到很失落,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对不起我,还觉得见华是存心害我的。从那天开始,我就经常一个人走到教学楼后面的小山坡上,在那里静静地呆着,默默地流泪。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跑到那地方,总觉得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呼唤我。在那里我的悲伤能得到短暂的平复,但与此同时又感到一股莫名的愤怒。

新学期开始后,吴浩虽然从加拿大回来了,但他却对我不理不睬。我可是为了他而这辈子也不能生孩子,他这样对我,我当然不会轻易罢休。所以我就约他到小山坡上,准备跟他摊牌。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约他到小山坡上摊牌,只是觉得在那里我会感到很安全。我跟他约定晚修后在那里见面,可是他却磨磨蹭蹭迟了个把小时,要知道在此之前他跟我约会都是很少迟到的。我知道自己在他心里已经没多少地位,所以一看见他就觉得很生气,而且他爱理不理的态度就更让我怒火中烧。

不过,只有这些还不至于会让我想杀死他,最让我生气的是,他竟然跟我说:“我跟你一起,只不过是为了接近见华而已,你还真以为我会喜欢你!”想不到我为他付出了这么多,换来的竟然是一句如此无情的话,试问我又怎能不生气?

我当时几乎要气得疯掉,扑到他身又抓又咬。不过男女有别,不管我多生气,论力气终究是比不上他。而且他一点也没有怜惜我,狠狠地甩了我一巴掌,还把我推倒在地上。他把我推倒后,骂了我一句“疯婆子”,然后就想离开。

我不想这样就让他走,很想给他一点教训,甚至想杀死他,可是我根本打不过他。突然间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欲望,渴求得到力量,渴求得到能杀死他的力量。

就在我有这种想法的瞬间,脑海中仿佛有人跟我说:“你需要的力量就在这里……”我感到自己倒下的地方有我想要的东西,于是就拼命地挖开地上的泥土。果然,我只是挖了一会儿,就让我找到一把像匕首一样的短剑。

我拿起这把短剑时,心里就好像有个炸弹炸开一样,愤怒让全身发抖,立刻吼叫着追上那个还没走远的负心汉……

把吴浩杀死之后,我并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这种感觉很强烈,使我有再次杀人的冲动。不过,我并不想随意滥杀无辜,只想把那些像吴浩一样的负心汉杀个干净,而话剧社给了我一个寻找猎物的最佳平台。

在话剧社的男生当中,有不少是像吴浩那样,纯粹是为追女孩而来的纨绔子弟,他们都死不足惜。所以,我故意跟他们勾搭在一起,然后跟他们到偏僻的地方,在他们想跟我**时把他们杀掉。

至于吴浩父亲的事情,我想你们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这个老头子挺厉害的,他从吴浩的遗物中找到我的相片,以此推测出我们的关系。还一再缠着我,要我把在小山坡上发现的短剑交给他。

我早就厌烦他的纠缠了,从那次在湖边的树林里跟他吵起来开始,我就想杀了他。不过现在想来,他大概是故意惹怒我的,因为他没有证据能指证我杀死他的儿子,所以就想我动手杀他,以求玉石俱焚。他约我在小山坡上见面那晚,要不是我恰巧看见你们往那里走,他计谋或许就能成功了。

我看见你们就知道他肯定是想迫我出手,然后让你们把我抓住。我知道见华当时在宿舍里休息没有去上晚修,于是就赶紧跑回寝室,趁见华睡得迷迷糊糊,用她的手机给你发信息,并且拿走她放在床头的珠链,再到小山坡上跟吴宇见面。

来到小山坡后,吴宇果然想迫我出手,一再惹怒我,但与此同时他又想方设法地拖延时间。我知道他是想等你们上来,所以我就没有再跟他啰嗦些什么,直接把短剑插入他的胸口。

我怕吴宇曾经跟你们说过是我杀死他的儿子,但他既然要以身犯险来让你们抓我,那么肯定没有实质的证据指证我。所以我在逃走时故意丢下见华的珠链,这样你们就会怀疑见华,而不会怀疑我……

小菁的叙述跟我的推测大致相同,但我还一点没能想明白,就是她为何会选择见华作为嫁祸的对象,她不是说见华是她在学院里最好的姐妹吗?我道出心中疑惑,她冷笑一声:“姐妹?没错,我的确曾经将她视为最亲密的姐妹,但自从吴浩说跟我一起只是为了接近她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再也没有把她当作姐妹。”

我实然想起两句诗:“人情似纸张张薄,世事如棋局局新。易涨易退山溪水,易反易复小人心。”从结义金兰到反目成仇之间,相隔的原来只有一句话的距离。

卷十 执念之剑 尾声一

盘问完小菁之后,我跟蓁蓁就打算到医院探望见华,顺便把惹来满城风雨的断剑仁孝和一些其它案件的证物送到技术队检验。

之前的六名死者,在被仁孝划破皮肤那一刻,全身的血液便被瞬间抽干,几乎是见血即死。可是,柔弱的见华在挨了一剑后竟然能奇迹般活下来,仁孝的“吸血”能力对她似乎不起作用。当然,光是这一剑也够她受的,看见她背后的伤口,我就觉得心疼。

见华的身体虽然虚弱了一些,但医生说并没什么大碍,不过在医院里呆上十天半月是免不了的。悦桐在病房里,当着众人面前指着我的鼻子骂了半天,说我不但没有照顾好见华,反而让她受伤。要不是见华帮腔,她肯定还会一直骂下去。本来还想直接把证物交给她,免得又要到技术队跑一趟,但现在看来还是跑一趟比较好。

在前往技术队途中,我给沐阁璋师傅打了个电话,问了他两个问题。一是小菁为何无缘无故走到小山坡上,这个连她本人也没能说清楚;二是仁孝为何没有要见华的命。第一个问题,他想也没想就给我答案:“那是因为‘物以类聚’!”随后,他详细地给我解释——

其实,这是念力的另一种表现。不过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我得先给你说一祥胎的事情。在某种意义上,堕胎等同谋杀,不管是施行手术的医者,还是胎儿的父母都是杀人犯。

医者,收受钱财为他人堕胎,良心泯灭,与杀手无异,自有天谴。

父母者,不管有何因由、有何难处,也不管是否自愿,凡未能让胎儿平安降生,皆为罪过,必招厄运。

其实,那怕胎儿是为凶徒**所得,胎儿本身亦无半点罪过,若其母自愿堕胎,必定招来婴怨纠缠。若其父母是为自身原因而堕胎,那更是罪加一等。

若堕胎是不得已而为之,亦不见就能心安理得。不管是被迫,还是外力所致,凡没能让胎儿平安降临人世皆属罪过。保护子嗣乃父母天职,只求享乐而妄顾后果,导致子嗣死于非命即为罪过。

也许我说这么多道理,可能会把你弄糊涂,或者我能说得简单一点。如果你是一个尚在腹中的胎儿,那么你肯定十分渴望能降生人世,但最终你连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也没能看过一眼就被人杀死了,你又有何想法?答应是肯定的,那就是怨恨!

胎儿虽然非常脆弱,但毕竟也是生命,也拥有某程度上的念力。他们可不管是什么原因使他们没能顺利地出世,只要是胎死腹中,他们就会感到怨恨,恨他们的父母,恨施行手术的医生。

胎儿的念力虽然相对弱小,但因为他们心中毫无杂念,唯一的念头就只有降临人世。倘若死于非命,无法降临人世,便会产生非常强大的念力,是为婴怨。婴怨比世人所谓的“鬼”更可怕,往往会让胎儿的父母及施行手术的医生吃尽苦头。

好了,说完婴怨,现在让我告诉你小菁为何会无缘无故走到小山坡上,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物以类聚”。

小山坡上有吴宇埋藏的宝塔,宝塔内有数之不尽的胎儿残骸,这些残骸都是婴怨。虽然有仁孝把这些婴怨镇压住,但当其附近出现其它婴怨,前者是会把后者吸引过来,是为物以类聚。

小菁做了人流,自身就有婴怨跟随,而且她当时还为情所困,思绪相当混乱,被宝塔里的婴怨引到小山坡上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事……

听完沐师傅的解释,我开始明白当年叶真大师为何要让吴宇把宝塔埋在偏僻的地方,原来就是怕会把附近的婴怨招来。或许这就是命运吧,吴宇当年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埋藏宝塔的偏僻之地竟然会被建成学院,更想不到自己的儿子会来到这里念书。

对于第二个问题,沐师傅没有立刻给我答案,反而问了我一个很奇怪的问题:“见华是那个民族的?”

“当然是汉族了!”

“那就奇怪了,想不通,想不通……”他一直在电话里喃喃自语,直到挂线的时候也没能说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挂掉电话时,我们已经来到技术队,走进办公室时郞平用十分幽怨的眼神看着我。我想见华出事后,他应该没少挨悦桐的训话,但这也不能怪我啊!虽然这不是我的错,不过他那眼神可让我受不了,于是便叫蓁蓁快点把证物交给他,然后就以最快的速度“逃走”。

蓁蓁打开装着证物的袋子,把证物一件一件地取出放在桌面上,然而她取出几件后就突然惊叫起来:“啊!怎么不见了?”

我问她什么不见了,她并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探手到袋子里翻了好一会儿,随后更干脆把袋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逐一点算。

“仁孝不见了!”她不说,我也发现仁孝不见了。可是奇怪的是,其它证物一件不少,唯独是这把断剑不知所踪。

我是亲眼看见蓁蓁用牛皮纸把仁孝包好,再封上胶纸,然后才放进袋子里。而现在不见了,那么肯定是在路上弄掉了,所以我就让她仔细回想一路上发生过些什么特别的事。她想了一会后,便恍然大悟地说:“我知道了,离开医院时有个男人碰了我一下,我想应该就是那时候让他偷了!”

印象中,离开医院时的确是有个男人碰了她一下,不过当时我正跟沐师傅通电话,所以并没多加留意,甚至连那男人身材相貌也没看清楚。于是,我便叫她描述一显方的外貌。

她稍微想了想就说:“他大概有一米八左右高,身形中等偏瘦,肤色比较白,长相挺帅气的,不过帅气中又带一点忧郁……”

“你说的人怎么那么像队长以前的男朋友啊!”郞平突然插话。

“不是像,我想那人就是小相。”虽然我极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但小相的确有这个本事,能在碰撞的瞬间就把对方的东西弄到手。虽然一些手法高明的扒手也能做到,但一般的扒手又怎么会打这把破烂的断剑主意?

小相为何要把仁孝偷走?难道两年不知所踪的坤阖也在他手上?他要这两把古剑干嘛呢?会不会跟他的失踪有关?一连串问题让我的思绪极其混乱,也只有在找到小相后才能得到答案。

墨色错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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